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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三、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承担相关领域业务的指导和管理。
2.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听取残疾人意见,反应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4.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做好综合、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联系临翔区政府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各项优惠政策。
6.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7.组织实施残疾人零星就业,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安排就业工作;负责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对残疾人福利企业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优惠政策。
二、重点工作概述
(一)着力强化意识形态。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的重要内容。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党组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开展分析研判1次,着力抓好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要要求、重大部署的学习研讨和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定理想信念。以扎实推进“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为主要任务,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三会一课”、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例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要务,逐篇、逐章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轮流领学,并开展学习研讨交流,让参学人员思想上有碰撞、认识上有提升、下步有打算,让参学人员有紧迫感、参与感、仪式感、获得感。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5次,举办读书班4次,开展学习交流12人次;同时还召开了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主题教育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对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严把舆论导向。严格落实审核把关工作机制,确保在微信、工作群和其他手机APP上所刊载内容始终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凡上报的信息,均需分管领导签发后方报送,一年来没有出现违背主流意识形态的情形。
(二)着力强化基层党建。一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编制完善了《区残联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内容涵盖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13个制度。将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和措施、听取和安排部署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作为党组议事决策的重点工作内容。对年初工作计划、半年总结、年底考核评议、示范引领、党员教育、创先争优、阵地建设、支部活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经费保障等重点事项逐项进行专题研究。截至目前,党组专题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达3次。二是落实“一把手”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机制,对照区委、区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研究制定了《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方案》《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党支部工作计划》。2024年以来开展讲党课活动4次、定期开展党内交心谈心22人(次),主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要求向区委、区委分管领导、区人民政府联系残联工作的领导、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报告工作,积极参与述职考核评议。三是落实专职人员责任。始终保持党务专职人员稳定,截至目前,本支部3名支部委员均配齐,支部书记由党组书记、理事长兼任,其余2名支部委员由1名副理事长和办公室主任兼任,配备专职党务干部1人、兼职党务干部2人。分别设置“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人员1名;“云岭先锋”手机app运用程序管理人员3名;“云岭先锋”网上党支部管理人员1名;“支部工作手册”管理人员1名。通过网络管理系统和支部运行系统,进一步强化对党支部及其党员基本信息的更新维护和管理,确保党支部和党员信息准确无误。全年共落实“三会一课”制度30次,开展共驻共建活动10场次,扎实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系列工作。
(三)着力强化廉政纪律。召开了2024年度临翔区残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对全年作风和纪律建设作出了安排和要求,划定了时间、纪律、作风、任务底线。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为准则,以日常监管为抓手,把集体廉政谈话、交心谈心、面对面提醒交流不断引向深入,共开展廉政专题学习活动6场(次),组织观看典型案例专题片2场(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场(次),开展交心谈心12人(次),学习典型案例通报5场(次);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12份;严格对照区纪委监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召开了党组会议,对2024年度廉政风险点查找、防控措施的制定情况进行研究,确保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的风险点查找准确、措施具体、切实可行,共查找内设机构廉政风险点2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4条;共查找在职在编人员廉政风险点9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18条;2024年3月20日组织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大会上受处分人员结合处分事项开展了认真深入的自我剖析,并以自己的事例进行了警示;以《关于纵深推进“八小时外”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对“违规吃喝问题”进行了严肃自查自纠,对照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负面清单进行了严肃自查自纠,并如实报告工作情况,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把严的纪律、严的作风推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四)着力强化作风效能。坚持内业和外业搭配的工作原则,对领导班子分管和联系事项进行了重新布局,对党组成员联系乡(镇、街道)残联进行了调整,有效激发和调动了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性,推进凝聚力进一步提升。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研究制定了“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措施”、“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计划”,并对区残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购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清廉云南建设学习教育丛书》,督促党员干部职工逐章逐条通学。以“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学习平台为抓手,以《条例》学习资料包为主要内容,督促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以及中央媒体刊发的学习解读文章,紧密结合岗位职责、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学习,做到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确保入心入脑。截至目前,通过采取“三会一课”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15场次、开展读书班活动2场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2场次,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组到区残联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1场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场次。二是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紧紧围绕五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的20个方面问题,严格对照时间节点要求,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将目标责任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工作步骤、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截至目前,20个方面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并正在进一步巩固提升之中。
