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人民政府 临翔区人民政府

政务动态
根据《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临翔区城区统建公共租赁住房第十一批实物配租选房仪式的公告》要求,临翔区城区统建公共租赁住房第十一批实物配租房源需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入住办理手续。截至目前,仍有295户实物配租对象未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经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将办理入住手续时间延长至2023年10月31日。请还未到玉龙花园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的295户配租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逾期未办理租赁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并取消轮候资格。咨询电话:临翔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公室0883-2125577特此公告附件...
日期:2023-10-19文章来源:浏览:2161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自验。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函》(临环督办字〔2021〕51号)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一、督察反馈问题临翔区2021年1至6月,单位GDP能耗降幅为-0.7%,距市级下达临翔区2021年度GDP能耗下降目标(单位GDP下降能耗-1.4%)差0.7个百分点。二、整改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
日期:2023-10-19文章来源:浏览:99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9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发〔2023〕15号)、《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
日期:2023-10-14文章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浏览:267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完善“稳地价”工作机制的部署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现将临沧市临翔区2023年第三季度存量住宅用地相关信息公开如下:目前临翔区现有存量住宅用地项目27个,土地总面积78.114公顷,其中:未动工项目15个,面积38.0534公顷,已动工未竣工项目12个,面积40.0606公顷(其中未销售房屋土地面积24.5052公顷)。附件:1.《临沧市临翔区存量住宅...
日期:2023-10-10文章来源:浏览:414
临沧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补充登记公告尊敬的普查登记对象: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要求,全市正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补充登记事项公告如下:单位清查的对象,是在临沧市行政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当前,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处于单位清查的关键阶段,各县(区)、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查员已经在辖区内进行了“地毯式”入户清查。因单位(个体户)搬迁、经营地变更、联系电话变更、无实际经营活动等原因,部分单位...
日期:2023-10-08文章来源:浏览:134
根据省、市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措施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体现民意,集中民智,临翔区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9月18日在临翔区自然资源局二楼(2001)会议室举行了《临翔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事项对《临翔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成果,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听证会举行情况(一)准备情况2023年7月31日,听证机关在《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了《临翔区征收农用地区...
日期:2023-10-08文章来源:临翔区自然资源局浏览:250
@临翔的父老乡亲们铃铃铃~如果您接到这样一个“陌生电话”0871-12340请不要拒接!!!人人参与云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通过“0871-12340”这一电话号码进行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电话中会问及您的基本情况和一系列感受与评价,这不是诈骗电话,请及时接听。请不要误以为是诈骗或者骚扰电话,恳请您积极配合测评,耐心接听,忠恳回应,如实为我们日夜奋战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守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法机关和公安民警工作进行点评!您的接听回答,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理解、关心、支持和鞭策!全市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即政法机关,这些单位的干部和警察即政法干警。他们始终...
日期:2023-10-07文章来源:浏览:239
为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方便特殊人群在日常生活中购买未加碘食盐,满足特定人群的需要。根据省工信厅、省发改委和省卫健委《关于转发国家三部委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工信盐务〔2020〕178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将临翔区辖区内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予以通告,请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到公布的销售网点购买。附件:临翔区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名单临沧市临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9月28日
日期:2023-09-28文章来源:浏览:227
2021年8月以来,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临沧主城区及火车站周边主次干道、主要支路乱停乱放整治工作中,依法拖移了一批违规停放车辆,至今无人来接受处理,也无人认领,现该批车辆均已超过法定处理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有关规定,现对我局自2021年8月扣留超期未处理的车辆给予公示,请下列车主自公告日起3个月内,持车辆相关证明文件到到我局违法处理中心联系处理。逾期未到者,我局将依法对扣留车辆进行报废处理,现对相关车辆公示如下:附件:临翔区城市...
日期:2023-09-25文章来源:浏览:795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临翔区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审定,并同意公布。请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及个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做好全区文物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附件:临翔区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案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2023年9月22日附件临翔区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方...
日期:2023-09-22文章来源:临翔区文化旅游局浏览:122
根据《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临翔区丘陵山地智能农机示范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从9月22日—10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临翔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反映。一、资金来源及规模:项目资金全额申请临翔区2023年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支持。二、项目名称:临翔区丘陵山地智能农机示范项目三、实施地点:项目建设地点选择在临翔区博尚镇永泉村、圈内乡昆赛村、蚂蚁堆乡遮奈村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规范化新建2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全合作社各项章程和财务制度,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合作...
日期:2023-09-22文章来源:临翔区农业农村局浏览:296
第二号临沧市临翔区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岗位的设置报经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岗位设置及择岗方式公示如下:一、安置对象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选择临翔区安置的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共15人。二、岗位设置(一)央企提供2个岗位序号企业名称岗位设置工作地岗位数量选岗条件1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岗临翔区12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能类临翔区1男性;32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伤残病史、无传染病史、遗传病史;双眼视力达1.0及以上,无色盲、色弱;能从事长期野外工作和高强...
日期:2023-09-22文章来源:临翔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浏览:4560
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一、案件情况:2023年07月05日21时00分,刘某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临沧市临翔区玉龙湖景区道路路段被临沧市公安局临翔交警查获。经现场对刘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9mg/100ml,刘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三、...
日期:2023-09-20文章来源: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浏览: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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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9-20文章来源:浏览:65
(2023年第9号)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公众出行、聚餐、购物等将迎来高峰。为助力广大消费者安全、舒心、快乐过节,临翔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别提醒消费者在欢庆佳节的同时,注意饮食安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科学饮食消费,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一、科学选购中秋月饼,树立科学、理性、绿色消费观念,自觉抵制“天价”月饼、过度包装,拒绝购买变相搭售月饼。购买时,注意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质量稳定,包装绿色低碳、简约适度的产品。注意查看产品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二、时刻注意饮食安全,在外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
日期:2023-09-18文章来源: 临翔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浏览: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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