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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引号
czj22/2024-00008
发布机构
临翔区财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9-29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2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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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2.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和有偿性服务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负责研究部署全区城市市容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等重大事项,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全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验收和移交工作。

  5.承担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

  ①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区无证犬、流浪犬的处置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②行使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③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④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内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制造影响周围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⑤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行为及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⑥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的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⑦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7.承担城市道路、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渣土处置场地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事项。

  8.承担推进全区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责任。负责依托全区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考核和评价。

  9.承担全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负责市容、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运营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10.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组织、宣传、统战及群团等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两违”整治工作长效监管机制。一是根据《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围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的总体要求。按照省委“杜绝增量、消化存量” “两违”指挥部加大了临翔区主城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的处置力度,及时、有效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贯彻落实规划区内全覆盖的网格化巡查、发现、制止、报告、查处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区“两违”指挥部结合实际情况,全面启动规划区内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制定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将坚持防控和查处有机结合,强化摸底调查工作,做到新增“两违”早发现、早拆除,确保新增违建“零”增长;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施管理重心下移、管理责任前移,以乡镇(街道)、社区为基础巡查监管单位,形成自下而上、群防群控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区域,建立“定格、定人、定责”的“三定”工作模式,对网格内区域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巡查机制。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行政村(社区)和工业园区进行网格化巡查,将“两违”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做到巡查无死角,责任无推诿。二是加强与区委宣传部、电视台、临沧日报社及临沧各自媒体平台之间的联系,随时报道“两违”整治的动态,正确引导干部群众理解支持“两违”整治工作。在日常巡查及各项工作开展中结合精准扶贫的“挂包帮”行动,深入挂钩村进行宣传,做到了解第一手资料,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宣传到户,深入到广大群众当中。

  2.“两违”整治先易后难,集小胜为大胜。临翔区“两违”指挥部专项整治工作组对国道214线、省道319线的公路沿线及城市规划区内“凤翔街道、忙畔街道、博尚镇”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展开调查清理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一年来,共出{324}6270车次、人员19800人次,对临翔区主城区范围内进行1320次巡查;期间,对小区违章搭建、重点道路两旁违法建筑、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发现违法建筑、涉及重点项目工程违法建筑等进行拆除(拆除地点包括:华旭小区、扎路营小区、临都上城、忙角社区教育学院小河旁、青华社区忙半、青华社区田坝心、南信桥董家寨、西环路边南屏社区坡脚、忙畔社区文伟大湾子、文华社区文华大寨、玉龙花园小区背后、忙畔街道迎春桥下、西环路边(圈掌社区)、青华忙半西环路边等)。巡查告诫制止违法建设102户,共依法拆除违法建筑474户,拆除面积16.5401万平方米。24件,罚款:325968.4元,消除存量0.3209万平方米。2018年6月,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对国家土地例行督察地块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为期30天整治,对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拆除并对相应地块进行复垦。整治期间共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5763万平方米。

  3.2018年“两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2018年临翔区两违指挥部在区委、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顺利完成了年初制定年度目标任务 10 万平方米;在《全省 2018 年 7 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推进情况》通报中,临翔区被评定等级为优秀等次;在《全省 2018 年 8月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推进情况》通报中,临翔区被评定等级为优秀等次;在2018年10月9日《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村庄规划工作暨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约谈会议》,临翔区 1 至 8 月份查处违法建筑面积 11.79 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0 万平方米的 117.94%,临翔区在全市范围内排行第一名。

  4.24小时值班制,主要以12319城管服务热线、“爱我临沧,城市管理直通车”“国土规划卫生专管群”{368}24小时受理城市问题。2018{375}1至10月,共受理城市案件实现临翔区三个指挥中心(12319数字城管指挥中心、110公安指挥中心、交警指挥中心)“信息相通、资源共享、管理相联、服务共担”的协同管理机制。有效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突发应急事件,快速传递信息,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2015年4月,“爱我临沧·城市管理直通车”及“国土规划卫生专管群”微信群正式创建,以“共建共享、共治共管”为出发点。市、区各政府部门、临沧主流媒体,特别的党员同志纷纷带头加入该群,为城市管理出谋划策,以解决城市问题为目的,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城市管理良好氛围,许许多多的城市热点、难点问题在这个平台上得到了很好的解决。目前,参与“爱我临沧,城市管理直通车”微信群联动的各部门、各媒体人数从创建之初的几人到现在400多人,工作得到了省、市、区各级领导的认可。

