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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承担监督检查的责任。指导和监督社会团体、民 办非企业单位工作;负责区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区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抓好最低生活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区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拟订全区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村(居)委会 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域边界勘定 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楼门户牌管理工作。
6.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的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区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 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1.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临沧市临翔区行政区划图。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区医疗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年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年初区政府下达我局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两项。一是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60,000,000元。截至目前,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0,950,000元,完成目标任务60,000,000元的18.25%。二是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98,210,000元。截至目前,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01823600元,完成目标任198,210,000元的51.37%。
2.积极做好民政领域重点工作。一是全面加强社会救助工作。通过强化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复核工作、低收入人口和动态监测工作、启动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等措施,切实落实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责。截至2022年10月底,全区有城市低保对象2180户2758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1,744,600元;农村低保对象8686户15958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44,460,200元;特困供养人员1079户1131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金11,868,100元;发放临时救助金1,882,100元,救助671户次。提高低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区从2022年7月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690元/人·月提高到732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920元/人·年提高到5520元/人·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1297元/人·月提高到1352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897元/人·月提高到952元/人·月,严格执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截至目前在云南省低收入认定系统内受理申请4384户8722人。持续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让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年内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申请救助1140条,其中:低保救助477条,特困供养救助57条,临时救助606条,所有申请均按照流程及时进行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结。努力提升基层民政工作力量的业务水平。年内共组织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参加省、市、区举办的社会救助信息化平台操作和业务政策培训5场次,通过培训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扎实推进社会事务工作。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区级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流程,全力保证应救尽救。规范执行救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截至10底,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含精神障碍)54人,保障救助资金397,000元。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监测管理工作,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对复核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清理整改。持续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跨省通办工作探索。截至10月底,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868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997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二级3187人。2022年1-3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556,100元,预计4-12月需发放3,579,920元。追回违规发放资金516,000元。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9,412,900元。建成乡级公益性公墓9个,正在建设1个;建成村级公益性公墓26个,其余的已初步完成选址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规范婚姻登记程序,持续抓好婚姻管理整治工作。截至10月底,共办理结婚登记1718对3436人,离婚登记461对922人,补领结婚证850人,补办离婚证14本,婚姻登记合格率100%。持续深入开展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早婚早育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三是认真落实养老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区级失能照护型服务机构建设,着力打造区中心敬老院失能照护型服务机构。在区中心敬老院开创小菜园,让有劳动愿望的老人种植蔬菜。成立老年大学,丰富老年人生活,不断满足老年人求知、求乐的愿望。打造玉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智能化养老服务,与临翔区中医医院合作,开展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专业康养、护理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群体开展义诊、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构建“家门口式”的老年人康养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以落实“十件惠民实事”为抓手,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现忙畔街道忙令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基本完工,文伟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已完工,锦凤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基本完工,正在做智能化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安装,其他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截至目前,全区建有养老服务机构11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个,养老床位1768张。基本实现每千人老人35张床位的目标。四是积极开展社会福利和慈善社工工作。扎实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14名中专以上的孤儿在校生,给予每人每学年资助10000元助学金。建成村(社区)儿童之家100 个,占全区村(社区)总数比例的95%,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了集聚场所、活动场地和关爱保护基地。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采取实地走访、电话回访、询问村干部等方式,对收养户进行家庭生活状况评估,把3户家庭生活困难纳入低保保障。完成临翔区慈善会换届选举工作,修改完善《临翔区慈善会章程》,积极筹备办理慈善募捐资格。