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1001000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临沧市临翔区临翔区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翔办字〔2019〕9号)精神,临翔区统计局为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区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拟订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检查和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3.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调查。协调开展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的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5.建立完善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对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实施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
6.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8.组织实施全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9.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编辑出版临翔区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月报资料,为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分析和咨询建议,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10.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乡、镇、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建立并管理全区县域经济统计监测考核数据库。
12.组织全区统计职称、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抓好统计常规工作
严密组织做好数据监测预警和统计服务,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经济运行分析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深入”、“把两关”、“三审三核一评估”数据质量控制制度。二是及时组织完成了农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节能降耗、批零住餐、服务业、房地产、劳动工资等各项专业统计,组织开展综合、核算、县域经济监测、保障房监测工作。三是扎实做好各项调查工作。开展了畜禽调查、规下工业调查、农村劳动力抽样调查、整改复耕调查、贫困监测等专项调查。全面的统计调查工作,为区委政府和各级各部门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依据,为社会提供了数据服务。
2、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工作稳步推进
认真做好城镇7个点70户、农村11个点110户的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和贫困监测工作,加强对调查点、调查户、辅助调查员的管理,做好季度数据的收集处理上报及分析,确保数据质量。一是认真做好账本的发放、收取、数据录入、审核上报工作。二是市调查队、区统计局共同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对辅调员集中开展培训2次,到调查点指导农户记账36人次。三是建立临翔区城乡住户辅助调查员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辅调员的管理和考核。四是大力推广电子记账,目前全区共注册电子记账户142户,注册率78.89%,有效电子记账户138户,有效率76.67%,有效覆盖户133户,覆盖率73.89%,高于区级下达33.33%的目标任务。五是会同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季做好城乡居民收入评估工作,2019年,预计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
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成功
历时近两年时间,先后完成普查方案制定、普查区划分及绘图、“两员”选聘及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登记准备、现场入户登记、数据检查、审核和验收、数据汇总、数据质量抽查等等11个环节,圆满完成了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任务,省、市统计局将临翔区统计局上报争取国家级先进集体。根据省、市安排,现已进入数据评估与发布最后一个环节,省、市对经普数据初步核定,临翔区2018年实现生产总值1472883万元,比年报数多318525万元,经济总量全市排名第1位。
4、“四上”企业培育工作顺利推进
始终将培育“四上”企业作为年度重要任务之一来抓,严格按照专业限额标准及报表制度规定,积极配合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信局等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四上”企业培育,努力实现应统尽统的目标,为全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奠定坚实基础。全年,共完成升规升限11户,其中工业企业升规1户、商贸企业升限10户。
5、依法行政取得新进展
坚持平时宣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一是利用统计开放日、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不断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引向深入。二是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面,推动《意见》《办法》《规定》纳入区委党校培训内容,并开展了1次培训;将3个文件精神在区政府常务会上进行了学习,在区委常务委员会上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次,共检查了12户企业;认真开展数据质量自检自查,年内实现对“四上”企业检查全覆盖,从源头上保证数据质量;深入开展“统计服务进千企”活动,及时帮助企业完善统计基础台账。四是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五是及时做好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脱贫攻坚工作效果明显
一是认真落实行业扶贫工作责任,认真做好贫困监测,配合区公安分局、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局完成乡村人口认定。二是认真落实帮扶责任。按要求选派了驻村工作队员2名,为2名驻村工作队员安排了1次体检,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每人安排了5000元的工作经费;认真落实帮扶责任人每月驻村5天以上的规定,积极配合完成2019年动态管理,所挂钩建档立卡贫困户70户264人,于2018年底全部脱贫出列。三是加大帮扶力度。把支农、助农作为统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年组织干部职工共计232人次进村入户,采集、了解56户挂钩户或近两年来脱贫的32户建档立卡户信息,帮助解决挂钩户生产生活和建房的困难问题;年内主要领导深入挂钩村召开会议研究工作5次,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经费8万元。
7、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强化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将“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服务社会”作为统计系统职业精神来弘扬,开展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教育全局干部职工铸牢职业道德底线,不断增强统计人员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全年,全局开展各专业统计基础业务知识培训4次,培训基层统计员90多人次。二是为增强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将学习任务列入年终目标考核,与岗位目标奖惩挂钩。三是积极选派局机关统计专业人员外出参加培训30人次,开阔了知识眼界,提升了专业水平技能。四是建章立制,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化管理体系,重新修改和完善了各项制度,并按照“通用制度上墙,专项制度入手”的原则,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新建立了的规章制度运行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了统计工作秩序,增强了做好统计工作的软实力。
8、统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全力做好优质服务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高数据解读能力,主动为各级领导当好参谋。一是及时向社会公布了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二是整理、编审和印制了2018年临翔区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三是每月定期编发反映临翔区经济成果的“统计月报”,及时反映与监测我区经济运行情况,努力向社会各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截至11月中旬,全局共撰写统计信息、分析23篇(条),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咨询数据55人次,为区委、区政府及各部门提供全区经济社会各领域详实的统计数据。
9、向上争取资金工作有序推进。年内共向省、市汇报争取资金工作5次,共争取到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20.8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30万元的69.4%。
10、按质按量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43.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6.72万元,占总收入的97.3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83万元,占总收入的2.62%。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加106.7万元,增加19.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同期同期增加104.09万元,增加19.92%;其他收入比上年同期同期增加2.61万元,增加18.35%。主要原因:公务员政策性奖励和改革性补贴增加及事业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增加、经济普查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9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59万元,占总支出的71.99%;项目支出139.54万元,占总支出的28.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66.1万元,减少11.72%,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同期减少40.77万元,减少10.2%;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同期减少25.32万元,减少15.36%。主要原因:因2018年是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关键时期,各项开支大,2019年度主要是数据审核、汇总等收尾工作,开支比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8.59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40.77万元,减少10.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7至12月份的养老保险没有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3%。人均支出为14.34万元/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54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25.32万元,减少15.36%,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及汇总等收尾工作阶段,因此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的开支少于上一年度。加之日常统计业务的开支比上年度减少,整体上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日常国民经济核算、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业统计、建筑业统计、统计执法、文化产业统计等日常统计工作运行经费;编印资料性刊物《统计年鉴、领导干部经济手册、经济参考月快报》;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互联网信息网络系统和数据处理所需的网络线租费用及日常维护经费。专项普查活动经费支出,用于普查数据的审核、汇总上报、有关培训费、印刷费和办公费、差旅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8%。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36.53万元,减少7.06%,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接近尾声,项目支出减少。致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比上年同期同期减少28.47万元,减少6.5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及2019年各项工作任务和专项统计业务的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比上年同期同期减少21.96万元,减少52.9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比上年同期同期增加1.77万元,增加7.1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3.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比上年同期同期增加4.18万元,增加21.19%。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5.农林水支出2.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比上年同期同期增加16.03万元,增加87.98%。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预算的7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28.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的41.6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及公务接待制度、规范控制公车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43万元,下降29.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增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8万元,下降43.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5万元,长下降14.7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及公务接待制度、规范控制公车使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万元,占40.97%;公务接待费支出2.04万元,占59.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经济普查、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工业、批发零售业、餐饮业等相关工作所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万元,与上年同期对比减少29.55万元,减少82.65%,主要原因:2019年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收尾阶段,差旅费及办公费减少,加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减少,致使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220.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4.9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83.3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5.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1.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7.9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6.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资产增加的因为: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20.31 |
194.92 |
25.39 |
25.39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认真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全面梳理和优化支出流程,逐步建立预算编制和执行相应的制度,在依法依规、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项目支出。自评结果为优秀。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