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引号
czj22/2022-00283
发布机构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3-26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37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9800000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2.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和有偿性服务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负责研究部署全区城市市容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等重大事项,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全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验收和移交工作。

  5.承担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区无证犬、流浪犬的处置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内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制造影响周围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行为及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的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7.承担城市道路、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渣土处置场地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事项。

  8.承担推进全区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责任。负责依托全区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考核和评价。

  9.承担全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负责市容、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运营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10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组织、宣传、统战及群团等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临翔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正科级行政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执法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等4个部门。下设“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和“临翔区数字城市管理办公室”两个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理清职责、依法行政,顺应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发展需要。

  一是再次确立执法局职权职责,具体为行政许可类4项、行政处罚类122项、行政强制类6项、行政收费类6项;二是订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实解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记录跟踪, 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活动;三是订立《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办理《行政执法证》53人,《上岗工作证》118人,有效解决执法培训和依法执行公务的资格问题;四是订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将法定职权和责任以制度形式予以明确,并进行监督、考核和奖惩;五是订立《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对法律规定的本局在执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法、期限和可以采取的手段、措施及其应用范围和对象等作出规范;六是订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依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规定的评查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和互评;七是订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本局的职权职责全面公示公开,规范本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八是订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对本局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其他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核。推进和提高本局科学、民主、合法、集体决策的水平。同时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精准界定本局的执法职权职责,更有效的推进我区相对集中行使具体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的改革。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环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强化服务意识,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同时,注重提升办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学习,切实使全局上下熟练掌握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知识,达到运用自如、得心应手,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2.整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整治违规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严禁沿街门面出店经营,严禁在沿街两侧搭建各类棚点、堆放物料,禁止占用人行道(含盲道)、消防通道,严格占道促销活动审批,积极引导流动摊点进入交易市场和固定店铺经营,依法规范摊点经营。重点整治扎路营批发市场、中博农贸市场和华旭农贸市场周边秩序及城区重点路段违章占道摊点,整顿早市、夜市摊,划出夜市摊点经营区域,规范管理。

  3.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使城市形象得到提升。按“一楼一标准、一店一招牌”的要求,开展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整治,加大违章户外广告的治理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制度,严防出现反弹,对破损掉字、褪色陈旧的门头招牌、户外广告,督促业主按要求更新完毕并组织专业人员对违规、破旧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拆除。根据市、区集中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执法监察力度,凡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门头招牌,一经发现,一律拆除或收缴;督促广告公司增加公益广告比例,提高公益广告的含金量,营造浓厚文明、卫生氛围。

  4.强力推进临翔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确保我区大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打好临翔区“蓝天保卫战”。按照区委、区政府扬尘污染治理的工作要求,对照“六个百分百”标准进行逐个检查。针对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建筑施工扬尘等问题,相应采取了降尘、抑尘、治尘、控尘等措施,组织执法人员对规划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完善相应设施,加强施工工地现场管理,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建筑工地,及时向建设施工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工并限期整改,直至符合文明施工条件才允许其恢复施工。

  5.加强市政公共设施维护,保障设施安全和功能有效发挥。通过巡查,及时发现破损、残缺的下水道设施,并及时维护或更换,同时定期对城区主要街道下水道进行清掏,保障排水设施畅通,更换窨井盖、落水栅,加固井盖,清掏并疏通城区堵塞下水道,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不断加大损坏市政设施案件的查处力度。协调相关单位对公共汽车站台、书报亭、路名牌、通信设施、电力设施等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维护,避免公共设施安全事故发生和对市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有效保证城区市政设施安全和功能发挥。

6.切实加强“两河”支河流域的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对“两河”流域城区段内各流入支河、沟道进行强化管理,加大对市一中小河、纸厂小河、部队大门外排洪沟、部队小河、小箐河等几条小河、沟道的管理,由环卫监察中队按每日一查的要求,对“两河”支河流域城区段及各流入支河、沟道进行巡查监督管理,安排重点督查河道管理人员的工作开展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河道,沟道的垃圾基本日产日清,有效防止流入“两河”后造成污染的问题,同时加大对河道口,河堤上乱倾倒垃圾的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源头污染。

