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862900000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区委、区政府、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
2.负责对全区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 况开展督查、检查,向区委、区政府、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送重要信息。
3.拟订全区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行业扶贫部门,组织落实行业扶贫规划。
4.执行国家和省、市、区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
5.负责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扶贫工作数据统计、监测、审核、发布、分析工作。
6.负责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升、灾后扶贫项目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库建设、管理、运用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产业扶贫政策措施拟订、实施及扶贫产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做好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有 关工作。
8.负责中央、省级和市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联系、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区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组织、指导、考核工作。负责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日常工作。
9.承担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贫困退出考核等工作,统筹做好区级行业扶贫及考核工作,参与贫困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绩考核工作。
10.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脱贫攻坚的建议和提案,联系民主党派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
11.承担扶贫开发普法宣传、地方志、大事记和资料库建设等有关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工作职责,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及一个中心,包括:综合股、规划财务股、项目管理股、统计监测股、社会扶贫与帮扶协作股、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共5个股室1个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以来,区乡村振兴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继续发扬脱贫攻坚精神,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始终保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松”,做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这项基础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积极顺应形势变化,主动参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
1.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上持续发力。一是把工作的着力点和重心放在村、组一级,持续抓好《脱贫质量巩固提升村级工作提醒台账》《脱贫质量巩固提升村民小组(自然村)工作提醒台账》,以工作清单方式列出15个清单,制定98条措施,按“周、月、季度、半年、年”进行任务分解,为村组量身定制脱贫质量巩固提升“路线图”“课程表”。二是针对村级换届后涉及村组干部调整的情况,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重点,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内容、程序标准和具体对象不清楚等情况,组建工作组深入10个乡(镇、街道)对换届后的村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点对点指导,确保村级干部精准把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的政策要点、程序标准和排查重点。三是区、乡、村三级明确专人负责防止返贫监测排查工作,建立三级工作调度群,每周、每月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工作调度和问题处理,存在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四是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为重点,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进行精准施策。通过集中排查动态管理监测后,全区共有易返贫致贫户1239户3966人;其中,消除风险1074户3416人,尚未消除风险继续监测重点帮扶的易返贫致贫户165户550人,均已采取相应的帮扶措施。
2.在“一平台、三机制”建设上持续发力。一是建立“政府救助平台”,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制定印发了《关于推广使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的通知》,制作了平台群众端操作指南,并同步在区级媒体“微播临翔”公众号发布,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的知晓度及使用率。针对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和防止返贫等工作,对新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全区共受理各类服务事项880件,办结845件。二是建立健全稳定的利益链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组织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训班、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合作社理事长座谈会、农业企业和合作社业务洽谈会、产品推介会,安排102名干部 “包村包社、对一指”导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围绕蔬菜、油菜、烤烟、茶叶、生态鸡、生态猪等重点产业发展规划,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巩固完善122家合作社与58家企业签订订单合作协议,并完成产业帮扶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录入工作,实现对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产业覆盖巩固率达100%以上、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巩固率达100%以上。三是建立健全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制定了《临翔区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指导意见》,提供政策指导,82个村(社区)完成组建联合社工作。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排查清理,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全区89个行政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总收入预计达2933.6万元,村均超30万元。四是建立健全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聚焦农村低收入人口,加强就业能力培训,提高外出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消除零就业家庭,确保培训就业全覆盖。全区共有脱贫人口43068人,脱贫劳动力26105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9518人,完成任务19508人的100.05%,比去年18444人增加1074人。
3.在金融扶贫上持续发力。通过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全力扶持、帮助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边缘户通过发展产业走上增收道路,激发了贫困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向412户贷款额度1881.49万元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边缘人口发放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府贴息资金47.45万元,其中:农业银行贷款217户1085万元,政府贴息资金38.94万元;农商行贷款195户796.49万元,政府贴息资金8.51万元。
