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农业农村局)
临沧市临翔区农业农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13 03:49 信息来源:临沧市临翔区农业局 浏览次数:22 字体:【

  引言

  根据《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临翔府办明电〔2018〕13号)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局认真梳理总结,现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农业农村局的关心指导下,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关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区农业农村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有力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是工作开展的组织保证。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充实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李光明任组长,杨荟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明确具体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强化宣传,提高意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农业系统的形象和作风建设,为此,局上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规定,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对待,抓好落实,同时,及时、准确、适度地上报公开内容,保证质量完成区委、区政府规定的各项任务。

  (三)精心编制,落实内容

  局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严把质量关,尤其是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逐条进行了审核把关,未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区农业农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概况信息、机构编制、政策文件、政府决策、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办事指南、工作动态、农业技术、病虫测报、供求信息、市场动态等。(自2017年7月区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关停后,信息公开主要以临翔区农业信息网为主。)

  (二)主动公开形式

  1.新闻媒体有:临沧日报、临翔区电视台、临翔广播电台、临翔手机报等相关媒体报道区农业农村局有关活动。

  2.互联网有:临翔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2017年7月关停)、中国农业推广网、临翔网、临翔区农业信息网、数字乡村网等。

  3.其他公开方式。通过三农通、制作信息公开栏、发放资料、悬挂横幅、入户宣传等形式公开信息。

  截至2017年12月,区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发布信息共计1152余条,其中政策解读稿件7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底,区农业农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区农业农村局没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区农业农村局没有发生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业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不足,对相关条例和规定学习不够,理解存在一定偏差。二是工作经费紧缺,无专门的资金开展此项工作。三是人员不足,网上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收集、网上发布、网站建设等工作没有专职工作人员进行负责和管理,目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名人员都为兼职。四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由于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2名工作人员都为兼职,工作任务繁重,存在公开不及时情况。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二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一定经费,确保工作的开展。三是充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公开信息,保证公开信息内容的不断完善。四是及时通过农业网、报刊、短信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渠道和方式进行公布,做到区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依法、依规、透明公开。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131624316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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