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931601000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区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协调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执行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及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实施中央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7、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拟订全区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计划和引进区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制定引智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组织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开展人事代理工作。
8、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工勤人员综合管理,承担国家公务员及工勤人员分类、录用、转移、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辞职辞退等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申诉控告、聘用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及工勤人员合法权益;完善公务员及工勤人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区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临沧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负责全区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管理政府机关公务员晋升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承办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任免干部的有关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退休等制度及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
10、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政策。
11、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指导执行全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12、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监督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权益。
14、承办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事项以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为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人社工作将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统筹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和基础能力提升等工作,对标一流,抓改革、补短板、兜底线、防风险、强服务、提质量,圆满完成区委政府、市人社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1、就业创业工作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90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数确保在30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3人。新增发放“贷免扶补”扶持创业430人、创业担保贷款287人。完成“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25户。
就业扶贫。扎实开展“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专项行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外出就业。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5850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000人次,其中:转移到省外就业17000人次。
2、社会保险工作
参保扩面工作。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00774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7624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63150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88000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1500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66500人),失业保险参保29727人,工伤保险参保37100人,生育保险参保33430人。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12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5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512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612万元(其中:城镇职工9679万元,城乡居民393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4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01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82万元。
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中人”养老金待遇核算,建立完善职业年金制度体系,推进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工作。
落实社保扶贫政策。抓好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工作。
3、人才工作
管理和人员考核工作。做好事业人员档案审核、复核工作,规范人事档案管理。
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云岭首席技师”、青年技能人才和“沧江名匠”培养的要求,加大对优秀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
加强人才培养。做好2018年公务员考录工作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继续做好“三支一扶”人员招聘、服务和在岗“大学生村官”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做好“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选拔推荐工作。继续做好专家基层工作站申报设立工作。
深化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继续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规范工作人员选调办法,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和信息管理系统更新完善工作。
做好军转安置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安置计划,确保军转安置任务圆满完成。抓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
4、工资工作
规范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和公务员奖金制度,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继续抓好“吃空饷”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防控机制。
继续做好企业工资宏观管理工作。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及时发布年度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工资指导线。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监督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做好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6、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用工登记备案,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健全完善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预测预警预防机制。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做好2018年省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选推荐工作。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继续加强仲裁院实体化建设,推动仲裁院标准化,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健全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机制,提升争议调解专业化水平。建立调解仲裁机构和司法审判调诉衔接、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10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70%以上。
强化劳动权益维护。落实国务院和云南省有关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要求和治理措施,全面构建责任落实、欠薪源头治理、工资支付监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合、部门联动处置等机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企业守法诚信评价,公布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开展专项检查,加强专项治理。加大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结案率达97%以上。
7、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人社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就业、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健全以就业、社保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推进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统一经办。逐步推行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规范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推进人社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人社信息化建设,继续抓好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就医结算业务全部集中到新系统中运行。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联网代征工作,大力推广应用“云南人社”手机APP,最大程度满足城乡居民便捷缴费和多渠道缴费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等业务平台应用,全面提升线上业务办理率。持续推进金融社保卡制作发行工作,力争2018年底全区社会保障持卡人数达24.13万人。
强化法治人社建设。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提升办案水平。依法依规做好人社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强化人社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机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持之以恒抓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人社干部教育监管,推进作风建设。扎实抓好平安创建、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强化人事考试风险、基金监管风险、政策实施风险、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网络安全风险评估防范化解管理工作,着力建设平安人社。
8、临翔区32项工作目标
向上争取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完成向上资金争取15310万元。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达28569元,增长11%。
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9、信息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8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178324926.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601994.68元,占总收入的99.99%,比上年同期增加1.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他收入722931.44元,占总收入的0.01%,比上年同期减少1.99%。收入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行业扶贫中项目支出增大。以前年度一些其他收入未纳入决算,而2017年度这部分资金全部纳入决算,故2018年其他收入比2017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67231654.25元。其中:基本支出74366793.13元,占总支出的45%,比上年同期增17%;项目支出92864861.12元,占总支出的55%,比上年同期减0.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增/减0%。支出增减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与上年对比总体支出增大,基本支出所占比例增大,项目支出比例减小,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各个经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366793.13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3074150.87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在职、离退休人员调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各项保险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人员调动、退休增加相关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654842.51元,占基本支出的26.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97123.52元,占基本支出的1.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485837.10元,占基本支出的71.93%,资本性支出28990元,占基本支出的0.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864861.12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2511261.17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建档立卡兜底保障补助及就业补助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我部门涉及的项目支出主要是民生资金,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的生活补助、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军转干部收入不达标补助、解困金、慰问金等;建档立卡兜底保障补助资金,就业专项资金及社会化管理等部分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465054.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比上年同期增0.99%,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就业专项资金自2017年开始列为我部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194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比上年同期减1.15%。主要用于用于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及部分办公费;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02772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3%,比上年同期增1.73%。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24995.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比上年同期增1.04%。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相关支出情况);
4.213类农林水支出2290393.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比上年同期减少1.62%。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生活补助。(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800元,支出决算为32978元,完成预算的66.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346元,完成预算的101.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32元,完成预算的30.7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精准扶贫下乡、社会化管理慰问、军转干部慰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费用的增加,公务接待费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所以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822元,下降5.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854元,下降18.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032元,增加11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略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的维修费及其他费用略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346元,占76.86%;公务接待费支出7632元,占13.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34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76%。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同期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34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76%,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精准扶贫下乡、社会化管理慰问、军转干部慰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63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2%。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63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6113.52元,比上年同期增19%,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为业务人员增加,行业扶贫工作量增大。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29153520.01元,其中,流动资产19937568.79元,固定资产9215948.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14309.2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9121.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11项,账面原值4280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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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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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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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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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9153520.01 |
19937568.79 |
7481428.34 |
26029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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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186元,比上年同期增38.94%,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18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扎实认真做好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的目标管理,根据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规划编制预算绩效计划,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目标设定要具体、明确、量化,并在一定时期实现;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的运行监控,不断增强预算绩效信息的适时跟踪监控,重点监控预算支出是否符合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目标,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目标发生偏离时,予以纠正,确保结果不偏离方向;三是加强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主体,合理运用评价方式方法,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有机结合机制,把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全过程,实施多层次的绩效评价。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二)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各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资金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支出规模是否适当,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依法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严肃财经纪律。对评价报告披露的严重问题,要认真查处,以确保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
2018年,我单位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