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人民政府 临翔区人民政府

政务动态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23号)及《临沧市临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审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复函》的要求,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宣传部编制了《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宣传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公布。附件:1.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2.临沧市临翔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宣传部2023年11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00018200200301】一、基本要素...
日期:2023-11-17文章来源:临翔区委宣传部浏览:264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区境内河湖的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库功能,根据《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关于报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进展情况的函》《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临沧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日期:2023-11-16文章来源:临翔区水务局浏览:285
临沧核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申请办理的临翔区博尚镇中核300MW光伏复合项目临时用地资料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项目临时使用土地0.6988公顷,其中农用地为0.6071公顷(林地0.2962公顷、园地0.3109公顷),未利用地0.0917公顷。该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1年。该临时用地作为临翔区博尚镇中核300MW光伏复合项目临时用地使用。二、临时用地使用前,必须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足额支付临时使用土...
日期:2023-11-16文章来源:临翔区自然资源局浏览:377
日期:2023-11-09文章来源: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254
根据《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开办〔2018〕109号)及《临沧市临翔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翔区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翔开组〔2019〕14号)文件规定,现将临沧市临翔区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计划实施的临翔区道地药材繁育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示,接受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11月7日--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临沧市临翔区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进行反映。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临翔区道地药材繁育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二、建设地点临翔区博尚镇博尚村三、项目建设单位...
日期:2023-11-08文章来源:临翔区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浏览:135
一、参保情况全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24465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67380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7085人(市级32392人、区级24693人),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二、基金收支情况(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下达22049.71万元,2023年1-9月定点医疗机构结算436359人次,发生基本统筹费用12994.99万元。(详见附件)(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23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下达8300万元,2023年1-9月定点医药机构共结算179610人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159....
日期:2023-11-06文章来源: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浏览:180
日期:2023-11-06文章来源: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浏览:395
日期:2023-11-06文章来源: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浏览:262
日期:2023-11-06文章来源: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浏览:253
一、督察反馈问题督察报告指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未全面达标,部分地区水源地保护区内还有居民点和养殖窝棚。二、迅速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区政府分管环保、住建、农业农村、水务、自然资源、林业、公安的副区长及临沧高新区建设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区人民政府印发了临翔区县级以上城市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长效运行机制工作方...
日期:2023-11-06文章来源:临翔区水务局浏览:147
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和核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地勘(2022)101号)文件精神,临翔区自然资源局常态化开展2023年度汛前、汛中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工作,通过巡查排查,发现多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经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属乡(镇)申报,由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驻临翔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专家现场调查核实,临翔区自然资源局认定,现对临翔区2023年度新增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予以公示,并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进行管理。附件:临翔区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表
日期:2023-11-06文章来源:浏览:259
日期:2023-11-05文章来源:临翔区人民政府浏览:76
临翔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中关于小水电清理整改有差距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一、具体问题小水电清理整改有差距。目前,全市有40座小水电站未完成清理整改任务,其中,临翔2座、云县9座、凤庆3座、永德12座、镇康5座、耿马4座、双江5座。问题主要为:27座电站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手续、17座电站未按照审批(核准)施工期限完成项目建设任务、1座未完成调压设施施工建设,特别是审计署昆明特派办指出耿马县南袜河一级电站整改措施不符合国家规定,临翔区大忙那河电站“未批先建”。二、整改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和草原局、市生态环境局临...
日期:2023-11-01文章来源:临翔区水务局浏览:304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临沧市临翔区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五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此件公开)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2023年10月16日临沧市临翔区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保护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合临翔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集贸市场(以下简称市场)的经营管理、场内交易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场是指由市场开办者提供场...
日期:2023-10-31文章来源:浏览: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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