  5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定岗、定人、定时、定责”管理模式,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通过分片管理、徒步巡查,及时查处各类损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严防死守,并安排人员进行早晚、双休日及节假日值班。按照“门前三包”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后期监管工作,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正面报道与反面曝光相结合,加强乱粘贴、乱涂画、乱散发小广告行为的管理力度。共清理、清除乱粘、乱涂、乱画小广告60000余处,查处乱张贴非法小广告案件16起、涉案人员31人,查处在城区乱散发小广告行为100余起;对门面经营户特别是餐饮业进行爱国卫生知识宣传,并发放粘贴卫生温馨提示小牌子1600余份。

  (2)进一步加大城区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全力推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①整治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顺利完成忙角(小箐桥)至强力集团周边以路为市、城区夜市占道经营等引摊入市和取缔工作。

  全面整治违规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严禁沿街门面出店经营,严禁在沿街两侧搭建各类棚点、堆放物料,禁止占用人行道(含盲道)、消防通道,严格占道促销活动审批,积极引导流动摊点进入交易市场和固定店铺经营,依法规范摊点经营。重点整治忙角(小箐桥)至强力集团周边秩序及城区重点路段违章占道摊点,整顿早市、夜市摊,规范管理。一是对忙角(小箐桥)至强力集团占道经营、环境卫生脏、乱、差,道路不畅等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对城区拆除陈旧破损的各种牌匾、广告、招牌等400余块,将忙角(小箐桥)至强力集团流动摊贩,引入临沧市农特产品交易中心摊点60余户,对进入市场的摊贩进行规范并形成长效管理;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取缔城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共取缔临时占道经营1200余户,流动摊点185个。暂扣各类占道物品3000余件,教育处罚200人次。对暂扣物品到期未处理的,如水果等食物,送给临沧市儿童福利院进行赠送处理。经过集中整治,各种违章占道、店外经营得到有效控制,市场得到有效规范,流动摊点得到进一步控制。

  ②规范户外广告设置

  按“一楼一标准、一店一招牌”的要求,开展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整治,加大违章户外广告的治理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制度,严防出现反弹,对破损掉字、褪色陈旧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督促业主按要求更新完毕并组织专业人员对违规、破旧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拆除。根据我局集中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要求,大队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执法监察力度,凡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店牌店招,一经发现,一律拆除或收缴;督促广告公司增加公益广告比例,提高公益广告的含金量,营造浓厚文明、卫生氛围。截止9月底,共查处违章设置户外广告行为1000余起,收缴、拆除破旧广告灯箱、广告牌1856余块,规范设置店牌店招380余块,拆除违规设置各类广告牌280余块,发放整改通知书400余份。

  ③规范和加强城区内砂石、渣土、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执法人员在对城区建设工地普查的基础上,在城区所有建设工地显著位置张贴通告,印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装潢垃圾处理管理的通知》、《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宣传资料,向城区内建设工地、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城区居民派发宣传资料200余份。二是加强监管。抓源头管理。重点“抓两头,控中途”,一头抓工地源头,另一头抓渣土倾倒场地,中间抓运输环节。要求处置渣土的工地出入口必须硬化,并安排专人负责清扫,所有建筑工程在开工前,落实防护措施。在日常管控中,加大巡察力度,严控渣土车不包扎覆盖、造成泼撒和污染路面的行为,同时,加强夜间的蹲点守候与不定时巡查,严防城区范围内建筑装潢垃圾运输车辆偷拉乱倒行为发生,并定期组织开展城区渣土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运输车辆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偷倒渣土和装潢垃圾等突出问题。共对城区主要工地进行宣传并粘贴区政府关于沙石渣土管理办法通告40余份,对拉运沙石渣土驾驶员进行宣传并发出通告400余份,规范、查处拉运沙石渣土违章行为140起,处罚32起,进行批评教育140余起。查处车辆抛洒、带泥上路19起,警告7起。乱倾倒建筑垃圾行为12起,有效遏制了建筑装潢垃圾(渣土)随意清运、偷倒、乱倒、堆放等不文明行为。

