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司法局)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
办公室地址:
临沧市临翔区汀旗路1039号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8:3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2166289
职责职能
班子成员
内设机构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检查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方面的有关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六)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单位突发事件处置、监控、报警、信息、应急指挥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区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治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宣传等工作。承担本系统表彰奖励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人事工作。负责司法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以及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和局机关退休人员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加挂临翔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牌子)。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接受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起草、修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调查研究和情况分析,对依法治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实施法治临翔建设指标体系,制定实施法治城市创建考核办法和标准。做好全区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临翔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临翔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工作。负责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监督、指导。管理所辖律师和律师执业机构,负责对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申请等事项材料的初审和上报。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负责公证员任职和公证机构设置初审、公证机构及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等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所管辖公证员和公证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负责社区矫正队伍和业务建设。指导、协助社区矫正重大突发事件。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法制股。负责区政府重大决策听证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承办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工作。承办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专职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和争议。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行政裁决工作。承担临翔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临翔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王云燕(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凤翔司法所、忙畔司法所。

李云红(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方面工作。分管法制股、博尚司法所。

赵如龙(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法治宣传及对外宣传、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律师等方面工作。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普法办)、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沧江公证处、平村司法所、圈内司法所。

刘 莹(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办公室、依法治区办公室日常工作、财务、综治维稳、安全生产、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公车管理、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基本建设、资产装备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依法治区办、蚂蚁堆司法所。

李新彪(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信访维稳、社区网格化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邦东司法所、马台司法所。

李雨遥(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干部人事、老干部、工青妇工作、党风廉政、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分管政工办、章驮司法所、南美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