在临翔“10.31”疫情防控工作接受爱心企业捐赠N95口罩10800个。五是有效推进民政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完成老年护理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管理服务用房99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3500平方米,设置床位数200张,投资概算38,400,000元,该项目主体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扫尾工作;积极推进荣誉军人休养院建设项目。完成临翔区老年护理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作,于10月启用为疫情防控隔离点。完成市、区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临翔区骨灰堂建设项目的前期地勘工作。积极推进主城区公墓建设。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地勘、林地审批等相关工作。六是不断强化局机关自身建设。精心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开展干部职工学习9次。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年内,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次,分析意识形态领域工作1次。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内,开展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7场次,观看廉政专题教育片4场次,开展廉政学习教育活动8场次,讲廉政党课6场次。认真做好机关党支部工作。按时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以“支部+支部”的形式到圈内乡文远村开展“庆七一 喜迎党的二十大”活动;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年内共开展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1次,党员大会8次,主题党日11次。认真配合区委第二巡察组开展好巡察工作。聚焦区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按时间、按步骤、按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七是积极完成其他工作。扛实民政领域疫情防控责任。在临翔“10.31”疫情处置中,认真按照疫情指挥部工作部署,扎实做好特殊群体疫情防控工作。收到热心市民提供线索34条,求助电话25个,出动车辆43台次,人员45余人次救助流浪乞讨及流浪精神病人29人次。其中,按程序送市救助站救助12人,帮助救助返乡6人,转入康复医院救治2人,救助滞留外地无法返乡人员7人。同时压实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全区养老机构严格执行全封闭管理,确保在民政领域疫情零发生、零感染。抓实“花园临翔”建设工作。围绕民政工作主线,倡议全区养老服务机构以“花园临翔.温暖之家”为主题做好民政领域绿美工作。率先在区中心敬老院做示范,采取增花添树、补植补种方式抓实“花园临翔”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及下设社会组织党委,包括:办公室、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股(临沧市临翔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和慈善社工股。所属单位0个,本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具体为: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一、专户收支情况说明
(一)专户资金收入情况
专户收入2,124,119.4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74,858.41元,增长70.03%,增加原因分析市民政局拨入福彩发行经费、社区工作人员经费、城市农村低保资金及高领补贴等,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专户资金支出情况
专户资金支出1,264,00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96,772.89 元,减少7.66%,减少原因支付云南电网有限公司电网公司困难群众电费补贴专项资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导致专户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3,122,882.3元,同比上年增长2,570,351.1元,增长465.19%,增长原因分析:2022年拨入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23,214.00元,拨入农村公益性公墓资金1,050,000元,拨入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1,197,137.1元。导致政府性资金收入增加。
(二)政府性资金支出情况
政府性资金支出4,226,882.3元,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387,982.3元,同比增长10.1%。增长原因分析2022年支付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23,214.00元,孤儿圆梦助学64,768.3元。导致政府性资金支出增加。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24,799,184.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675,065.24元,占总收入的98.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24,119.44元,占总收入的1.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805,351.61元,增长18.86%。增加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增加,导致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930,493.2元,增长18.25%;增加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增加,导致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874,858.41元,增长70.03%。增加原因分析市民政局拨入福彩发行经费、社区工作人员经费、城市农村低保资金及高领补贴等,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30,893,835.02元。其中:基本支出6,990,290.68元,占总支出的5.34%;项目支出123,903,544.34元,占总支出的94.6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643,132.01元,增长4.51%。增加原因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项目支出,导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41,875.24元,增长23.76%;增加原因增加原因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项目支出,导致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4,301,256.77元,增长3.6%;增加原因增加原因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项目支出,导致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90,290.6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41,875.24元,同比增长23.76%,增加原因是本单位工作需要新增安置退役军人2人,导致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73,247.89元,占基本支出的76.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17,042.79元,占基本支出的23.13%,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41,401.2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903,544.3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01,256.77元,同比增长3.6%,增加原因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导致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99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支出及殡仪馆敬老院一线人员慰问金支出36,000元。主要用于区中心敬老院、夕阳红敬老院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补助及慰问殡仪馆、敬老院一线人员经费支出。
2.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社区工作人员培训补助专项经费支出15,000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人员培训补助专项经费支出。
3.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类)”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264,414.81元,主要用于民政各项业务工作项目经费开支、殡仪馆运行工作经费开支、社区干部教育培训补助经费开支、慈善会经办员及协理员补助经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补助经费、婚姻登记窗口工本费补助经费及机构运转等支出。
