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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承担监督检查的责任。指导和监督社会团体、民 办非企业单位工作;负责区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区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抓好最低生活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区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指导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拟订全区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村(居)委会 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域边界勘定 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楼门户牌管理工作。
6.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指导福利机构管理和福利彩票的管理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指导全区儿童收养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 法办理婚姻登记,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1.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临沧市临翔区行政区划图。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区医疗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和社会组织党委,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股(临沧市临翔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和慈善社工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年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年初,区政府下达我局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两项。一是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6000万元。截至目前,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09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6000万元的18.25%。二是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9821万元。截至目前,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0182.36万元,完成目标任19821万元的51.37%。
2.积极做好民政领域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社会救助工作。通过强化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复核工作、低收入人口和动态监测工作、启动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等措施,切实落实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责。截至2022年10月底,全区有城市低保对象2180户2758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174.4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8686户15958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4446.02万元;特困供养人员1079户1131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金1186.81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188.21万元,救助671户次。提高低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区从2022年7月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690元/人·月提高到732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920元/人·年提高到5520元/人·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1297元/人·月提高到1352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897元/人·月提高到952元/人·月,严格执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截至目前在云南省低收入认定系统内受理申请4384户8722人。持续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让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年内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申请救助1140条,其中:低保救助477条,特困供养救助57条,临时救助606条,所有申请均按照流程及时进行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结。努力提升基层民政工作力量的业务水平。年内共组织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参加省、市、区举办的社会救助信息化平台操作和业务政策培训5场次,通过培训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扎实推进社会事务工作。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区级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流程,全力保证应救尽救。规范执行救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截至10月底,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含精神障碍)54人,保障救助资金39.7万元。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监测管理工作,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对复核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清理整改。持续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跨省通办工作探索。截至10月底,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868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997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二级3187人。2022年1-3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55.61万元,预计4-12月需发放357.992万元。追回违规发放资金5.16万元。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941.29万元。建成乡级公益性公墓9个,正在建设1个;建成村级公益性公墓26个,其余的已初步完成选址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规范婚姻登记程序,持续抓好婚姻管理整治工作。截至10月底,共办理结婚登记1718对3436人,离婚登记461对922人,补领结婚证850人,补办离婚证14本,婚姻登记合格率100%。持续深入开展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早婚早育不良风气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认真落实养老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区级失能照护型服务机构建设,着力打造区中心敬老院失能照护型服务机构。在区中心敬老院开创小菜园,让有劳动愿望的老人种植蔬菜。成立老年大学,丰富老年人生活,不断满足老年人求知、求乐的愿望。打造玉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智能化养老服务,与临翔区中医医院合作,开展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专业康养、护理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群体开展义诊、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构建“家门口式”的老年人康养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以落实“十件惠民实事”为抓手,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现忙畔街道忙令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基本完工,文伟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已完工,锦凤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基本完工,正在做智能化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安装,其他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截至目前,全区建有养老服务机构11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个,养老床位1768张。基本实现每千人老人35张床位的目标。
四是积极开展社会福利和慈善社工工作。扎实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14名中专以上的孤儿在校生,给予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助学金。建成村(社区)儿童之家100 个,占全区村(社区)总数比例的95%,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了集聚场所、活动场地和关爱保护基地。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采取实地走访、电话回访、询问村干部等方式,对收养户进行家庭生活状况评估,把3户家庭生活困难纳入低保保障。完成临翔区慈善会换届选举工作,修改完善《临翔区慈善会章程》,积极筹备办理慈善募捐资格。在临翔“10.31”疫情防控工作接受爱心企业捐赠N95口罩10800个。
五是有效推进民政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完成老年护理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管理服务用房99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3500平方米,设置床位数200张,投资概算3840万元,该项目主体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扫尾工作;积极推进荣誉军人休养院建设项目。完成临翔区老年护理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作,于10月启用为疫情防控隔离点。完成市、区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临翔区骨灰堂建设项目的前期地勘工作。积极推进主城区公墓建设。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地勘、林地审批等相关工作。
