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人民政府 临翔区人民政府

政务动态
各乡镇(街道),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防汛抗旱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抗旱条例》相关规定明确,防汛抗洪、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对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减灾、抗旱减灾负有总的责任。为贯彻落实防汛抗洪、抗旱工作责任制度,切实做好2025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协调,保障2025年抗旱救灾、抗洪抢险,以及全区重要设施安全度汛等相关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现将2025年我区防汛抗旱、主...
日期:2025-05-09文章来源:临翔区人民政府浏览:4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抓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信访工作方案的通知》(〔2025〕-10),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贾全彪同志将于近期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接访时间2025年5月15日。二、接访地点临翔区信访局视频接访室。三、来访须知(一)实行预约制度。需在2025年5月15日向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贾全彪同志反映诉求的群众,请于5月14日前与区信访局预约。预约时,请提供反映诉...
日期:2025-05-08文章来源:临翔区人民政府浏览: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临翔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10:00—10:15在临沧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3分钟为一个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3分钟为一个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试鸣期间,请全体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并注意辨别熟悉防空警报信号。特此公告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2025年5月6日
日期:2025-05-06文章来源:临翔区人民政府浏览:46
为切实提高我区防汛应急处置能力,检验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确保在突发汛情时能够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临翔区2025年防汛减灾综合应急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演练时间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15:00—17:00二、演练地点现场演练地点:博尚水库、凤翔街道忙角社区向阳村滑坡点、主城区文林秋苑内涝点、忙畔街道丙简村小铺子山洪灾害危险区。三、注意事项此次为模拟演练,请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信谣、不传谣,不要聚集和围观拍照。演练期间将对演练相关路...
日期:2025-04-29文章来源:临翔区政府办浏览:79
各在临翔区企业:为持续推动区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与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面对面听取和回应企业诉求,临翔区2025年第二期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活动将于2025年5月开展,此次活动将由临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专场“坐诊接诉”,重点受理工业、信息化产业等企业在临翔投资、生产、经营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政策咨询、服务需求、意见建议等诉求,诚邀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客观真实反映诉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接诊”主题:临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企业专场。“挂号”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5月1日。“挂号”方式:线上挂号,请直接扫描下方“企业挂号预约信息”二维码;线下...
日期:2025-04-25文章来源: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浏览:64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4〕3号)及《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公告》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临沧考区报名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及缴费时间报名开始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截至时间为2025年7月2日12:00。缴费截至时间为2025年7月2日18:00。二、报名方式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可在考试报名开始前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统...
日期:2025-04-24文章来源:区财政局浏览:42
第三届临沧·百国华侨华人联谊会温度临沧踏歌之夜暨非遗文化展演将于2025年4月27日至29日在临沧市举办。为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温度临沧踏歌之夜暨非遗文化展演”期间对周边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交通管制时段2025年4月27日19:00至22:30二、交通管制路段范围汀旗路(市二院红绿灯)路段至新闻中心红绿灯路段三、绕行提示交通管制期间,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应急救援车、救护车、军警车等特殊车辆除外)。本次活动采取动态交通管制方式,交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
日期:2025-04-23文章来源: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浏览:175
各乡(镇、街道),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临锐祥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临沧粤电能源有限公司:根据水利部《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要求,为全面落实小型水库防汛的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确保全区水库运行管理安全,现将全区41座水库2025年度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详见附件)请各涉及单位进一步完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要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原责任人工作变动,要及时作出调整。各涉及单位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督促业主和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水库大坝安全...
日期:2025-04-23文章来源:临翔区水务局浏览:122
各乡(镇、街道),临翔城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临锐祥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临沧粤电能源有限公司: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区41座水库大坝2025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涉及单位进一步完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要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原责任人工作变动,要及时作出调整。各涉及单位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督促业主和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水库大坝安全...
日期:2025-04-23文章来源:临翔区水务局浏览:85
根据民航局《民航局关于运输机场空飘物防治的指导意见(试行)》民航发〔2023〕14号要求,结合机场净空状况及安全运行实际,对临沧博尚机场周边升空物体管控做相关要求,现予以公告。一、定义升空物体,是指能够悬浮于空中的系留升空物体和飞艇、热气球、滑翔机、动力伞等民用航空器;空飘物是指在机场周边区域漂浮的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气球(不包括系留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探空气球等)以及易被风吹起的边长或直径0.3米以上的各类材质的块、条、幡、网、袋、膜等物体。二、管控区域禁止在临沧博尚机场跑道两端外20公里的区域内、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范围内施放升空物体、空...
日期:2025-04-23文章来源:临翔区政府办浏览:71
为进一步加强临沧博尚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确保机场飞行安全,坚决杜绝鸽子等鸟类击伤航空器问题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云南省民用运输机场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临翔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在机场周边设置禁养禁飞区,具体区域为机场围界外3公里范围内禁止放养、放飞鸟(鸽)类动物;临沧博尚机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为禁养禁飞管控区,具体范围以附件《临沧博尚机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图》为准;涉及临翔区全境及周边乡镇,包括但不限于凤翔街道、博尚镇、南美乡、圈内乡、中山村等重点区域。上述范围全部纳入净空...
日期:2025-04-23文章来源:临翔区政府办浏览:72
广大市民朋友:为了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高龄老人、困境儿童待遇保障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区民政局设立举报电话,接收发现财政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违规使用,涉老资金发放管理、养老机构服务监管、老年人权益保护,“虚报、瞒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免申即享”“应停未停、应保未保”“违规保障”等养老服务突出问题和高龄老人、困境儿童待遇保障有关问题线索来信举报。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积极反映问题线索,区民政局将及时受理、核实及答复,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区、乡镇(街道)两级举报方式公布如下:区民政局办公室:0883—2166787养老儿童福...
日期:2025-04-22文章来源:临翔区民政局浏览:58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关于举行临沧市第一中学初中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09:00—12:00地点:临沧市临翔区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忙令小学综合楼二楼)。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一)听证主持人李荣华临翔区教育体育局局长(二)决策发言人王先梅临翔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三)听证监察人赵如龙临翔区司法局副局长白淑仪临翔区政府督查室干部(四)听证代表(25人)杨阳临翔区人大社会建设与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区人大代表)张...
日期:2025-04-21文章来源:临翔区教育体育局浏览:1027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7号),切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涉企行政检查监督,方便企业投诉举报,现将临翔区涉企行政检查投诉举报方式公示如下:一、临翔区司法局(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涉企行政检查投诉举报工作责任领导:赵如龙(副局长)责任股室: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责任人员:常荟玲投诉举报电话:0883-2166290二、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企行政检查投诉举报工作责任领导:梁昊飞(副局长)责任股室:劳动监察股责任人员:左春林投诉举报...
日期:2025-04-17文章来源:临翔区司法局浏览:148
为持续深入整治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居民水电气“民用三表”计量管理,规范价格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二、征集范围(一)计量违法线索1.安装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水电气表计量器具的;2.擅自改动、拆装水电气计量装置,破坏水电气表计准确度,导致计量不准确的;3.违规估抄或错抄,少计或多计用量的;4.伪造水电气计量数据,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提供真实水电气计量数据或提供虚假数据的;6.其他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价格违法...
日期:2025-04-15文章来源:临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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