4.在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上持续发力。一是做好“走访群众,服务基层”调研活动,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矛盾,真正做到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持续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二是积极完善项目储备,把42个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库,总投资2903万元;申报以工代赈项目2个,投资1000万元;以奖代补项目1个,投资50万元。三是实施4个城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消防设施建设。四是扎实开展质量安全排查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对全区3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落实落细。五是认真做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数据管理平台》安置区党组织、社区治理组织、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物业管理和搬迁群众权益保障等相关内容录入工作,更新完善安置区人户的调整及补助资金、建房面积、受益人口的数据信息。
5.在项目资金管理上持续发力。一是根据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四到县”的要求,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及时修订上报年初、年中、年末调整补充方案,明确涉农资金整合资金精准投向,确保整合资金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和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二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分期拨款。上级共下达全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2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275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82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0万元。共分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277万元,其中:乡村特色产业项目资金下达4837.29万元,产业占比为58.44%。
6.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上持续发力。全面完成10个乡(镇、街道)资产清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经营高效、监督到位”的监督管理机制。目前,共统计认定出2013-2020年扶贫项目资产1194个、资金22.28亿元(已全部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其中: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921个、资金17.88亿元;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137个、资产1.56亿元;到户类扶贫项目资产136个、资产2.84亿元。
7.在东西部协作及定点帮扶上持续发力。上海市崇明区、华中科技大学、省公安厅、云南大学和市直11个部门在科技、医疗、教育、人才、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帮扶。一是沪滇协作成效明显。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与临翔区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书》,将忙畔街道大文中学委托崇明区教育局管理,进一步开展教育帮扶,派出3名管理人才赴我区大文中学进行教育管理。2021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临翔区项目5个,投资2500万元,其中:4个为产业发展项目,1个农村建设项目。5个项目均已完成,项目资金拨付报账2500万元,资金拨付报账率100%。2021年崇明区绿华镇、城桥镇、竖新镇、堡镇、港沿镇、向化镇与临翔区6个乡镇46个村结对帮扶,投入携手兴乡村资金468万元。二是定点帮扶取得新进展。华中科技大学开展援教帮扶活动,捐赠700套校服、电子教学设施设备一批,直接投入帮扶资金420万元,培训党政干部、技术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2919人次,购买临翔区农产品426万元,帮助销售农产品230万元。省公安厅支持资金121.8万元,利用节假日工会福利帮助购买农特产品并组织临翔区农特产品展销活动,帮助销售农特产品。云南大学从5月份接替省中行定点帮扶临翔区,派出6批68人次赴临翔区开展实地调研,学校后勤服务集团餐饮服务部定点在临沧市招聘食堂工作人员,向那招小学、邦公小学和那招中学购买捐赠电脑办公设备及文体用品。累计投入300余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教育帮扶及农特产品购买、销售。
8.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上持续发力。一是抓实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会关于将临沧打造成为“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的精准定位要求,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大力推进乡村治理、推进农业设施建设、强化要素统筹”6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26项工作内容,制定了50个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清单,并把责任任务分解细化到10个乡(镇、街道)和区直各相关行业部门。制定了《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及《关于“十四五”期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建议名单》,实行区委双月调度,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实行单月调度的工作机制,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二是抓实乡村旅游。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目标,全面推进A级景区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重点打造12个乡村旅游示范村、3条精品旅游环线,推进3个半山酒店建设,引导“精品民宿”业态发展;推动昔归国际茶文化特色小镇、南美拉祜族风情小镇2个特色小镇建设;创建3个AAA级乡村旅游景区景点。三是抓实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聚焦“产、村、人”三要素,以组织振兴推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振兴,有力推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14251”工程各项任务落实。稳步推进180个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村)建设全面进步,制定《关于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合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实施方案》,以马台乡全河村为试点,探索成立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供销社,按照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规范管理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以邦东乡为试点,采取“四个一”措施,积极探索将农村供水水费收缴纳入村集体经济运营管理。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以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为契机,因材择岗,年内,完成市级调训263人;完成省级以上调训77人。扎实开展线上培训,共举办云南省基层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升云课堂培训3期,600余人。
9.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类问题整改上持续发力。本着“照单全收、举一反三、深入查摆、全面整改”的原则,切实强化全区各级各部门的问题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了《临翔区 2021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临翔区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方案,并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清零。
(三)“五抓实”开篇布局乡村振兴
1.抓实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会关于将临沧打造成为“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的精准定位要求,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大力推进乡村治理、推进农业设施建设、强化要素统筹”6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26项工作内容,制定了50个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清单,并把责任任务分解细化到10个乡(镇、街道)和区直各相关行业部门。制定了《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及《关于“十四五”期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建议名单》,实行区委双月调度,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实行单月调度的工作机制,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
2.抓实乡村规划。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目标,全面推进A级景区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重点打造12个乡村旅游示范村、3条精品旅游环线,推进3个半山酒店建设,引导“精品民宿”业态发展;推动昔归国际茶文化特色小镇、南美拉祜族风情小镇2个特色小镇建设;创建3个AAA级乡村旅游景区景点。