六是不断强化局机关自身建设。精心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开展集中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8次,开展干部职工学习9次。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年内,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次,分析意识形态领域工作1次。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内,开展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7场次,观看廉政专题教育片4场次,开展廉政学习教育活动8场次,讲廉政党课6场次。认真做好机关党支部工作。按时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以“支部+支部”的形式到圈内乡文远村开展“庆七一 喜迎党的二十大”活动;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年内共开展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1次,党员大会8次,主题党日11次。认真配合区委第二巡察组开展好巡察工作。聚焦区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按时间、按步骤、按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七是积极完成其他工作。扛实民政领域疫情防控责任。在临翔“10.31”疫情处置中,认真按照疫情指挥部工作部署,扎实做好特殊群体疫情防控工作。收到热心市民提供线索34条,求助电话25个,出动车辆43台次,人员45余人次救助流浪乞讨及流浪精神病人29人次。其中,按程序送市救助站救助12人,帮助救助返乡6人,转入康复医院救治2人,救助滞留外地无法返乡人员7人。同时压实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全区养老机构严格执行全封闭管理,确保在民政领域疫情零发生、零感染。抓实“花园临翔”建设工作。围绕民政工作主线,倡议全区养老服务机构以“花园临翔.温暖之家”为主题做好民政领域绿美工作。率先在区中心敬老院做示范,采取增花添树、补植补种方式抓实“花园临翔”建设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3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实有编制公务用车1辆,救助站业务用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742792.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604403.1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6138389.19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734412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7344120.00元,其中:高龄老人补贴2149900.00元,农村公益性公墓资金17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742792.32元,其中:本年收入44604403.13元,上年结转收入6138389.1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604403.1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734412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减少7344120.00元,其中:高龄老人补贴2149900.00元,农村公益性公墓资金17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742792.3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0742792.32元,其中:基本支出23512023.93元,与上年对比对比增加6650971.73元,增幅39.45%,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追加2022年7-12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及2023年1-12月提标部分合计4676900元,追加2022年10-12月高龄老人补贴904700元;项目支出27230768.3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995091.71元,降幅51.39%,主要原因分析:减少2022年项目经费结转结余19756360.10元(其中:高龄老人补贴2149900.0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525470.00元,儿童福利院建设补助资金5200000.00元,农村公益性公墓资金1700000.00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生活补助、2020年临翔区殡仪馆火化炉建设经费、2020年农村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资金等8180880.1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885348.2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2.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1334218.39元,主要用于民政各项业务工作项目经费开支、殡仪馆运行工作经费开支、社区干部教育培训补助经费开支、慈善会经办员及协理员补助经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补助经费、婚姻登记窗口工本费补助经费及机构运转等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533103.3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7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4506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病故人员配偶遗属补助支出。
6.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292000.00元,主要用于全区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社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支出。
7.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 5577300.00元,其中:主要用于60岁以上老年人免座公交车等补助支出2078400.00元。用于高龄老人补贴支出3498900.00元,80-99岁高龄老人补贴5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500元/人.月。
8.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22900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建设全区各乡(镇)街道、村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支出。
9.2081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支出406920.00元,主要用于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屋建筑物构建。
10.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116729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
11. 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支出21365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目标,实现精准救助。
12.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支出84776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目标,实现精准救助。
13.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25283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4.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支出(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15.2082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助支出(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6.2082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99370.80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补助支出。
17.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6813.8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18.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89532.72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19.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10381.04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20.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40413.59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21.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22239.79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大病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2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99827.52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23.229600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3420000.00元,主要用于敬老院提升改造、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孤儿圆梦助学等资金支出。
24.229600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3022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6919086.21元(基本支出6919086.21元,项目支出0元),较上年5050285.18元增加1868801.03元,增幅37%,主要原因:一是今年机关在职人员增加2人,二是财政核算公积金和各项保险的基数不含2017年提高工资标准部分(事业1500.00元和公务员2000.00元),工会经费核算基数不含2017年提高工资标准部分(事业1500.00元和公务员20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及改革性补贴(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相应人员工资及相应费用增加。其中:
30101基本工资1443084.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照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812712.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照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30102奖金31521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13803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照规定发放的目标绩效考核奖金。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3103.36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照规定缴费养老保险缴费。
3010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00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按照规定缴费职业年金。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9913.7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0413.59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按照规定缴纳的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工伤、失业缴费37133.6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失业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399827.5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发放住房补贴。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87388.32元,主要用于支付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347853.92元(基本支出346653.92元,项目支出1001200.00元),较上年减少291346.08元,降幅17.78%,减少原因:减少养老服务体系项目提质改造资金292200元。
