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翔区民宗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管理权去民族宗教事物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平稳。
(2)负责全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的宣传报道。
(3)积极申报项目和探索发展路子,抓好民族团结示范村和宗教工作示范点建设工作。
(4)抓好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管理组织、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5)依法办理民族宗教事物。
(6)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教育、民族宗教文化收集整理开发、民族教育、民族传统体育和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7)抓好民族宗教调研工作,积极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8)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民宗局安排的各项工作。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民族工作股与宗教工作股。
机构人员情况: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12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11人,工勤人员1人,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辆,实有公务用车1辆。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临翔区民宗局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属于财政全供给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2017年民宗局政府采购无预算安排。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临翔区民宗局财务总收入223.3万元,较2016年203.9万元增加19.4万元,增长率9.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3.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5.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2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3.3万元(本级财力223.3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5.09万元,较2016年120.5万元增加74.59万元,增长61.9%,增长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67.69万元,占总支出的85.96%,项目支出27.4万元,占总支出的14.0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23”支出139.7万元,主要反映民族事务的支出,“201-24”支出7.9万元,主要反映宗教事务的支出,“201-29”支出1.9万元,主要反映群众团体事务的支出,“208-05”支出26.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08-99”支出0.5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210-11”支出7.1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221-02”支出11.4万元,主要反映住房改革的支出。
2017年用于保障临翔区民宗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6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8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53%。人均与上年对比增加2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工资调整。
2017年用于保障临翔区民宗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万元,如民族地区项目扶持等开支,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预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临沧市临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