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民族宗教局)
索引号
czj22/121-00042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8-19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第一季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18 字体:【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第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以政府信息网站为公开平台,对2021年第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沧市临翔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翔办字〔2019〕25号)精神,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列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正科级,与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规定、意见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全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6.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9.指导乡镇(街道)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民族工作股、宗教工作股、行政审批股和监督检查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3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含区委统战部),其中:行政编制 9人(含区委统战部),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4人(2021年3月份从南美乡调入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2021部门一季度预算执行收支情况

  (一)收入征收入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第一季度无收入征收入库业务。

  (二)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完成基本支出536166.59元,较上年同期的415872.00元增加28.93%。增加原因:一是第一季度缴纳1、2月份职工医疗保险费;二是2021年3月份调入1人,人员经费增加。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20.59%。

  (三) 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完成项目支出任务0元,与上年同期的0元无增减变化。

附件:区民族宗教局2021年第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表.xlsx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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