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677301000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赴省进京到市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临沧市临翔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临翔区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全区乃至全市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9年,全区共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85件,其中上级转交督办187件,自收件198件。自收件中来访135批456人,网上信访43件,人民网20件,自收件办结185件,办结率93.43%。区信访局办理335件,其中上级转交督办162件,自收件173件。自收件中来访130批438人,网上信访23件,人民网20件,自收件办结166件,办结率96%。
1.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确保信访渠道更加畅通。树立“抓信访就是抓发展、保民生、促和谐”的理念,积极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网上信访、视频接访、涉法涉诉信访分离、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各项工作,不断深化信访改革,确保信访渠道更加畅通。一是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工作深入推进,不断完善信访信息系统的管理、应用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实现信访事项网上受理、交办、督办、回复和查询,信访数据网上生成,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二是网上信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加强对网上信访件督查督办,严格办理时限,注重提高网上来信办理、回复质量。三是视频接访工作积极开展。随着当前群众信访形势的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视频信访是深化信访改革、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的重要举措,也是信访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畅通信息渠道,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目标,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2.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切实践行群众路线,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党政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接访,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一批疑难信访问题。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接访2175批7314人,梳理案件1925件,办结1733件。其中:处级领导干部接访352批1900人,梳理案件330件,办结298件;区级部门领导接访731批2397人,梳理案件642件,办结585件;乡(镇)领导干部接访1092批3017人,梳理案件953件,办结850件。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共下访13312人次,走访群众112531人,收集意见建议785条,办理信访案件326件。其中:处级领导干部下访2220人次,走访群众13703人,收集意见建议243条,办理信访案件76件;区级部门领导干部下访4357人次,走访群众36059人,收集意见建议274条,办理信访案件102件;乡(镇)领导干部下访6735人次,走访群众62769人,收集意见建议268条,办理信访案件148件。
3.圆满完成机构改革相关工作。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临关怀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临办字〔2019〕5号)和《临沧市临翔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沧市临翔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翔深改发〔2019〕1号)文件精神,在保证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误的前提下,经过思想发动、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等几个步骤,顺利完成了三定方案、定职定岗等机构改革的相关工作。
4.加强重点人员的稳控,确保特殊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取得实效。为确保在重大活动、重点会议期间,不发生影响政治安全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重大安全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刑事犯罪案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坚决杜绝大规模进京赴省聚集上访。实现北京不去、省会不聚、网上不炒,不出现挑头人员,不形成维权组织的“五不”总体目标。一是成立以区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区委办、政府办、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信访局、区维稳办等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及涉事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日常信访问题处理、劝返、信息研判和突发事件现场处置4个工作小组,负责做好“两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二是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本行政区域、本系统、本行业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实行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包保的原则,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三是对有可能造成群体性上访的热点问题,要求责任单位要本着及时解决问题与说服教育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四是制定了对现场处置情况的预警预案;五是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24小时值班备勤工作,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信息联络畅通,实行零报告。圆满完成了全国、省、市、区“两会”及国庆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
5.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确保全党更加紧密团结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区信访局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紧密联系实际,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为主题,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用好日常教育途径、教育方式,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把“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
6.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区委政府安排,区信访局挂钩圈内乡炭窑村。为扎实抓好炭窑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区信访局派驻1名职工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先后66次入户走访群众,关注挂钩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对未脱贫挂钩户按照“一户一方案”制定帮扶措施,确保年底达标脱贫,与农户面对面谈心交心,宣传扫黑除恶、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发放脱贫攻坚宣传画、发动群众开展“周五洁净日”活动。
7.扎实有效推进“万名干部规划家乡”工作。区信访局共有5名干部职工担任村庄规划牵头人,其中1人属双牵头人。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区信访局认真抓好工作督促落实,5名牵头人均按要求、按时限回村进行规划,以村为单位,以“乡村振兴 我要振兴 我来振兴”的主人意识,紧扣“产业兴旺 生态宜居 乡风文明 治理有效 生活富裕”建设目标,围绕山水林田、人居环境、社会治安、产业建设、道路交通等村庄规划要素,查问题、找短板、提建议、谈措施、动笔墨,把一项项事关民生的事件绘成蓝图。按要求完成了 “两图一书一表一民约”。
8.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及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滚动摸排工作。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部署和维稳工作要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深化。多形式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特别是通过对来访群众的积极宣传,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使其从思想上重视,同时了解群众内心的真实想法,扫除了群众心中顾虑,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滚动摸排工作中来。积极发挥信访部门职能,与政法、纪检、公安等部门联系沟通,对我区信访积案进行排查梳理,串并分析,全面排查各乡(镇、街道)、行业内可能涉黑涉恶的线索信息,加大对群体性、敏感性、苗头性信访案件的关注力度,深挖可能隐藏在背后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组织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按照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加强对所属领域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积极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相关利益诉求群体被黑恶势力唆使利用,最大限度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维护我区和谐稳定构筑起坚实的“第一道防线”。积极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利用网上信访系统,拓展更加方便快捷的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渠道,进一步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为信访领域扫黑除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9.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临翔区信访局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局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市、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狠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上报信息12条,采用6条,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春节期间到挂钩村慰问村干部,慰问局退休干部,“五一”劳动节期间,帮助农户收割油菜、栽种烤烟。
10.抓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全局上下掀起创建热潮,引导全体职工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点滴做起,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每周五对33号网格和临沧城市主次干道“六长制”(西大街至汀旗路)责任片区及创卫主城区网格化责任片区教育小区环境卫生进行监督和清扫,对忙腊坝至昔嘎电站河段进行整治,累计投入整治人数49人次,整治资金0.3万元,累计整治河道15.1公里,清理10.11吨垃圾;三是履行好部门职责。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8.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因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属机构改革2019年6月份成立新单位所以无上年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6万元,占总支出的83.68%;项目支出15.36万元,占总支出的16.32%。因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属机构改革2019年6月份成立新单位所以无上年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76万元。因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属机构改革成立新单位所以无上年数。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49%。人均基本支出9.85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6万元。因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属机构改革2019年6月份成立新单位所以无上年数。主要用于信访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因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属机构改革2019年6月份成立新单位所以无上年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9%。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行政运行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主要用于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4.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住房保障(类)支出4.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严格控制接待支出的范围和标准等各项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因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属机构改革成立新单位所以无上年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3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5万元,因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属机构改革2019年6月份成立新单位所以无上年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福利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49.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42万元,固定资产3.6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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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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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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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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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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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9.08 |
45.42 |
3.66 |
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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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临沧市临翔区信访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5.36万元,共3个项目,覆盖率为100%。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19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77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