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
临沧市临翔区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X3YN202405250016号投诉举报件整改自验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06 10:23 作者:临翔区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临翔区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浏览次数:59 字体:【


交办临沧市临翔区负责的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X3YN202405250016号投诉举报件,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自验。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函(临环督办字〔2021〕51号)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投诉反映问题

临沧市临翔区华旭小区北边靠近河的小区道路及绿化带被侵占改扩建为市政道路,车辆噪声严重扰民。

二、整改责任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凤翔街道办事处

三、整改时限:2024531日前

四、整改措施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货车入城时间及行驶区域的管控,加大对大排量摩托夜间管控力度,减少噪声污染。二是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于2024527日对华旭小区北边靠近河的道路过往车辆进行噪声检测三是由凤翔街道及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小区日常服务和管理,针对业主反映问题及时回复、及时处理。

五、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六、整改情况:2024525接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单(临环督办〔202423号)后,临翔区高度重视,2024526日上午,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前往临翔区华旭小区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1个问题不属实,1个问题部分属实。

1.临沧市临翔区华旭小区北边靠近河的小区道路及绿化带被侵占改扩建为市政道路不属实。经现场查看及调查核实,一是临沧市临翔区华旭小区土地产权范围不包含其北侧滨河道路及绿化带。二是在《临翔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小区北侧滨河道路为规划20米宽、718米长城市次干道。北侧绿化带为城市公园绿地。三是为缓解华旭、旗山、高校、锦绣江山等部分小区的交通压力,临翔区按照规划设计对华旭小区北边靠近河的市政道路进行扩建改造。

2.车辆噪声严重扰民部分属实。临翔区华旭小区周边均为市政道路,车辆通行期间会带来一定的声响,但不存在车辆噪声严重扰民情况。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小区周边市政道路的管理,进一步优化措施将车辆通行时的声响降至最小。

针对群众举报投诉问题,临翔区认真核查后进行了仔细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迅速推进整改。一是2024526日上午,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前往临翔区华旭小区现场调查核实;区政府分管领导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进行统筹和安排。二是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于2024527日,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要求,对华旭小区北边道路开展了交通噪声监测,选取了“今喜美甲店前“和“艾康推拿店前”作为道路监测点和敏感点实施监测工作,监测结果为:道路监测点昼间62.1dBA),夜间57.2dBA);敏感点昼间55.3dBA,夜间51.8dBA)。根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中“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划分”标准,该路段昼间、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三是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货车入城时间及行驶区域的管控,加大对大排量摩托夜间管控力度,减少噪声污染。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共10天)实名书面向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0883-2121428,电子邮箱:lxqhwh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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