  ④加强市政公共设施维护,保障设施安全和功能有效发挥。

  对主城区柏油路面坑塘进行全面修补,共修补坑塘路面约1200平方米;对主城区损坏人行道、路沿石进行修补、更换,共修补更换人行道小板1500余平方米、路沿石700余米;通过巡查,及时更换窨井盖626块、落水栅342个,加固井盖207块,清掏并疏通城区下水道600余处,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不断加大损坏市政设施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协调相关单位对公共汽车站台、书报亭、路名牌、通信设施、电力设施等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维护,避免公共设施安全事故发生和对市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有效保证了城区市政设施安全和功能发挥。

  ⑤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城管执法职能作用。

  充分发挥城管执法职能作用,积极与区市场监管、公安交警大队、路政大队、凤翔街道等部门联合对主城区农贸市场、小区、小商品市场无序停车、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现象进行整顿和治理。同时协同塘平社区对五金机电小区、迎春巷内的私搭乱建、占道经营和环境卫生进行治理,按照党建工作要求,组织党员多次深入社区参加社区环境整治,对乱堆乱放、乱涂乱写、乱种蔬菜等不文明行为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内设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行政执法监督股和政策法规股;下设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和临翔区数字城管办公室两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6658900.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38089.02元,占总收入的98.19%,比上年下降38.04%;其他收入120811.20元,占总收入的1.81%,比上年同期增加141.62%。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是全区“两违”整治工作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是向其他部门争取的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7116296.93元。其中:基本支出3830882.81元,占总支出的53.83%,比上年同期增43.23%;项目支出3285414.12元,占总支出的46.17%,比上年同期减54.82%。支出增减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保险比上年增加,重点是增加了编外聘用人员的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两违”整治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支出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30882.81元。比上年同期增43.2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保险比上年增加,重点是增加了编外聘用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85414.12元。比上年同期减54.82%,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两违”整治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支出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两违”整治项目支出3224851.01元,精准扶贫工作经费支出60563.11元;重点完成了年初计划的“两违”巡查、“两违”清理整治、拆除等工作及2018年精准扶贫相关工作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80848.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比上年同期减31.4%,主要原因是“两违”整治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支出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537.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比上年同期减82.18%。主要用于编外聘用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及精准扶贫资金的支出;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334.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比上年同期增33.43%。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缴纳;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49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比上年同期增103.2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的缴纳;

  4.212类城乡社区支出6370545.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6%,比上年同期减27.44%。主要用于一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支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保险等支出和办公费、水电费等支出;二是“两违”巡查、清理整治、拆违等办公费、劳务费等支出;

  5.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029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元,完成预算的21.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000元,完成预算的21.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车辆编制数2辆,而实际使用的工作用车有公用平台借用1辆、“两违”巡查用微型车4辆、摩托车20辆,预算以实际使用车辆运行经费为编制依据,而决算只以2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编制;二是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活动,无公务接待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450元,下降6.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50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活动,无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对比无增减,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00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两违”巡查和整治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608.04元,比上年同期增28.6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1671911.84元,其中,流动资产484869.84元,固定资产11870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4680.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6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71911.84

484869.84



298800


88824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633元,比上年同期减88.75%,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63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结合部门职能职责,逐步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管理绩效指标,有效提高了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一是坚持绩效目标全覆盖,在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中均设定了绩效目标,明确绩效指标类型、细化绩效指标内容、确定绩效标准;二是坚持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时编制,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部门三年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三是绩效目标与对应的预算内容紧密相关,部门三年规划绩效目标与部门中期财政规划、部门改革发展要求紧密相关,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区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事项及部门职能职责紧密相关,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四是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

  2018年我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规范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9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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