3.抓实美丽村庄建设。建成了35个美丽乡村(行政村),其中:省级美丽村庄7个、市级美丽村庄13个、区级美丽村庄15个。美丽公路535公里;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村容村貌提升、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等工程。累计改造旧村640个,建设美丽宜居乡村272个,创建洁净村庄980个、洁净庭院14077户,鲜花盛开的村庄100个。
4.抓实乡村旅游。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目标,全面推进A级景区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重点打造12个乡村旅游示范村、3条精品旅游环线,推进3个半山酒店建设,引导“精品民宿”业态发展;推动昔归国际茶文化特色小镇、南美拉祜族风情小镇2个特色小镇建设;创建3个AAA级乡村旅游景区景点。
5.抓实示范创建引领。抓实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聚焦“产、村、人”三要素,以组织振兴推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振兴,有力推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14251”工程各项任务落实。稳步推进180个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村)建设全面进步,制定《关于开展“党建引领村社合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实施方案》,以马台乡全河村为试点,探索成立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供销社,按照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规范管理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以邦东乡为试点,采取“四个一”措施,积极探索将农村供水水费收缴纳入村集体经济运营管理。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以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为契机,因材择岗,年内,完成市级调训263人;完成省级以上调训77人。扎实开展线上培训,共举办云南省基层公务员能力素质提升云课堂培训3期,600余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51610.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26575.6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收入1325035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45521.29元,下降16.89%,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核算基数不含2017年提高工资标准部分及减少村级扶贫信息员工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51610.66元,其中:本年收入3326575.66元,上年结转收入132503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26575.6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45521.29元,下降16.89%,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核算基数不含2017年提高工资标准部分及减少村级扶贫信息员工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651610.6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651610.66元,其中:基本支出3226575.6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70556.29元,下降40.22%,主要原因: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核算基数不含2017年提高工资标准部分及减少村级扶贫信息员工资;项目支出142503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25035元,增长612.52%,主要原因:增加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2021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管理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2108.8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2.20805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支出3688.28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3.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06.5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各类社会保险。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0920.29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730.19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8550.4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3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8.2130501-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行政运行1467825.44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1289184元、公用经费支出178641.44元。
9.2130550-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事业运行966034.16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916308元、公用经费支出49726.16元。
10.2130599-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425035元,主要用于2021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管理经费及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工作业务经费。
1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19081.6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2998208.06元(基本支出2998208.06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7236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30102津贴补贴61054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30103奖金29761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按规定发放的年终一性奖;30107绩效工资57373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绩效工资发放;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92108.8元,主要用于单位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30109职业年金3688.28元,主要用于缴在职人员职业年金;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650.48元,主要用于缴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58550.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缴纳;30112其他社会保障16636.5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30113住房公积金219081.6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653402.6元(基本支出228367.6元,项目支出1425035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行政运行。其中:30201办公费99429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30202印刷费129353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公示成果宣传;30203咨询费12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咨询;30207邮电费116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机关运行经费;30211差旅费68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30215会议费5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会议支出;30216培训费5353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培训;30217公务接待费19000元,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区进行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接待支出;30226劳务费1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运行支出;30227委托业务费8258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各项支出;30228工会经费32067.6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费用支出;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运行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用1578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用车补贴及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支出;31002办公设备购置10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 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所以无数据。