其中:30201办公费875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及书报杂志网络租赁费用、殡仪馆运行经费等。
30202印刷费10000.00元,用于单位印刷费支出。
30205水费3000.00元,用于单位水费支出。
30206电费15000.00元,用于单位水费支出。
30207邮电费20000.00元,用于单位电话费、网络费支出。
30211差旅费40000.00元,用于单位出差人员发生差旅费及住宿费支出。
30216培训费61200.00元,用于社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支出。
30217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公务接待开支。
30226劳务费536668.39元,用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支出。
30228工会经费60853.92元,按照规定提取缴纳的工会经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用于单位在编实有车辆的运行维护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127800.00元。用于支付公务员及工勤人员公务交通费。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用于支付孤儿助学圆梦补助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739983.8元(基本支出16246283.80元,项目支出16493700.00元)。较上年增加4905795.30元,增幅75.32%,增幅原因:2023年追加2022年7-12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及2023年1-12月提标部分合计4676900元,追加2022年10-12元高龄老人补贴904700元;其中:
30305生活补助20422183.80元,用于支付两岸人员、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起义投诚人员定补、遗属补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高龄老人专项补贴,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特困人员供养补助支出、临时救助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30306救济费12317800.00元,用于支付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特困人员供养补助支出、临时救助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4.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710500.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710500.00元)。较上年减少11324500.00元,降幅75.32%,减少原因:减少中央配套骨灰堂建设资金4900000.00元,减少区级配套救助站建设资金1000000.00元,减少福彩公益金博尚镇碗窑村、蚂蚁堆乡忙糯村、凤翔街道大石房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建设资金、养老机构提升改造资金、孤儿助学圆梦等等7635000.00元造成。其中:
30901房屋建筑物购建3410500.00元,主要用于殡仪馆骨灰堂建设支出。
30905基础设施建设3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村组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支出。
5.310资本性支出6919086.21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919086.21元),较上年增加890586.21元,降幅14.77%,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公墓道路建设资金减少造成。
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1720000.00元,主要用于荣誉军人修养院建设项目等资金支出。
31005基础设施建设3108700.00元,主要用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公益性公墓等项目建设支出。
31006大型修缮350000元,主要用于殡仪馆火化炉修缮经费支出。
31019其他交通工具购置500000元,主要用于殡仪馆殡仪车交通工具购置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街道作为区本级部门编制年初预算,所以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8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89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元,增长1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本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元,增长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56人次。
增长原因:由于民政业务增加,增加公务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增加5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高龄津贴专项补贴,60岁以上老年人免座公交车补助。
(二)立项依据
根据《云南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社〔2015〕247号)、《云南省城乡低保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民社救〔2013〕22号)文件精神。
(三) 项目实施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民政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区民政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及相关数量、质量指标,2023年绩效目标项目6个,具体是:落实城市低保对象2780人;落实农村低保对象16175人,接受临时救助的78人次,特困供养人员1217人;落实全区持证的残疾人有7500人,其中:一级残疾人1100人,二级残疾人3250人,困难残疾人3150人;落实全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感染儿童 200人;落实高龄老人补助对象6514人,其中:百岁老人14人;60岁以上老年人公交车补助218万次。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对2023年符合条件享受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对象18955人进行按时拨付生活补助,对全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感染儿童200人按时拨付生活补助,对全区持证全区持证的残疾人有7500人,其中:一级残疾人1100人,二级残疾人3250人,困难残疾人3150人按时进行拨付残疾人两项补贴,对全区高龄老人6514人(其中:百岁老人14人)按时拨付生活补助。按时拨付60岁以上老年人公交车补助218万次。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城乡困难群众补助资金22109600.00元,其中:城市低保补助资金1936500.00元,农村低保补助资金7861000.0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328300.00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192000.0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1672900.00元,高龄补贴3498900.00元,60岁以上老年人公交车补助17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为真正实现城乡低保工作动态下的“应保尽保”,结合全区实际,切实做好城市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实行分类施保,做到“有进有出、应保尽保、该保才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方面,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资料的核查工作,发现材料不全的,及时通知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站,补齐相关材料;建立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及时将不符合条件地对象退出补贴范围。
(八)项目实施成效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比上年有所提高,城市低保保障平均732元/月;农村低保保障5520元/年;残疾人两项补助一级每人每月90元、二级每人每月80元;散居儿童每月补助1290元∕人;全区80-99周岁高龄老人50元/人.月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500元/人.月。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农村低保对象生活水平稳步提高,A类补助标准460元/人.月,B类补助标准由298元/人.月,C类补助标准225元/人.月;重度一级、二级持证残疾人和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持证残疾人生活水平得到改善;孤儿生活水平的到保障,高龄老人补助及时得到补助。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项目资金的实施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制度不断得到完善;重度一级、二级持证残疾人和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持证残疾人的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孤儿生活水平的到保障,高龄老人补助及时得到补助。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补助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受助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县对下转移支付:县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10.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86653.92元,与上年减少633949.52元,降幅为34.82%,主要原因分析:从殡仪馆调出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人,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殡仪馆、敬老院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燃油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6687311.67元,其中,流动资产2366927.32元,固定资产4217184.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32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300.00元,增幅0.94%。资产增加原因:补记区中心敬老院微型车1辆,价值403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3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3300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21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3000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6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