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民族宗教局)
索引号
lxq/2022-00005
发布机构
临翔区民宗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3-25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7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0800000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沧市临翔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翔办字〔2019〕25号)精神,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列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正科级,与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规定、意见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全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科技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6.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9.指导乡镇(街道)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沧市临翔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翔办字〔2019〕25号)精神,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列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正科级,与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内设:民族工作股、宗教工作股、监督检查股和行政审批股4个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抓实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充分利用读书会和党员大会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爱戴习近平总书记、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思考问题,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诚实践者。

2.积极争取项目,深入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向上争取中央、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1550000元,组织实施南美侈依、平村小寨、凤翔细嘎等1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和南美乡1个“直过民族”产业发展项目;争取民族文化保护传承项目资金300000元,组织实施博尚土陶技艺传承和章驮勐旺傣族文化传承项目。

3.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一是指导完成区佛教协会四届理事换届工作,选齐配强新一届班子成员。有计划分批次指导34所宗教场所做好“五进”工作。二是加强对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和重点宗教活动的监管,主动介入,对影响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三是充分利用民族宗教传统节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和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抓牢政策法规宣传学习,铸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体意识。开展宣传活动10场次,举办培训班4场次,编印《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册》2000份,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

4.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局严格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组建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专班,制定《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和《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向4个宗教团体下发《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暂时关闭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的通知》,及时关闭宗教场所,协调消毒物资指导宗教场所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平村、南美两个民族乡利用少数民族语言制作傣语、彝语和拉祜语版的疫情防控宣传音频3个,通过村组“大喇叭”广播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播放,科学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实现全区民族宗教领域“零感染”。

5.主动作为做好主城区及美丽乡村旅游重点项目工作。一是以宗教文化规范传承为切入点,按期完成主城区一类景区子孙庙、灵山寺两个场所简介、内控规划和环境提升工作。二是以示范村项目和文化传承保护项目为载体,推进南美特色小镇和章驮乡勐旺村傣族风情体验园两个美丽乡村旅游项目实施,争取南美乡低产茶园改造项目资金50万,章驮乡勐旺村傣族文化传承项目资金100000元。三是落实环境提升工作,持续开展好周五洁净日活动,做好十三号路段、马房片区、新寨河段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04285.2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04285.2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1452.92元,增长12%,主要原因一是干部职工正常工资晋升,工资福利增加;二是2021年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按工资比例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增加;三是工资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04285.26元,其中:本年收入2704285.2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04285.26元(本级财力2704285.26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1452.92元,增长12%,主要原因一是干部职工正常工资晋升,工资福利增加;二是2021年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按工资比例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增加;三是工资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04285.2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704285.26元,其中:基本支出2604285.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1452.92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一是干部职工正常工资晋升,工资福利增加;二是2021年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按工资比例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增加;三是工资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项目支出1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

1.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3(民族事务)-2012301(行政运行)支出1811933.44元;

2.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3(民族事务)-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支出100000.00元;

3.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4(统战事务)-2013404(宗教事务)支出56800.00元;

4.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5866.24元;

5.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212.00元;

6. 210(卫生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4444.7元;

7. 210(卫生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7519.2元;

8. 210(卫生健康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10.00元;

9. 221(住房保障支出)-22102(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99399.68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604285.26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1. 基本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主要用于:

(1)301—工资福利支出2317151.98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516828.00元,30102—津贴补贴706236.00元,30103—奖金355069.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5866.24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44212.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4444.70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519.2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77.16元(工伤保险2658.66元,失业保险808.50元,大病保险4110.00元),30113—住房公积金199399.68元,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97%;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30333.28元,其中:30201—办公费24500.00元,30202—印刷费10000.00元,30205—水费1000.00元,30207—邮电费3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7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33233.28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266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4%;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800.00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568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2.18%。

2.项目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主要用于: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57000.00元,30202—印刷费8000.00元,30207—邮电费3000.00元,30211—差旅费5000.00元,30216—培训费3000.00元,30226—劳务费90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15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项目支出的100%。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所以无数据。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所以无数据。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列入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所以无数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00.00元,较上年减少7000.00元,下降1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90人次。

减少的原因: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较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公务用车辆保险和燃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1.《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临发〔2011〕17号)

2.《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实施意见》(临发〔2013〕27 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实施意见》(临翔发〔2013〕27号)、《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临翔发〔2017〕28号)精神,坚持以巩固民族团结和加快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为中心,以逐步缩小发展差距为目标,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项目工程法人制,强化资金管理,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地完成省、市民族宗教委下达的各项民族宗教扶持发展项目建设任务。

(五)项目实施内容

1.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一是全面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二是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规划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示范建设项目3个。三是加强少数民族文化挖掘传承保护,规划实施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工程项目1个。

2.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铸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体意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遵从总书记、爱戴总书记、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充分利用民族宗教节庆日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加大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力度,增进“五个认同”,铸牢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体意识。

3.积极推进城市民族工作。一是逐步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以加强社区组织民族节日庆祝活动为抓手,搭建各族群众沟通了解、交往交流交融平台。二是认真做好城市少数民族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将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三是认真做好清真食品准营证的办理和发放工作。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特别是生产经营假冒清真食品和“清真”概念泛化等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典型案件的查处、追责力度,切实尊重和保障各族群众风俗习惯和合法权益。

4.认真抓好农村宗教治理工作。一是持续做好“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二是持续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五进”工作。三是着力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

5.扎实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资金安排情况

民族工作专项资金1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完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3个。

2.完成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工程项目1个

3.市级“和谐寺观教堂”创建1个。

4.完成区级“和谐寺观教堂”创建3个。

5.完成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4场次。

(八)项目实施成效

1.争创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培训少数民族群众劳动技能、推广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

3.发展具有一定资源优势和地方特色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和民族特色旅游产业。

4.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确保辖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1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0333.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2774.56元,增长13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工会经费增加2674.56元;二是2021年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4500.00元,邮电费3000.00元,水费1000.00元,印刷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7000.00元,工会经费33233.28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25000.00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266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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