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与省级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省级配套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000元,较上年减少400元,下降0.9%,减少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费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000元,较上年减少400元,下降2.0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经费主要用于接待到我区进行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接待支出。
减少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元,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燃料费、保险费、路桥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在各级政府坚强领导下,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区、乡、村抓落实的体制机制,坚持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风险,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头等重要位置来抓,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果实,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2022年我单位预算安排共有3个项目,安排资金1425035元,即:2022年临翔区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经费、2021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202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管理经费。
(一)2022年临翔区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经费
1.立项依据:《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文件临翔开办请〔2021〕23号关于核拨扶贫办工作业务经费的请示》
2.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乡村振兴局
3.项目基本概况:坚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加强组织领导、稳定政策措施、完善帮扶机制、强化支持重点,加大乡村特色产业 帮扶、稳定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生态经济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共服务提升等力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4.项目实施内容:用于单位的工作业务开支,做好项目规划、考核、宣传等其他工作。抓好稳定脱贫和巩固提升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5.资金安排情况:100000元
6.项目实施计划:用于单位的工作业务开支,做好项目规划、考核、宣传等其他工作。抓好稳定脱贫和巩固提升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7.项目实施成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布局乡村振兴,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制度机制。认真做好我办的各项扶贫工作,用于 单位机构、信息人员及乡村振兴开支的工作经费,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
(二)2021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1.立项依据:《临沧市财政局文件临财农发[2021]90号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的通知》
2.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乡村振兴局
3.项目基本概况:为67个脱贫村的第一书记(工作队长) 每人每年安排10000元工作经费,脱贫村驻村工作队选派驻村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4.项目实施内容:驻村工作队队员宣传党的政策,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在第一书记带领下,每季度走遍村内所有农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选派驻村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抓好稳定脱贫和巩固提升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5.资金安排情况:670000元
6.项目实施计划:为67个脱贫村的第一书记(工作队长) 每人每年安排10000元工作经费。
7.项目实施成效:驻村工作队队员宣传党的政策,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在第一书记带领下,每季度走遍村内所有农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选派驻村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抓好稳定脱贫和巩固提升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管理经费
1.立项依据:《临沧市财政局文件临财农发〔2021〕90号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性)的通知》
2.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乡村振兴局
3.项目基本概况:坚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加强组织领导、稳定政策措施、完善帮扶机制、强化支持重点,加大乡村特色产业帮扶、稳定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生态经济发展、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共服务提升等力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4.项目实施内容:认真做好我区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推动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扶贫、金融扶贫、消费扶贫、产业扶贫、定点扶贫、信息动态管理、项目库管理、东西部扶贫协作等各类工作,做好扶贫督查考评各类工作,做好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日常工作;做好考核、宣传等其他工作。抓好稳定脱贫和巩固提升各项工作。
5.资金安排情况:655035元
6.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实施行业扶贫、金融扶贫、消费扶贫、产业扶贫、定点扶贫、信息动态管理、项目库管理、东西部扶贫协作等各类工作,做好扶贫督查考评各类工作,做好沪滇东西部扶贫协作日常工作;做好考核、宣传等其他工作。抓好稳定脱贫和巩固提升各项工作。
7.项目实施成效:坚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加强组织领导、稳定政策措施、完善帮扶机制、强化支持重点,加大乡村特色产业帮扶、稳定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生态经济发展、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共服务提升等力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8367.6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减少21967.6元,下降10.64%。主要原因:减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13615369.25元,其中,流动资产11629881.25元,固定资产18106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48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00891.1元,下降15.52%,减少原因:2021年无财政应返额度,年终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199元。增加原因购入固定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1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0200862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