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财政局)
索引号
lxq_wsjkj/2025-00031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文  号
日期
2025-10-27
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1251次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36100601000

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以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健康宣教、计划免疫、6岁儿童保健、孕产妇管理、慢性病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保健、重症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中医药健康服务、婚前医学检查管理服务、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服务、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等十四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开展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儿科、妇科、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急诊医学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诊疗科目。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临床业务开展情况

以病人为中心,提高服务质量,狠抓行动、树新风、全面提升我中心整体形象。创人民满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我中心发展目标,为改善服务态度,落实承诺服务,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我中心广泛征求患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制作宣传标语,落实“五个一”工程,发放医师名片,打回访电话,发征求意见卡和社会问卷调查,为使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严格按查处制度处理,使我中心行风有了很大改善,整体形象明显提升。

1.通过前几年大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习,和医疗设备、康复设备添置更新、使我中心技术力量得到加强,在此基础上我们狠抓医疗质量管理,严格医疗文件书写,门诊日志要求项目齐全,处方书写规范,用药合理安全,病历书写及时规范,护理记录详实,实行科审批制,主任深入临床查房,医疗质量考核小组严格按考核方案每半月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年没有发生医务差错与纠纷。

2.鼓励员工进修学习,参加业务培训。中心于2024年4月派出2人到区级医院轮岗培训,7月所有村医都参加临翔区卫健局组织的“临翔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技能培训”。十余人参加晋级及资格考试,1人考取晋升职称,使我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又上新台阶。

3.医保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医保政策,加强对医保资金的管理,特别是对新农合资金的管理力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规范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全心全意服务医保病人,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按照省、市、区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严格执行控费制度,强化控费管理措施,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未出现过度住院情况。

4.中医康复科医疗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目前我中心中医科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有:拔罐、刮痧、普通针刺、电针、温针、灸法、中频脉冲电治疗、推拿、蜡疗、红外线治疗、微波治疗、超声波治疗、超短波治疗、颈腰椎牵引、中药熏蒸等,进一步扩大了中医科治疗范围。

2024年中医科就诊总人数612人次,收住院人数208人,中医适宜技术诊疗服务总费用31.06万元,诊疗类别为:理疗费:3.20万元、针刺费:14.06万元、灸法:2.60万元、推拿疗法:6.99万元、中医外治法:3.90万元、中医综合:0.31万元。中草药及中药配方总收入9.04万元,其中中草药诊疗收入2.41 元、中药配方颗粒诊疗收入:6.63万元。

(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1)计划免疫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的工作要求,明确专人负责计划免疫工作,加强疫苗冷链运转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认真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截至12月底,辖区年内新出生儿童674人,完成预防接种建卡建证674人,开展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共1535针次。其次定期对辖区内的入学,入托儿童查漏补种532针次,为有效建立免疫屏障奠定了一定基础。
      (2)重点人群和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逐步建立和完善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并认真规范重点人群的访视、管理及档案信息更新工作。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42429份;其中电子建42429份,建档率为65.00%;完成高血压病管理4009人、随访3706人,规范管理3575人,规范管理率为96.50%;65岁以上老年人累计建档5436人,老年人占比总数:6892,完成健康管理4666人,健康管理率67.70%。2型糖尿病患者累计建档管理955人,完成体检912人,完成随访863人,规范管理850人,规范管理率:98.5%;完成老年人体检4666人,未完成区级核定任务220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累计建档管理237人,完成随访233人,规范管理232人,规范管理率97.87%,病情稳定215人,病情稳定率96.85%。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传染病防治工作

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正确使用门诊日志,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网络直报等工作,及时准确报告疫情,全年辖区内无疫情谎报、瞒报及迟报、漏报现象发生。上报法定传染病15例(轮状病毒感染性腹泻1人、水痘11人、腮腺炎2人、HIV1人),忙畔街道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4)健康教育

积极配合上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健康教育,共举办健康知识讲座60次13340人、刊出健康宣传栏60期60次、组织健康咨询活动9次300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累计26122余份,通过宣教群众对健康生活方式及各类常见疾病防治的认识有所提高。      
      (5)肺结核管理

2024年完成肺结核推介转诊220人,推介到位率3.37%,新登记管理肺结核患者54人,规范管理54人,规范管理率100%,规则服药率100%。

(6)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

严格按妇幼工作技术考核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孕产妇系统保健及儿童系统管理,截至12月,我街道共有孕产妇702人,实行系统保健管理702人,系统管理率为100%,其中按规范完成早检 663人,早检率为94%;孕产妇住院分娩709人,住院分娩率率为100% ;产妇产后访视702人次,访视率100%。0-6岁儿童累计建档4149人,健康管理4149人,健康管理率100%;累计活产儿童709人,完成新生儿家庭访视708人,新生儿访视率为99%。

