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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政法委)
索引号
20220321-191857-591
发布机构
临翔区政府门户网站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0-15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3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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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临翔、法治临翔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和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6.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8.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临翔区法学会。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有序推进平安临翔建设。一是及时组建了区委平安临翔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会议制度,制定了工作规则和工作细则,统筹推进平安临翔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平安临翔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与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签订平安建设责任书,认真组织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组织在凤翔街道开展了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平安临翔建设工作。二是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以“法律六进”+N为载体,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扎实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全面完成“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校园、进社区”法制讲座,开展法治宣传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申报创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6个、市级13个、省级3个。三是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印发了《临翔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社会维稳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全区政法部门全力投入疫情防控社会维稳,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实现“五个严防”的工作目标。组织开展了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开展专题研判会商285场次,共排查出涉疫情矛盾纠纷338件,针对排查出的涉疫情矛盾纠纷,迅速组织开展教育稳控和处置化解工作,均已化解。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社会秩序。认真贯彻政法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措施,制定印发了临翔区7条具体工作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应对疫情中依法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2.全力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健全落实常态化排查预警和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压实属地和部门排查、化解、管控责任,努力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区委政法委进一步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规定,按照“七个一”化解机制和“四包”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有效管控风险。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2020年共排查纠纷463次,调处2717件各类矛盾纠纷,调解成功2619件,成功率为96%。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临翔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对65件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进行备案,做到应评尽评,防止因决策不当、工作不实引发矛盾风险。三是推进命案防控工作,召开全区命案防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命案防控工作,签订命案防控工作责任书,组织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落实领导包保、责任落实、责任倒查、工作保障等工作机制,组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切实防范“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压紧压实命案防控责任。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重点青少年、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管理,强化对公共复杂场所、酒吧、网吧、出租房屋等命案多发地点或部位的监管力度,抓细抓实命案防控措施。

  3.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雪亮工程”项目建设,现已勘查确定点位301个,拟安装高清摄像、微型卡口、人像识别摄像头等共计426个。二是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的要求,组织开展整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突出违法犯罪和不良治安问题,及时侦破了一批案件、打处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扎实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零星贩毒和吸毒专项行动”,破获零星贩毒案件55起55人,捣毁零星贩毒窝点16个、吸毒窝点24个。三是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帮扶,开展好社区矫正对象随访和日常管理工作,组成工作组深入全区各乡(镇、街道)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监督、检查,加大刑释人员帮教力度,“两类人员”均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

  4.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以“六清”行动深化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紧盯各行业领域的短板、漏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建立对黑恶势力打深打透、长效长治机制,梳理出24类50余项制度机制建设任务并进行了责任分解,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有效治理乱点乱象。打掉涉黑团伙1个、涉恶团伙4个,破获九类刑事案件25件,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59人,提起公诉15件105个,审结17件119人;涉黑涉恶案件累计涉案资金308万元,扣押、查封冻结涉案资产资金共计56万元,判处罚金80万元。

