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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全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区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5.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贯彻省、市级下放的政府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措施。组织申报中央和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重大建设项目。建立重大项目督导推进机制,制订和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计划方案。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全区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战区善后恢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14.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区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落实推进“数字临翔”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16.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区域合作、连接南亚东南大通道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区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区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统计及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担区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全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区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8.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生物质能等能源资源管理,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能源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国家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能源的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中央、省、市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储备管理,监测区域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配合协调做好石油的供应调度。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制定开展本区与境外能源资源的发展规划,协调本区和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照规定对电网建设进行管理,拟订电网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19.承担临翔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临翔区建设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临翔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临翔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临翔区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2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县域经济综合股、体改法规规划股、社会投资股(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行政审批与金融信用股(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农村经济发展股、扶贫协调股、交通环境股(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发展股、数字经济股(产业发展股)、粮食经贸流通股、粮食物资储备股、价格收费管理股、价格监测调查股。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临沧市临翔区项目管理中心
2.临沧市临翔区数字经济中心
3.临沧市临翔区人防信息保障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绿美临翔建设。持续把绿美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抓好落实。履行好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责,立足“公园城市·花园临翔”的定位,聚焦“绿美城市、绿美家园、多彩乡村、绿美交通、生态河湖、花香校园、绿美工厂、宜游临翔”八个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增绿、增花、增果、增水、增光、增特色风貌工作,重点打造328个典型示范点建设工作,力争实现“醉美临沧、花园临翔”工作目标。
2.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统筹协调各部门,压实谋划包装项目落地,以2023年一季度开门红及全年投资均实现增速10%为目标,一季度总量为31.5亿元,全年总量为138.6亿元。以中央预算、省预算、专债、政策性金融性开发工具(基金)为突破,以新开工项目为重点,围绕国家、省政策支持方向认真谋划项目,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抓实项目入库。一是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前启动一批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带动城市更新项目、供排水管网、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项目,积极申报中央资金支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推进社会事业项目。加快区三中项目建设进度,城南小学建设投入使用,提升薄弱基础教育改造,加快落实临翔区妇幼保健院设备购置项目放款事宜,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续建工程在2023年一季度实现开工。三是重点抓实产业项目。农业产业方面:加快临翔区粮食仓储物流园区项目建设力度及推动临翔区大牲畜交易市场项目开工建设;工业产业方面:服务好滇西生物特色(加工)产业园二期项目;文旅融合产业方面:协调好各部门,推动博尚高A级景区创建、南美文旅项目、西门公园提质改造招商引资落实落地;新能源产业方面:确保南美二期45兆瓦、圈内乡160兆瓦、章驮乡70兆瓦光伏项目和博尚300兆瓦储能站等项目开工建设,上半年完成博尚300兆瓦、南美55兆瓦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工作,年内完成临翔区充电基础设施一期11个点站建设项目,启动二期谋划工作,全年能源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亿元以上。
3.抓好2023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谋划。保持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总量保持全市第一。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以上,经济总量达216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5.78万元;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总量达139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6%以上;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
4.抓实抓好营商环境和市场主体工作。履行办公室职责,统筹抓好营商环境和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一是围绕营商环境考核内容,督促指导25项考核指标责任部门,全力抓好省对市级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二是聚焦提质增量,加速服务业发展。针对重点服务业企业进行扶持、引导,着力打造发展潜力大、产业关连动效应强的企业;增强“店小二”服务意识,为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持续服务好小微企业,挖掘有潜力的个体转企业,让市场主体变大、变强。
5.切实把粮食安全责任落到实处。持续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以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为抓手,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把粮食安全责任落实到粮食生产、收购、储备、加工销售、消费等各环节,按照国家、省、市粮食储备工作要求做好储备粮管理。加强与区供销社沟通协调,加快推进临翔区粮食仓储物流园区项目建设,探索粮食市场化运营新模式,以实干实绩筑牢粮食安全坚实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38,601.5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26,601.5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2,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10,577.78元,主要原因为:一是项目支出减少;二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取消。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38,601.51元,其中:本年收入7,226,601.51元,上年结转收入12,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26,601.5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10, 577.78元,主要原因为:一是项目支出减少;二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取消。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38,601.5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238,601.51元,其中:基本支出6,726,601.5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7,422.22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12,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88,000.00元,主要原因为一是项目支出减少;二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取消。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4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4,530,278.2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20104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支出262,000.00元。主要用于涉烟案件价格认定及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的各项开支;
