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临沧市临翔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严峻”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级自验。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和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函》(临环督办字〔2021〕51号)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临沧市规模化养殖比率不高,70%以上为畜禽散养,畜禽散养户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设备不完善或尚未建设,随机检查发现博尚水库下永和组等地区粪便随地堆放、污水随意排放现象依然存在。畜禽养殖场普遍存在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排现象或者简易处理后排入外环境现象,临沧华洋畜禽养殖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废水未进行处理直排外环境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需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三、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整改措施
(一)区农业农村局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指导散养户科学收集并合理利用畜禽粪污,尤其要强化养殖户畜禽粪污治理硬件建设,完善干粪堆放场、污水沉淀池等的地面和四周硬化、架设防雨顶棚、建设雨污分流管道,做到防雨、防渗、防溢。因地制宜,采取就近就地还田、生产有机肥和沼气利用等方式,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督促临沧华洋畜禽养殖科技有限公司和博尚水库下永和组养殖户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建设完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做好堆粪房、沉淀池的管护,确保设施持续正常运行;以水库、河流、饮用水水源地生态敏感区域及公路沿线、养殖密集区域为重点,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能力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积极申报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区农业农村局和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要联合开展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屠宰企业针对畜禽粪污利用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畜禽粪污直排、超标排放和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限期整改;在2023年3月底前,对临沧华洋畜禽养殖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以水库、河流、饮用水水源地生态敏感区域及公路沿线、养殖密集区域为重点,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能力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五、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六、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实施了《临沧市临翔区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23年累计入户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检查指导96次443户,发放宣传资料518份。二是配合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9次,对28户养殖场存在污染问题限时督促整改。三是核查博尚水库周边养殖户畜禽粪污利用状况,根据核查,调购22个玻璃钢三级化粪池发放给21户养殖户进行养殖污水收集,与已经建设三级化粪池的78户养殖户签订《博尚水库周边养殖粪污治理责任书》,配合住建局做好78户养殖尾水接入环湖污水管网工作。目前已完成17个化粪池安装,9户养殖尾水接入污水管网。四是对临沧华洋畜禽养殖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发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问题整改通知书》给养殖场负责人,要求养殖场限期整改。华洋养殖场于8月底由临翔区供销社并购使用,目前由临沧缅宁府肉食品有限公司开展生猪养殖,现养殖生猪290头(其中能繁母猪50头)。临沧缅宁府肉食品有限公司计划在9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一是氧化塘不回填、加装安全围栏,改种青饲料,杜绝污水进入;二是堆粪区周边堆砌加高0.5-0.8米围墙,中间加高减速带方便进车,安装干湿分离机,禁止污水外排;三是全面进行雨污分流,禁止雨水流入污水管道;四是化粪池顶安装防雨顶棚防止雨水进入,加装围栏、警示牌,禁止尾水外排,进行资源化利用;五是沼气池竖井增大容积;六是对周边黑臭水体进行清理;七是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井口安装盖子进行密封,防止异味扩散,疫病传播。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21日,共10天)实名书面向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0883-2121428,电子邮箱:lxqhwh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