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司法局)
索引号
czj22/2022-00546
发布机构
临翔区司法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7-14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1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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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本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2020年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区发展、改革、稳定大局,扎实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作为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内设7个机构(股级),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法制股。下辖10个司法所、10个法律服务所和江华律师事务所、沧江公证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建立健全依法治区工作体系。继续完善依法治区领导体制,提升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政治站位,协调推动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重大决策机制,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好行政执法考试及颁证工作。办理好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不断提高案件质量。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创建和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

  2.继续推进司法行政常态化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策划好2020年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专兼职队伍建设,探索实施普法志愿者进乡村、社区、单位全覆盖。二是加强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管理教育帮扶,健全完善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加强日常排查走访、重点人员衔接管理等。三是全面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持续开展好“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等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四是继续完善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力度做好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切实发挥好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常态化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五是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信息化指挥中心建设,完成局机关及1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承载网系统正常使用。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围绕“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目标。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强化纪律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抓好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执业能力;三是注重加强舆论宣传。善于运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重点项目、先进典型,切实增加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正能量;四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实“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4.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确保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司法行政工作方向。

  5.继续开展好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将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要任务。一是要在完善专项行动斗争工作体系上再聚力;二是要在线索排查深挖上再着力;三是要在重点人员管控上再强化;四是要在营造法治宣传强大声势上再持续;五是要在强力推进“打伞破网”上再深入;六是要在指导监督律师依法开展辩护代理上再规范。

  6.继续抓实脱贫攻坚工作。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继续扎实开展挂包帮扶工作,确保顺利脱贫。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 32人,事业编制27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5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1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5.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15.04万元与2019年1134.49万元对比增加80.5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及项目经费投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15.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5.0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5.04万元(本级财力1215.0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15.04万元与上年1134.49万元对比增加80.5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及项目经费投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15.0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1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9.04万元,与上年1028.49万元对比减少19.4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206万元,与上年106万元对比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投入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949.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聘用人员工资支出及本单位日常业务工作经费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纳、遗属人员死亡抚恤金;卫生健康支出72.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纳;住房保障支出79.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1009.0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952.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0.03万元、津贴补贴477.78万元、奖金10.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92万元、工伤保险1.06万元、失业保险1.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5万元,住房公积金79.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聘用人员工资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55.7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业务工作保障支出。其中:办公费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56万元、公务接待费8.7万元、劳务费5.57万元、工会经费13.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0万元。

  (3)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0.90万元,主要用于遗属死亡抚恤。

  2.项目支出206万元

  (1)商品和服务支出6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案业务工作保障支出。其中:差旅费9万元、专用材料费20万元、劳务费15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2)资本性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37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1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所有无数据。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所以无数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所以无数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37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40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0.6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1.1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次,共计接待38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2.70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4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0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4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第一个重点项目:

  (一)项目名称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办案及装备项目

  (二)立项依据

  提升全区政法部门办案及装备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围绕全区发展、改革、稳定大局,扎实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以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安置帮教等职能作用。

  (五)项目实施内容

  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区,实施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其他司法业务等工作。具体目标:1.基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案件化解工作-试点工作所需的设备配置和业务经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外观建设和文化建设。2.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标识牌制作。推广运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障能力。3.针对我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多、监管安全压力大、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用于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落实动态化管理措施。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年预算资金安排76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基层人民调解参与信访案件化解工作-试点工作所需的设备配置和业务经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外观建设和文化建设。2.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标识牌制作。推广运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障能力。3.针对我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多、监管安全压力大、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用于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落实动态化管理措施。

  (八)项目实施成效

  1.逐步加大临翔区司法局联合信访局共同设立1个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站和10个乡(镇、街道 )的信访办设立的10个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办公设备配备和办案投入。2.逐步完善10个司法所的修缮改造。3.在3个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体平台建设和门头标识牌、公示牌及上墙制度流程的安装,以及10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标识牌制作。4.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用于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落实动态化管理措施。各项信息数据录入率和正确率达到100%,做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对数据采集结构的要求,建立统一、规范、完整的社区服刑人员电子信息和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电子台账,并确保数据的准确、完整;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监管率达到80%以上。按照省厅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在省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全面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定位监督管理,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

  第二个重点项目:

  (一)项目名称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投资[2011]2534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新建工程,建设地址:临翔区汀旗路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业务用房一幢1339平方米,地下车库1067.39平方米,公共法律服务大厅115.52平方米,共计面积为2517.91平方米。

  (五)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业务用房一幢1339平方米,地下车库1067.39平方米,公共法律服务大厅115.52平方米,共计面积为2517.91平方米。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年预算资金安排1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业务用房一幢1339平方米,地下车库1067.39平方米,公共法律服务大厅115.52平方米,共计面积为2517.91平方米。

  (八)项目实施成效

  新建业务用房,完善司法业务用房、给排水、暖通空调、供电系统及弱电系统;建筑基地内的道路、绿化、停车场、室外场地。建设的司法机关业务用房,提供符合当前形势和舒适的工作环境;以先进的技术设备、网络通信技术,实现现代化工作环境;借助便利的交通、方便的停车场所和优美的服务环境,提供给群众真正的方便。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96万元,与上年37.62万元对比减少0.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本年本单位实有人数56人,与2019年57人减少1人,根据人员公用经费标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相应调减。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结果运用全过程管理。2020年部门预算按规定编制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全面、完整。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本部门的职能、事业发展规划相符合。提升全区政法部门办案及装备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围绕全区发展、改革、稳定大局,扎实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结合实际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的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区的律师、公证工作、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指导和管理社区矫正及基层工作。逐步加大临翔区司法局联合信访局共同设立1个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站和10个乡(镇、街道 )的信访办设立的10个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办公设备配备和办案投入。2、逐步完善10个司法所的修缮改造。3、在3个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体平台建设和门头标识牌、公示牌及上墙制度流程的安装,以及10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点标识牌制作。4、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用于对全区社区服刑人员落实动态化管理措施。各项信息数据录入率和正确率达到100%,做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对数据采集结构的要求,建立统一、规范、完整的社区服刑人员电子信息和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电子台账,并确保数据的准确、完整;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监管率达到80%以上。按照省厅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在省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全面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定位监督管理,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制定2020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一、产出指标:1.数量指标:业务装备配备率、办案(业务)经费投入情况逐年改善;二、效益指标:1:可持续影响指标:政法经费保障能力稳步提升;三、满意度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提供全区人民群众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服刑人员家属提供远程探视等各项服务,使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3%以上。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1500111

临沧市临翔区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报表2020071304005136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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