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临沧市临翔区负责的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X3YN202405300066号投诉举报件,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自验。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作的函》(临环督办字〔2021〕51号)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投诉反映问题
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炭窑村南柯营人龚某某破坏生态,用挖机私自开挖沙坝河南干渠沟边护坡,已导致护坡垂直高度降低约7、8米,雨季有塌方风险;突破生态红线侵占永久基本农田用于建房。
二、整改责任单位:圈内乡人民政府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四、整改措施:要求当事人龚某某停止地块开挖并完成地块整理,达到复耕条件。
五、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六、整改情况:
(一)关于“破坏生态,用挖机私自开挖沙坝河南干渠沟边护坡,已导致护坡垂直高度降低约7、8米,雨季有塌方风险”问题。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踏勘核查,龚武勋确存在使用挖机将两块田地合并为一块,进行土地平整的行为。经工作组实地测量勘查,开挖土地距南干渠最窄处距离长4.7米,该行为未影响南干渠水利设施,举报中所涉水利设施工程影响不实。
(二)关于“突破生态红线侵占永久基本农田用于建房”问题。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圈内乡炭窑村委会南柯营组龚武勋在圈内乡炭窑村委会南柯营组平整土地,土地面积1.15亩,占用地类耕地0.79亩,建设用地0.36亩,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实地未有建房行为。
2024年5月31日龚武勋已停止开挖,恢复地块的复耕条件,该举报件于2024年6月3日办结。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9日,共10天)实名书面向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0883-2121428,电子邮箱:lxqhwh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