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临沧市临翔区,“思想认识不深刻”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自验。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函》(临环督办字〔2021〕51号)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把长期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归于客观原因。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云南省的殷殷嘱托领悟不深入、贯彻不彻底,在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上思想认识尚有差距。
二、整改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区直各单位
三、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整改措施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2.顺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稳定性。3.优化城乡生态体系,筑牢滇西南生态屏障,全力以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引领,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加快花园临翔建设,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努力成为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奠定基础。
五、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六、整改情况:2023年以来,临翔区委组织部结合部门的职能职责,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后半篇文章,真正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一是以培训为依托,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的主要培训内容,邀请临沧市临翔区生态环境局、市委党校相关专家教授为培训班授课,培训领导干部9000余人次,通过培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入脑入心。
二是结合年度审计计划,配合区审计局抓好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审计,2023年以来,对1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以审计倒逼领导干部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是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区管领导班子、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以考促治、以考促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共10天)实名书面向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0883-2121428,电子邮箱:lxqhwh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