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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翔办字〔2019〕25号)精神,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列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正科级,与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规定、意见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全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6.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9.指导乡镇(街道)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民族工作股、宗教工作股、监督检查股和行政审批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升级版。一是做好临翔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于3月15日前完成“十三五”以来,为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推荐表彰工作。二是充分挖掘创建工作特色亮点。充分挖掘我区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特色和亮点,进一步讲好自身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故事,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挖掘各民族文化的精神和价值,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智慧和力量。三是拓展创建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启动实施好“石榴红工程”和“三项”计划(“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临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四是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激发乡村振兴紧密结合,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工程项目为载体,继续加大“直过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扶持力度,督促实施好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项目和1个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2.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一是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临翔实践。全面理解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深刻内涵,加强对宗教界的思想政治引领。二是巩固和持续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五进”工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打造2个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点,把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成为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团结和谐、发展进步、正信正行的重要阵地。三是网格员责任,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的监管,对影响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四是完成基督教协会换届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宗教团体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五是常态化开展践行“四条标准”主题实践活动,抓牢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培养。
3.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干部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电化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侧重中央和省市区最新决策部署、依法行政、政策法规、依法治理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突出抓好民族宗教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4.稳步推进各项中心工作。一是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作为干部职工的“必修课”,抓好理论学习、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完善工作制度,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增进“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思想根基。二是抓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乡村振兴、爱国卫生、安全生产、档案等区委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与区委统战部统一下达未分开),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9522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46023.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135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835704.00元。
与上年4143383.58元对比减少848156.28元,下降20.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和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81727.3元,其中:本年收入2446023.3元,上年结转收入835704.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46023.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4143383.58元对比减少861656.28元,下降20.79%,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和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295227.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81727.3元,其中:基本支出2376023.3元,与上年2613383.58元对比减少237360.28元,下降9.08%,主要原因是重新核算基础绩效奖,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905704.00元,与上年1530000.00元对比减少624296.00元,下降40.8%,主要原因是结转项目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2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788434.96元,主要用于人员薪酬支出和办公经费;
2.20123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支出7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所需经费支出;
3.20134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支出55800.00元,主要用于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和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补助;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24119.68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662.93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缴费支出。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84044.88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47845.59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7025.5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9.213059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135704.00元,主要用于民族文化项目经费支出;
10.213999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700000.00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保障项目支出、民贸民品项目支出和宗教项目支出;
1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68089.76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301工资福利支出2100634.34元(基本支出2100634.34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567816.00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薪资发放;30102津贴补贴706332.00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津补贴发放;30103奖金294698.00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十三薪及基础绩效奖发放;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4119.68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4044.88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7845.59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688.43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30113住房公积金168089.76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89588.96万元(基本支出219588.96元,项目支出77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行政运转各项经费支出及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7715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耗材支出及民族宗教项目支出;30207邮电费120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办公电话费及电子政务平台维护费;30217公务接待费8000.00元,主要用于国家、省级部门及其他州市、其他县区来临检查调研工作接待费用支出;30227委托业务费24000.00元,主要用于聘请人员代理记账、整理档案等委托业务费用支出;30228工会经费22488.96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会经费缴纳;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辆保险、燃油和维修费用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用1266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交通补贴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800.00元(基本支出55800.00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55800.00元,主要用于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和宗教教职人员养老保险补助
4.310资本性支出135704.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35704.00元),其中:31021文物陈列品购置135704.00,主要用于《临翔民族志》编纂经费支出。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街道作为区本级部门编制年初预算,所以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次,共计接待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1.《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临发〔2011〕17号)
2.《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 》(临发〔2011〕18号)
3.《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实施意见》(临发〔2013〕27 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坚持以巩固民族团结和加快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为中心,以逐步缩小发展差距为目标,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项目工程法人制,强化资金管理,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地完成省、市民族宗教委下达的各项民族宗教项目建设任务。
(五)项目实施内容
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升级版。一是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3个。二是加强少数民族文化挖掘传承保护,规划实施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工程项目1个。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巩固和持续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五进”工作,完成“五进”宗教活动场所5个。
提高民族宗教干部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突出抓好民族宗教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3场次。
(六)资金安排情况
民族工作专项资7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指导项目单位实施完成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示范建设项目3个,
2.指导项目单位完成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工程项目1个
3.完成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3场次。
4.完成“五进”宗教活动场所5个。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经费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实施计划任务完成,社会公众满意度达85%以上,维护辖区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区对下转移支付:区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1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9588.96元,与上年232713.2元对比减少13124.24元,下降5.64%,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用减少。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8000.00元,办公费31500.00元,邮电费6000.00元,工会经费22488.96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25000.00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266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86898.41元,其中,流动资产47378.23元,固定资产37723.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96.83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102220.2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321.81元,减少原因是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771.08元,无形资产减少1959.96元,流动资产增加1409.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