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索引号
czj22/2024-00297
发布机构
临翔区财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10-10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38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31601000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贯彻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负责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协调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实施中央转移支付有关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日常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区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8)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全区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引进区外智力规划,制定引智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组织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开展人事代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负责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审核上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临翔区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审核以临翔区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负责全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规范管理工作;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

(11)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指导执行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以来,区人社局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充分发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作用,临翔人社事业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全年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工资总额增速18.9%,前三季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29元增幅4.1%,均处全市前列;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3%以内,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好于预期。2022年1月被省人社厅授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组织技能培训培养乡土人才巩固脱贫成果的典型经验,2022年2月23日在央视《焦点访谈》进行报道;举办制陶技能竞赛纪实片《技展风采“陶”出匠心》,2022年10月28日被学习强国平台采用;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处理的文章《外卖骑手与餐饮管理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被省人社厅纳入典型案例;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创建培育工作取得突破,推荐的临沧工业园区、临翔区供排水公司分别被表彰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

1、以稳岗增收为导向,着力提升就业质量。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农民工“收入增百计划”、就地就近就业行动、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活动、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完成城镇新增就业494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2.02%;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3099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0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以内。多渠道搭建就业信息平台,组织招聘会52场次、返乡农民工座谈会5场次,优选推送36家企业13000余个就业岗位;累计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631人、城镇公益性岗位423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8767800元,发放社会保险补贴3273100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0500000元,扶持创业721人,带动就业2459人。

2、以巩固成果为基石,夯实乡村振兴根基。紧盯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照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继续执行的工作要求,持续抓好就业帮扶、技能帮扶、社保帮扶、人才帮扶、定点帮扶等工作。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0216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61%;开展脱贫劳动力转移培训3800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5%。继续落实代缴特殊群体养老保险政策,为5711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8400元。

3、以助企纾困政策为抓手,加快释放政策红利。针对部分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采取“降费率”“缓缴费”“稳岗返”等方式,全力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为1066户企业降费减负19903000元。继续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从5个特困行业扩大至22个困难行业以及困难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为38户企业缓缴社会保险3762800元。继续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采取“免申即享”模式,直接精准快速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补贴,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最高提至90%,大型企业由30%提至50%,政策覆盖范围由参保企业扩大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6类用人单位,向597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6650900元,稳定岗位14686个。

4、以惠民共享为原则,大力夯实社保基础。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制度逐步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1.43万人、3.77万人、5.11万人,发放养老、工伤保险待遇5.24亿元,累计发放就业补助等各类补助资金44290000元。实施社保精准扩面专项行动,优化参保结构,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比,完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增效300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0%。制定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方案,引导纳入参保范围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兑现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助9462人56661000元。

5、以改革创新为突破,抓实做活人才工作。围绕人才强区、人才强产,抓牢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两支队伍建设,夯实发展人才基础。全区新增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4668人、5122人,其中,聘用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1281人,新增高技能人才587人;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招聘公费师范生等方式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833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5930人;完成职员等级晋升64人。与建水县建立土陶技师技能提升培训对口帮扶机制,投入培训资金1174000元,组织100名学员与建水县云岭首席技师学习制陶技艺。为检验技能培训成果,柴烧节期间举办制陶技能竞赛和古树晒青茶评比暨创新创业竞赛,投入资金732000元。

6、以维护稳定为己任,巩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执法行动,做好薪酬调查工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95件,其中立案61件,不予立案4件,案外调解30件,结案率100%,涉案金额2299800元;处理农民工欠薪投诉476件,涉及农民工914人,追回被拖欠工资17930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信访股、规划信息股、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事业人员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及基金监督股、机关党总支。

所属6个单位,分别是:

1.临翔区社会保险局

2.临翔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3.临翔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4.临翔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心

5.临翔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6.临翔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具体为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15493181.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201201.96元,占总收入的98.8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91979.18元,占总收入的1.1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353064.38元,增长5.82%。主要原因是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目预算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27465.06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目预算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 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374400.68元,下降22.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海支援临沧劳务协作专项资金沪滇劳务协作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16072954.75元。其中:基本支出75883094.11元,占总支出的65.38%;项目支出40189860.64元,占总支出的34.6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220788.53元,下降9.53%。主要原因是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654257.45元,增长8.05%;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增加,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中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7875045.98元,下降30.78%;主要原因分析就业补助支出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大幅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883094.1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54257.45元,同比增加8.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903400.61元(包括全区的行政事业单位退休费、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支出等共计63273717.55元),占基本支出的98.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9693.5元,占基本支出的1.29%。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53022.1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189860.64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875045.98元,同比减少30.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企业退休人员慰问经费及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人社局综合业务经费49760.83元,光荣退休证、光荣退休匾的制作专项经费25000元;社会保险补贴5295080.73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1252423.32元、就业见习补贴122000元、促进创业补贴553749.14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809705.27元;企业离休干部津补贴及护理经费241808.40元、离休干部生活补助支出8400元、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部分退休干部补助支出102256元;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支出1299600元;就业见习培训费支出170400元、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支出551000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支出17978935.89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26738元,其他支出1403003.0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669951.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9%。与上年相比减少11753573.47元,下降9.3%,主要原因分析就业补助支出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038.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上年度没有此项支出,本年度该笔支出由机关事务局移交转入,主要用于3个保安人员的工资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3605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促进就业补贴及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4554368.25元 ,下降14.0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中人社部门农保员分配到各个乡镇发放,2022年度未发生职业培训补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类)支出5339810.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896795.46元,增加20.1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支出有所增加。

4.农林水(类)支出19027073.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9%。主要用于培训费支出、外出务工人员一次性补助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75951.38元,增加9.6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发生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也有所增加。

5. 住房保障(类)支出8784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4009元,增加22.96%。主要是原因是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除以上几类支出外,本单位未发生其他类别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元,支出决算为182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48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6.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74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3.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74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元,支出决算为182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4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7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领导重视,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040.66元,下降30.61%。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278.66元,下降46.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62元,下降7.2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领导重视,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产生接待1批次33人次、接待省人社厅人事处调研人事管理产生接待1批次10人次、省人社厅调研就业创业和劳务品牌建设工作产生接待1批次13人次、镇沅县人社局产生接待1批次10人次,省人社厅基金监督组产生接待1批次8人次,省人社厅督导拖欠农民工工资共产生接待3批次41人次,省级抽查临沧市无欠薪费用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1批次8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入,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四)本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9693.5元,减少822889.8元,下降45.65%,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度人社部门农保员工资由乡镇发放,故减少劳务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7774613.56元,其中,流动资产790269.52元,固定资产6984341.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减少36046888.9元,下降82.26%;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5730864.65元,下降97.84%;固定资产减少2430683.78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临翔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为委托代理资产和委托代理负债核算,固定资产本年度取净值。减少值为提取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本年资产总额0元,其中固定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度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201201.96(基本支出75883094.11元,项目支出40189860.64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669951.69元(基本支出75883094.11元包括人员经费74903400.61元,公用经费979693.5元;项目支出38786857.58元)。(1)通过在全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给予“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工作,不断提高就业率。(2)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病残津贴待遇政策落实工作。全面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3)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4)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贯彻执行全区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人才招聘、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引进区外智力规划,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5)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6)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全面推进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7)做好全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管理工作。本年度自评结果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31601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