  在切实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一是认真抓好精准扶贫工作。严格落实“摘帽不摘帮扶”的要求,继续抽调干部职工担任驻村工作队员,持续组织开展入户走访、政策宣传等帮扶工作,不断夯实群众基础。结合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有序推进挂钩村村容村貌整治,着力提升人居环境。二是扎实组织开展了重要会议、重要节点的安保维稳、“两违”整治、两河治理、提升人居环境、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以及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代管事业单位临翔区法学会人事,财务不独立核算)。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临翔区法学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596.17万元。与上年710.54万元对比,减少114.37万元,下降16.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2.11万元,占总收入的95.96%,与上年693.54万元对比,减少121.43万元,下降17.5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24.06万元,占总收入的4.04%,与上年17.00万元对比,增加7.06万元,增长41.53%。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314.91万元,与上年330.04万元对比,减少15.13万元(2020年法定退休1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缴费比例减少);二是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项目支出拨款收入257.20万元,与上年363.50万元对比,减少106.30万元(国家司法救助补助经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428.47万元。与上年520.55万元对比,减少92.08万元,下降17.69%。其中:基本支出318.53万元,占总支出的74.34%,与上年296.78万元对比,增加21.75万元,增长7.33%。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因为2019年基本支出年末结转在2020年度中列支,所以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09.94万元,占总支出的25.66%,与上年223.77万元对比,减少113.83万元,下降50.87%。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进入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所以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8.53万元。占总支出的74.34%,与上年296.78万元对比,增加21.75万元,增长7.33%。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因为2019年基本支出年末结转在2020年度中列支,所以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7.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90%。其中:基本工资58.13万元、津贴补贴97.30万元、奖金42.48万元、绩效工资4.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1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8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3万元、住房公积金17.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00万元、生活补助0.03万元,人员经费人均支出数为19.09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10%。其中:办公费6.82万元、印刷费10.32万元、水费0.24万元、邮电费0.40万元、差旅费1.39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培训费0.27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劳务费3.44万元、委托业务费4.24万元、工会经费7.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7万元。年末在职人员14人,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支出数为3.66万元。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9.0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94万元,占总支出的25.66%,与上年223.77万元对比,减少113.83万元,下降50.87%。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进入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所以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办公费33.10万元、印刷费7.00万元、会议费0.24万元、邮电费0.49万元、差旅费0.09万元、劳务费1.08万元、委托业务费45.6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2万元、生活补助22.30万元。开展工作情况:一是提高对影响群众安全突出问题的精准打击力、对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主动防控力、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的综合治理力,以各地各行业平安汇聚为全区平安,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二是对涉黑涉恶犯罪开展专项打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奖励以及日常运作等方面保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三是切实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通过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1%。与上年497.28万元对比,减少106.04万元,下降21.32%,主要原因分析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进入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2.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0%,与上年408.30万元对比,减少95.69万元,下降23.44%。主要用于:我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6301-行政运行266.2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8.13万元、津贴补贴97.30万元、奖金42.48万元、绩效工资4.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00万元、办公费6.82万元、印刷费10.32万元、水费0.24万元、邮电费0.40万元、差旅费1.39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培训费0.27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劳务费3.44万元、委托业务费4.24万元、工会经费7.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7万元;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9.21万元,其中:办公费24.28万元、印刷费7.00万元、邮电费0.42万元、会议费0.24万元、委托业务费7.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2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万元,其中:生活补助7.20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26.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2%。与上年43.00万元对比,减少16.70万元,下降38.84%。主要用于:临翔区扫黑除恶和国家司法救助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3.00万元,其中:办公费3.00万元;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3.30万元,其中:办公费5.00万元、委托业务费5.00万元、生活补助13.3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与上年12.78万元对比,增加1.82万元,增长14.24%。主要用于:我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0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7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03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0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20.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5%。与上年14.41万元对比,增加5.75万元,增长39.90%。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及退休医疗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10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7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80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大病保险)0.52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与上年18.79万元对比,减少1.22万元,下降6.49%。主要用于:我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7.5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7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预算的68.35%。其中:因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6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73.7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3.52万元,减少0.67万元,下降19.03%。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6万元,与上年1.92万元对比,减少0.36万元,下降1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9万元,与上年1.60万元对比,减少0.31万元,下降19.3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一是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使用公务用车平台,按政策、规定对本委的公务用车的使用进行严格调度审批、审核,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及控制就餐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万元,占54.74%;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占45.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6万元,与上年1.92万元对比,减少0.36万元,下降18.75%。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扫黑除恶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与上年1.60万元对比,减少0.31万元,下降19.38%。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综治维稳考核组到我区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29万元,与上年38.42万元对比,增加12.87万元,增长33.50%。主要原因分析:因为2019年基本支出年末结转在2020年度中列支,所以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82万元、印刷费10.32万元、水费0.24万元、邮电费0.40万元、差旅费1.39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培训费0.27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劳务费3.44万元、委托业务费4.24万元、工会经费7.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512.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2.08万元,固定资产20.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57.9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4.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3.26万元,固定资产减少8.2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资产增加的原因:一是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正在开展;二是司法救助补助工作还未完成,救助补助案件正在审核中,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增加。所以资产增加。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12.89

492.08

20.81


2.75


18.0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09.94万元,共4个项目,覆盖率为100%。其中:财政拨付项目经费460.88万元,支出72.71万元,支出率15.78% ;其他支出项目经费37.23万元,支出率100% 。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0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政法委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2020年部门绩效总体评价结果为:良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2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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