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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临翔、法治临翔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和社会治理创新,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6.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8.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临翔区法学会。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临翔区委政法委)内设7个机构:办公室、政治安全办公室、维稳指导办公室、综治督导办公室(专项行动办公室)、基层社会治理办公室、执法监督室、新闻宣传与信息化办公室和政工办。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临翔区委政法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政法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自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各项政法工作,更加有效地应对重大风险、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一是抓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打造一支高素质临翔政法铁军;二是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确保社会更安定;三是提升维护公共安全效能,确保人民更安宁;四是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为基础,把小矛盾小问题解决在基层;五是以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积小平安为大平安;六是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七是切实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14人(行政人员11人,事业管理人员1、机关工勤人员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18879.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18879.8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331624.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31624.1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412744.23元,下降7.74%。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提高,所以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87255.77元;二是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项目支出拨款收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5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18879.89元,其中:本年收入4918879.8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18879.89元(本级财力4918879.89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331624.12元,其中:本年收入5331624.12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31624.12元(本级财力5331624.12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412744.23元,下降7.74%。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提高,所以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87255.77元;二是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项目支出拨款收入(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5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918879.8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918879.89元,其中,基本支出3398879.89元,与上年3311624.12元对比增加87255.77元,增长2.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提高,所以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520000.00元,与上年2020000.00元对比减少500000.00元,下降24.75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进入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所以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01(行政运行)支出2532772.60元,占预算总支出的51.4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520000.00元,占预算总支出的30.90%,主要用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政法综治维稳及扫黑除恶工作中的生活补助、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邮电费等。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2839.68元,占预算总支出的6.7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职人员单位承担部分的缴费。
210(卫生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21463.65元,占预算总支出的4.5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的缴费。
210(卫生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443.88元,占预算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的缴费。
210(卫生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7524.32元,占预算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承担部分的缴费。
210(卫生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06.00元,占预算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大病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的缴费。
221(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49629.76元,占预算总支出的5.0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的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398879.89元,占预算总支出的69.10%;项目支出1520000.00元,占预算总支出的30.90%)。
基本支出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主要用于:301—工资福利支出2875174.93元,占基本支出的84.59%,其中:30101—基本工资586464.00元、30102—津贴补贴993300.00元、30103—奖金382698.00元、30107—绩效工资40884.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2839.68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0907.53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7524.32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927.64元(工伤保险3328.40元、失业保险2393.24元、大病保险5206.00元)、30113—住房公积金249629.76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23704.96元,占基本支出的15.41%,其中:30201—办公费198000.00元、30202—印刷费40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1675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50.00元、30215—会议费4500.00元、30226—劳务费60000.00元、30211—差旅费15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41604.96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23600.00元。
项目支出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一是用于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49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98.03%,其中:30201—办公费605000.00元、30202—印刷费250000.00元、30211—差旅费30000.00元、30216—培训费10000.00元、30226—劳务费350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50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30000.00元、30207—邮电费30000.00元;二是用于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97%,全部用于30305—生活补助(国家司法救助补助支出)。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9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392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000.00元,较上年减少710.00元,下降1.7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相比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750.00元,较上年减少710.00元,下降4.0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180人次。下降的原因是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经费主要用于省、市综治维稳工作考核组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来我区督导检查相关工作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250.00元,较上年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50.00元,较上年相比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较上年相比持平。经费较上年相比持平原因: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使用公务用车平台,按政策、规定对本委的公务用车的使用进行严格调度审批、审核,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创建平安临翔的意见(临发〔2013〕36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委政法委。
4.项目基本概况: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维护社会政治安全,有序推进平安临翔建设,全力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5.项目实施内容:提高对影响群众安全突出问题的精准打击力、对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主动防控力、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的综合治理力,以各地各行业平安汇聚为全区平安,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6.资金安排情况:预算资金安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990000.00元,其中:办公费285000.00元、印刷费150000.00元、差旅费30000.00元、培训费10000.00元、劳务费35000.00元、委托业务费45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提升依法执政水平、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提升专业化水平、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提升社会依法治理水平、提升法律监督实效、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提升公民法律素质。
8.项目实施成效:有效地应对重大风险、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85%认为比上年好,群众对其所在地社会治安状况较上年相比有效提升。组织签订平安建设责任书80份,扎实开展平安临翔建设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参与人数为临翔区总人口的80%。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补助经费
1.项目名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补助经费。
2.立项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临办字〔2018〕11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委政法委。
4.项目基本概况:对涉黑涉恶犯罪开展专项打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宣传、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奖励以及日常运作等方面保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5.项目实施内容: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建立对黑恶势力打深打透、长效长治机制。
6.资金安排情况:预算资金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补助经费500000.00元,其中:办公费320000.00元、印刷费100000.00元、邮电费30000.00元、委托业务费5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组织领导、依法办案、防范治理、责任追究。
8.项目实施成效:巩固和拓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2021年涉黑案件立案查处率85%,群众对其所在地社会治安状况与开展专项斗争前相比,85%≥认为比上年较好。
(三)国家司法救助补助资金
1.项目名称:国家司法救助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临沧市关于实施< 云南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细则>》的通知(临政发〔2014〕27号)。
3.项目实施单位:临翔区委政法委。
4.项目基本概况: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工作,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项目实施内容:切实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通过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资金安排情况:预算资金安排国家司法救助补助资金30000.00元,全部用于生活补助3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对遭受犯罪或民事侵权,符合条件的近亲属,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难,恢复生产生活。
8.项目实施成效:加强和规范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有效减少救助人申诉和信访。救助案件10件,85%受救助家庭有能力恢复生产生活,通过司法救助,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生活环境比开展司法救助以前明显好转。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3704.96元,与上年400160.88元对比增加123544.08元,增长30.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所以机关运行经费中其他交通费用预算比上年增加。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98000.00元、印刷费4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67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50.00元、会议费4500.00元、劳务费60000.00元、差旅费15000.00元、工会经费41604.96元、其他交通费用1236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2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