  7.重拳开展“两违”整治行动,确保拆旧控增取得新成效。临翔区“两违”指挥部专项整治工作组对国道214线、省道319线的公路沿线及城市规划区内“凤翔街道、忙畔街道、博尚镇”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展开调查清理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法制宣传。

  8.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临翔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全面实现24小时值班制,主要以12319城管服务热线、“爱我临沧,城市管理直通车”“国土规划卫生专管群”微信群、数字城管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受理渠道,24小时受理城市问题。有效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突发应急事件,快速传递信息,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9.积极参与和认真做好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主力军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768673.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68673.6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408254.55元,减少幅度为39.44%,主要原因:一是“两违”存量减少,“两违”整治工作经费减少;二是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768673.67元,其中:本年收入 6768673.6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6768673.67元(本级财力 6768673.6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408254.55元,减少幅度为39.44%,其中,本级财力安排减少4308254.55元,降低幅度为38.89%,主要原因:一是“两违”存量减少,“两违”整治工作经费减少,二是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减;执法办案补助减少100000.00元,降低幅度为100%,主要原因是执收的非税收入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768673.6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68673.67元,其中:基本支出5768673.6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8254.55元,降低幅度为5.07%;主要原因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减。项目支出10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00000.00元,降低幅度为80.39%,主要原因是“两违”存量减少,“两违”整治工作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7625.6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缴纳。

  2.“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7347.17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缴纳。

  3.“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1380.59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缴纳。

  4.“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5017.92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36.00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的缴纳.

  6.“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100247.19元,其中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支出1544905.00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2576.25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失业保险2805.94元、用于编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等支出1897689.60元、用于政府购买性岗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支出1423267.20元;用于水费、电费、办公费等49000.00元、用于缴纳工会经费32203.20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用于公务员公车补贴支出97800.00元。

  7.“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两违”整治办公费35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50000.00元、劳务费350000.00元、差旅费40000.00元、印刷费10000.00元等相关经费支出。

  8.“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93219.2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基本工资491748.00元(其中:基本支491748.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02津贴补贴632640.00元(其中:基本支632640.00元,项目支出0元)。

  3.30103奖金296545.00元(其中:基本支出296545.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07绩效工资金1239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72.00元,项目支出0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57625.60元(其中:基本支出257625.60元,项目支出0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8727.76元(其中:基本支出178728.76元,项目支出0元)。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017.92元(其中:基本支出35017.92元,项目支出0元)。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218.19元(其中:基本支出9218.19元,项目支出0元)。

  9.30113住房公积金193219.20元(其中:基本支出193219.20元,项目支出0元)。

  10.30201办公费3631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150.00元,项目支出350000.00元)。

  11.30202印刷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12.30205水费1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06电费1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4.30207邮电费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15.30217公务接待费48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850.00元,项目支出0元)。

  16.30211差旅费4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

  17.30226劳务费3320956.80元(其中:基本支出3320956.80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27委托业务费3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50000.00元)。

  19.30228工会经费32203.20元(其中:基本支出32203.20元,项目支出0元)

  20.30231公务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

  21.30239其他交通费用347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97800.00元,项目支出250000.00元)。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所以无数据。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所以无数据。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1年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3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485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元,降低幅度为0.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5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元,下降幅度为3%,减少原因:公务接待经费按每年3%进行调减。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66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两违”整治工作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第15次常务会议纪要(临翔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44期)。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开展全区“两违”治理工作,依法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集中清理和依法拆除违法建设。

  (五)项目实施内容

  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强巡查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事实,依法清理、拆除违法建设。

  (六)资金安排情况

  做好项目资金预算,根据项目工作进度,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向区政府报相关资金请示,解决资金问题。

  (七)项目实施计划

  开展全区“两违”治理工作,加大依法清理、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力度,依法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集中清理和依法拆除违法建设。

  (八)项目实施成效

  按照工作计划有效推进“两违”整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4996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5936.40元,减少幅度7.2%。主要原因是单位编外长期聘用人员和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9800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