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办临沧市临翔区负责的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D53090020221123002号投诉举报件,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自验。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函》(临环督办字〔2021〕51号)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投诉反映问题
位于临翔区东旭花园门口的两排车库,投诉人反映开发商将车库改为商铺,商铺外设置水龙头,产生的生活污水乱排;商铺外杂物和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商铺产生的噪声影响住宅区居民的日常生活。
二、整改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四、整改措施
督促业主做好门前“三包”工作,解决群众诉求并常态化加强监管。
五、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六、整改情况:2022年11月24日上午,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公安分局组建工作组共同到东旭花园调查核实。经核实,一是反映的两排车库其中一排为东旭花园2幢1单元外侧(在经批准的规划方案中均为商铺,产权登记部分为商铺、部分为车库;商铺管理要求更高,在实际中商铺改车库不存在违规),另一排为凯龙电子城4幢1单元外侧(在经批准的规划方案中均为车库)。实际有经营商铺1户,为东旭花园2幢1单元外侧的付莲百货店,与规划批准内容相符;凯龙电子城4幢1单元外侧为南塘街快递公共服务站,其他房屋主要用作休息间及仓库,属片区配套服务功能,实际库存功能未改变;二是经走访周边住户,生活污水乱排主要是凯龙电子城4幢1单元201户洗衣房排水管损坏后没有更换,该户洗衣时排水直接从二楼排到公共区域;三是生活垃圾随意堆放主要是东旭花园2幢1单元外侧堆放杂物;四是商铺噪音主要是快递服务站下货时产生。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1月24日,工作组责令商铺及其他房屋使用人不得在室外堆放杂物、垃圾,不得乱倒生活污水,不得噪音扰民,并对该区域商铺下发通知书,要求严格文明经营,不准占道经营、私搭乱建、乱丢垃圾、乱泼污水和噪音扰民。当日,凯龙电子城4幢1单元201户安装了从洗衣房到一楼下水道的排水管道,完成问题整改;东旭花园物业服务企业(临沧市瑞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组织清理室外杂物并加强环境整治。
下步工作中,临翔区将加强对东旭花园周边区域城市管理巡查管控,巩固整改成效,并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类似问题,严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确保市区环境整洁亮丽、管理有序。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9日至1月19日,共10天)实名书面向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0883-2121428,电子邮箱:lxqhwh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