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的主要职责是:
(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 拟订辖区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 部门监督实施辖区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 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辖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依据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监督指导 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自然保护地执行管理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在临沧市生态环 境局授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 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授权范围审批或 审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 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 组织实施执法监测、纠纷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组织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 十 一 ) 配 合 中 央 和 省 委 、 省 政 府 开 展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督 察工作,组织协调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
(十二)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组织落实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 十 五 ) 职 能 转 变 。 临 沧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临 翔 分 局 统 一 行 使临翔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责。
(十六)完成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顾正永,男,汉族,1978年7月生,本科,中共党员。现任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临翔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朝彩,女,布朗族,1997年6月生,本科,中共党员。现任临翔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赵家斌,男,汉族,1986年1月生,本科,中共党员。现任临翔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临翔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雷久鸣,男,傣族,1983年11月生,本科,中共党员。现任临翔分局党组成员、环境监测站站长。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以及临翔分局党 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承担临翔分 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机构编制、纪检监察和老干部方面 的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工资、国有资产管理及 涉外方面的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 信息化建设方面工作。
(二)法规宣教与行政审批股。负责分局文件合法性审 查,承担分局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方面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 事件,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 害赔偿制度。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实施、生态环 境宣传教育以及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依据 市生态环境局授权,承担辖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审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 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污染防治股。负责生态环境统计、环境制度建立、 专项资金申报、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总量减排控 制、清洁发展机制及各类规划、计划编制、审定工作。承担 大气、水、土壤、重金属等各类污染防治及污染防治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等污染防治监督 管理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参与排污许可证审核 管理。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四)生态保护与环境监测股。负责生态示范创建、生 态环境科技、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文明体制 改革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组织落实辖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及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日常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