4.2081001“社会福利支出(类)”儿童福利支出2,789,060.30元,主要用于全区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社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支出。
5.2081002“社会福利支出(类)”60岁以上老年人免座公交车支出1,386,221.60元,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支出3,510,150.00元。主要用于60岁以上老年人免座公交车等补助支出、全区80-99周岁高龄老人50元/人.月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5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支出。
6.2081004“社会福利支出(类)”殡葬支出2,712,000元,主要用于推进全区主城区公墓、各乡(镇)街道、村组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支出。
7.2081006“社会福利支出(类)”养老服务支出9,703,200元,主要用于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荣誉军人修养院项目建设专项补助经费支出。
8.2081107“残疾人事业(类)”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9,262,066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
9.2081901“最低生活保障(类)”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4,243,844元,主要用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目标,实现精准救助。
10.2081902“最低生活保障(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54,251,3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目标,实现精准救助。
11.2082001“临时救助(类)”临时救助支出2,413,6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人员重特定疾病、突发事件造成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救助支出。
12.2082002“临时救助(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15008.55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往返车票等救助支出。
13.208210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4,464,287.00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五保、分散供养五保救助供养支出。
14.2082502“其他生活救助(类)”其他农村生活救助45,660元,主要用于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支出。
15.229600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支出3,903,668.30元,主要用于居家适老化改造、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改造、敬老院提升改造资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孤儿圆梦助学补助资金、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专项资金等支出。
16.2296006“其他支出”(类)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323,2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
17.229999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1,264,769.78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电费补贴、办公费、邮电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402,182.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比上年相比增加5,351,171.22元,增长4.46%,主要原因分析: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比上年同期增加6,000元,同比增长20%,增加原因是2022年拨入慰问殡仪馆、敬老院一线人员补助。主要用于慰问殡仪馆、敬老院一线人员补助,区中心敬老院及夕阳红托养中心经费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551,00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3%,比上年同期增加2,727,802.57元,同比增长2.3%,增加原因是2021年高领老人补贴在卫生健康(类)进行核算,2022年高领补贴在老年福利进行核算,导致社会保障(类)增加。主要用于支付城市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补助、临时救助补助、流浪乞讨人员补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等。
3.卫生健康(类)支出506,103.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比上年同期减少1,357,100元,同比减少268%,减少原因是2021年高领老人补贴在卫生健康(类)进行核算,2022年高领补贴在老年福利进行核算,导致2022年卫生健康(类)减少幅度较大。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406,0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比上年同期增加71,300元,同比增长21.3%,增加原因是2021年11月增加2人退役安置人员,导致2022年住房公积金增加。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除以上几类支出外,本单位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93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4.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3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5.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93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300.00元,年初预算数为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34元,年初预算数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费用减少,导致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53元,增长2.23%。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3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0.00元,增长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3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3.00元,增长8.2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老化,使用频率较高,支出费用增大;二是接待次数增加,费用增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政社会救助、殡葬、地名、养老相关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级对低保动态监督管理、殡葬实施相关工作等,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4.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7,042.79元,增加1,294,499.83元,增长401.3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工作需要新增安置退役军人2人,殡仪馆运行经费增加,导致机构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资产总额11,087,311.67元,其中,流动资产2,366,927.32元,固定资产4,217,183.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400,000元,无形资产103,20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300元,同比增长40,300元,增长0.36%,增加原因是补记区中心敬老院购置微型车一辆价值40,3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300元,增加原因是补记区中心敬老院购置微型车一辆价值40,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10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30,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较好,年度目标对应的具体绩效指标均已实现预期目标。符合享受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城市农村低保补助对象率、流浪乞讨人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领老人补助资金按月发放,共发放重点项目资金98,834,700元,完成率90%以上,自评结果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