(7)老年人及0-3儿童中医药服务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方案,进一步规范老年人、儿童中医药管理服务,其中接受中医药服务管理老年人累计数5183人,共提供 5183人次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服务管理0-3岁儿童累计数1856人,共提供中医药服务3172次,医务人员下村开展中医药服务管理工作督导4次,集中培训4次。

(8)死因监测工作  截至12月底共上报并录入系统262人,任务完成率65%。

(9)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目前的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以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国家免费孕前检查组织实施工作、计生政策宣传、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日常办证服务为主。

截至12月底忙畔街道总人口57768人,已婚育龄妇女5642人,出生707人,死亡286人,期末选用各种避孕方法5074人。办理生育证315人,其中一孩189人,二孩115人;三孩11人,发放短效避孕药470盒,发放避孕套8750只、安全套62400只;发放叶酸211瓶;完成计生宣传4次,计划生育条例培训4次。 忙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生工作在认真落实区委区卫健局传达的各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养老补助对象、特别扶助对象的摸底调查、确认、审核上报、兑现等工作。经过各村(社)认真排查,2024年审核上报奖励扶助对象218人(其中:奖扶184人、特扶34人)、独生子女家庭新农合1275人、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66人、申报二孩、三孩生育补贴210人、育儿补助388人。

(10)家庭医生签约工作

根据要求我院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模式,改变单纯的坐堂行医的方式,积极为患者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以老年人、慢性病、妇女儿童为重点人群,以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大力开展 “家庭医生签约”工作。2024年共签约23486人,履约23405人,履约率为99.66%。其中低收入人群签约3213人,履约3203人,履约率99.6%。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医护部、公卫部、计生部、中医科、功能科、检验科、预防保健、妇幼保健、财务室、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健康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26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26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1辆。实有救护车1辆无编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由单位医疗业务经费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4.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公”经费由单位医疗业务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本单位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270.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2.28万元,占总收入的63.13%;事业收入362.77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28.55%;其他收入105.71万元,占总收入的8.32%。(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5.92万元,增长16.07%;增加原因为:本年度医疗收入及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82万元,增长5.78%;增加原因:本年度退休人员经费增加。事业收入增加31.91万元,增长9.64%;增加原因:2024年家庭医生签约医经费保承担部分增加,事业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100.19万元,增长1818.33%;增加原因:2023年医保DR打包付费结余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11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16万元,占总支出的60.99%;项目支出436.27万元,占总支出的39.01%。(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1万元,增长0.30%。增加原因:本年度医疗业务经费支出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27万元,增长6.94%;增加原因:本年医疗业务经费开支增加及本年度退休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40.96万元,下降8.58%;减少原因:本年度公共卫生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2.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7.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5.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93%。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6.81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6.2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6.5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

2、新冠患者救治费用财政补助资金2.18万元,主要用于患者救治费用补助、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防控物资及设备采购等方面。

3、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1.7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 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顺利实施。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370.0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服务,将 0-6 岁儿童、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原发性高血压和 ,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对重点疾病与危害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 面落实,开展职业病监测,最大限度保护放射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同时推进妇幼卫生、健康素养促进, 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

5、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2.9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完成适龄儿童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加强监测力度,不出现突发疫情,开展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项目,掌握我区新冠疫情、主要病原和影响因素等状况及变化趋势。

6、疫情防控专项经费0.6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完成适龄儿童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加强监测力度,不出现突发疫情,开展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项目,掌握我区新冠疫情、主要病原和影响因素等状况及变化趋势。

7、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16万元,主要用于对监护人的奖补,激励其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

8、春节慰问活动经费0.03万元,主要用于慰问卫生院一线医务人员。

9、计划生育补助资金0.04万元,主要用于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鼓励按政策生育,做好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相关政策保障,完善我区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切实解决失独家庭的实际困难,及时兑现医保缴费资助、子女教育奖学金,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2.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73%。与上年相比减36.42万元,下降4.34%,完成年初预算的160.55%。主要原因是村医基药补助由卫生局统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完成年初预算的83.5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尚未全额缴纳,导致实际支出暂低于预算额度。

2.卫生健康(类)支出739.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5%,完成年初预算的172.2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日常运转支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基本药物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产生了非本级财政的公共卫生项目和非财政基本收支,故预决算差异率较大。

3.住房保障(类)支出25.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年初无此项预算。

除以上支出类别外,本单位2024年未发生其他类别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决算为0.0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也未发生此类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年初无预算安排;上年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年初无预算安排;上年无此项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年初无预算安排;上年无此项支出。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上年无此项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也未发生此类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也未发生此类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也未发生此类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上年也未发生此类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行政单位0.00万元,参公事业单位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661.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2.07万元,固定资产534.2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800.57万元,无形资产14.5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17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14.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13.2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3)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本单位项目绩效自评金额 436.27万元,共9个项目,覆盖率为 100 %。财政拨付项目经费 436.27 元,支出436.27 元,支出率100  % ,预算执行100  %。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4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部门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36100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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