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287,436.00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开支;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569,946.2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开支;
5.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387,238.16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部分开支;
6.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21,804.0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开支;
7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7,673.65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开支;
8.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38,917.68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开支及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
9.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54,812.16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开支;
10.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75,431.33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开支;
11.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5,604.3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单位部分开支;
12.2111001“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开支;
1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27,459.6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14.222049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其他粮油储备支出(项)”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粮食各项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5,890,338.23元(基本支出5,890,338.23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497,3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30102津贴补贴1,391,556.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支出;30103奖金554,691.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励(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及年终一次性奖金支出;30107绩效工资639,708.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9,946.2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09职业年金缴费387,238.16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部分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3,729.8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5,431.33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277.9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大病保险以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支出;30113住房公积金427,459.6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59,023.28元(基本支出447,023.28元,项目支出512,0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及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其中:30201办公费142,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30202印刷费87,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印刷费;30203咨询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编制费;30205水费7,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水费;30207邮电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电话费及内外网费;30211差旅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因公出差的费用报销;30214租赁费28,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外出用车租赁及应急储备物资仓库租金;30217公务接待费2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接待的相关费用;30226劳务费82,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大学生志愿者工资及区级应急救灾储备物资委托保管费支出;30228工会经费60,923.28元,主要用于支付每年应缴区工会的工会经费;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公车的油费、保险费及修理费;30239其他交通费用241,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公务员的公务交通补贴;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9,240.00元(基本支出389,240.00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30301离休费287,436.00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人员工资;30305生活补助21,804.0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开支;30307医疗费补助80,000.00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疗统筹费0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街道作为区本级部门编制年初预算,所以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6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00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0.00元,增长4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65人次。
增加的原因:由于成立绿美办公室以及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由区住建局划到本单位,开展项目增多,接待费次数增加,支出增大。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绿美项目工作经费
1.项目名称:绿美项目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请求给予帮助解决绿美临翔建设工作专班经费的请示》、《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绿美临翔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
4.项目基本概况:保障绿美城镇、绿美社区、绿美乡村、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推动全区绿美项目的全面完成。
5.项目实施内容:保障2023年绿美建设工作有序推进,资金主要用于绿美工作日常办公,会议保障,资料印刷、劳务费等。
6.资金安排情况:年度预算安排资金5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有序开展2023年绿美建设工作,保障绿美城镇、绿美社区、绿美乡村、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项目的有效推进。
8.项目实施成效:打造 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点的绿美城镇、绿美社区、绿美乡村、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力争把绿美临翔工作方向瞄得更准,把措施定得更实,让城市更加亲近市民,让市民更加爱护城市。
(二)日常经济运行经费
1.项目名称:日常经济运行经费
2.立项依据:《关于给予安排日常经济运行费的请示》
3.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
4.项目基本概况:保障我区2023年向上争取10个以上项目、1亿元以上项目资金的各项工作开展。
5.项目实施内容:保障2023年日常经济工作正常运行。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公费,出差费,劳务费及其他交通费等。
6.资金安排情况:年度预算安排资金2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台账,形成督导推进机制,制定和落实项目推进计划方案,持续推进项目落地。
8.项目实施成效: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有效推动乡村振兴,促进人居环境提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市对下转移支付:市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1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9,5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00.00元,增长2.78%,主要原因为公务员单位事业人员分流本单位增加事业人员1人,人员增加故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1,519,922.97元,其中,流动资产1,082,978.24元,固定资产436,944.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5,865.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256.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902032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