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引号
czj22/2024-00287
发布机构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8-19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第一季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13 字体:【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第一季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预算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一季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2.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和有偿性服务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负责研究部署全区城市市容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等重大事项,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全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验收和移交工作。

  5.承担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

  ①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区无证犬、流浪犬的处置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②行使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③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④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内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制造影响周围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⑤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行为及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⑥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的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⑦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7.承担城市道路、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渣土处置场地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事项。

  8.承担推进全区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责任。负责依托全区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考核和评价。

  9.承担全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负责市容、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运营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10.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组织、宣传、统战及群团等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临翔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执法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等4个部门,下设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和临翔区数字城市管理办公室(临翔区数字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两个副科级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深入开展好“两学一做”、“党的光辉照边疆 边疆人民心向党”等主题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在党建、档案、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保密工作、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有序科学发展。

  2.继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增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3.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部门工作职责,统筹抓好城市管理工作及“两违”整治工作,推动临翔区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4.全力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工程(精品街区)的打造。对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实行精细化管理,提升临沧主城区建设与管理水平,把临沧主城区建设成为功能设施齐全、公共服务完善、管理井然有序、人居环境良好的主城区。

  5.推进清理占道经营延伸到小区、背街小巷;加强建筑施工临时占道、破挖城市道路及新开车辆出入口行为的审批和规范管理,整治提升户外广告、门头招牌、路名牌及其他公共设施;加大对流动摊点的管理,实现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流动摊点存量为零的目标;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加强水道井盖、落水栅等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6.创新城市管理。一是提升服务质量,认真执行首问首办责任制,推行一个窗口一站式办结制。转“管理”为“服务”,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转变城市管理工作队伍形象。二是推行城市网格化。充分发挥街长、组长、网格长、网格员的联络机制,变市民为管理员、监督员,依托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平台,形成群众监督、巡查发现、投诉处理、协调督办、检查考核等多环节闭合式管理模式,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效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属财政全额供给单位共1个。

  (一)在职人员编制14人,实有人数14人;政府购买性服务岗位人员30人、其他编外长期聘用人员40人。

  (二)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三)车辆编制数2辆,实际使用车辆5辆,其中从公车平台租用4辆(商务车1辆、微型车1辆、轿车2辆),本单位公务车辆1辆;“两违”及城管巡查摩托车25辆。

  三、2021年部门一季度预算执行收支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68673.67元,其中本年收入6768673.6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768673.67元,其中基本支出5768673.67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2021年一季度基本支出情况:2021年一季度基本支出1149374.6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5028.41元,增长幅度32.98%,增加原因是上年12月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在本季度1月完成支付。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9.92%。

  2021年一季度项目支出情况:2021年一季度项目支出638595.09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加526815.09元, 增长幅度471.3%,增加原因为上年大部分项目正在实施中,未进行经费结算,于本季度进行支付。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3.86%。

  2021年一季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一季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为0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10000元,减少幅度100%,减少原因本季度未结算油料费、修理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 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2021年一季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因公出国(境)费用。

  附表:区综合执法局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xls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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