(五)着力强化政策落实。一是抓好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项目建设工作。顺利组织完成了2023年度230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验收工作;紧密结合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制定了“一户一方案”改造工作计划,全面推进2024年度130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二是抓好康复服务工作。完成了辖区内186人(次)0-8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拨付残疾儿童康复资金114.6万元,对残疾儿童家庭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治疗给予指导,解答疑问和咨询;免费发放辅具126件。通过积极与省残联汇报对接,在省市残联的支持下,积极协调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专家组到临翔区开展2024年残障儿童康复救助和肢体矫形现场筛查,通过筛查,共对7名残疾人员给出了下步康复治疗建议,切实让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得到了实惠。三是扎实抓好残疾人助学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截至目前,全区在校接受教育残疾学生287名,其中特教学校学生109名,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119名,送教上门59人,入学率达98%以上;2024年开展彩票公益金助学7人,发放资金1.2万元;四是抓好残疾人创业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开展1期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共培训残疾人30人;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期,共培训残疾人21人;新增城乡残疾人就业108人,其中:城镇新增就业10人,乡村新增就业98人,超额完成了市级考核下达任务;建立了近年来大中专毕业残疾学生台账和区残疾人就业需求信息台账,当各企事业单位有需求时,及时开展推荐;走访残疾人用工企业、残疾人自主创业户20户(次),申报残疾人省级创业示范户13户。五是抓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和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审核排查和跟踪督促,确保全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应享尽享,共审核申报残疾人“两项补贴”38443人次,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755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7688人次。全区各乡(镇、街道)所上报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表均全部审核上报完毕。同时,与民政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扎实推进“两项补贴”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完善信息数据比对和审核机制,层层压实区、乡、村三级残联组织的责任,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审核、停发、整改事宜,堵住残疾人“两项补贴”多发、错发以及应享未享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六是启动实施2024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按照《临沧市“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 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目前已完成市级下达我区的280个托养服务对象补助任务分解、经费细化分配、制定方案、受助对象审核、公示、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等事宜,项目已进入第三方开展上门服务阶段。七是认真组织开展第三十四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在全国助残日期间,利用微信、电视等大力宣传扶残、助残政策,在区电视台滚动播出助残日宣传口号。同时围绕全国助残日主题,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区对残疾人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扶残助残政策落实情况;组织了8名残疾人参加临沧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其中1人获盲人保健按摩竞赛一等奖;组织12名残疾人参观了临沧市科技馆和临沧市图书馆,让残疾人了解实用的科技知识技能,体验先进科技设备和创新成就,体验无障碍阅读设施设备,让科技成果惠及更多残疾人;组织博尚镇碗窑村曾小荣参加残疾人作品(土陶制品)义卖、邦东乡残疾人李珍兰生产制作的茶叶参加义卖等系列活动。八是抓好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按照省、市、区关于“一卡通”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区残联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专门安排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对2023年3月至2024年4月涉及的“一卡通”项目从申报到审批再到资金发放整个过程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2024年新下达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行动项目资金正已完成系统信息数据录入和部门审核工作,正在与财政部门联系进行资金挂接和发放工作。九是抓好上门办证服务工作。针对山区偏远、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形,协调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开展上门办理残疾人证工作。从2024年6月18日开始,协调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开展上门办证服务,截至目前,区残联组织上门鉴定服务工作专家组已经深入10个乡(镇、街道)60个行政村开展残疾等级现场鉴定服务工作,累计鉴定200人(次)。十是抓好残疾人关心关爱工作。2024年春节期间,全区共组织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26户,涉及慰问资金1.4万元。组织区乡村开展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走访151户,登记151户;区残联在职党员干部职工建立结对帮扶联系13户;组织开展全区一户多残入户统计443户。十一是抓好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整改推进工作。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筹安排之下,通过区残联的积极汇报和协调,临翔区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整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截至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外墙、外窗及室内消防工程已经完工,正在开展项目室内装修管线埋设工作。新的施工企业进驻后,完成投资2000余万元。
三、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残疾人联合会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
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具体为临沧市临翔区残疾人联合会。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末人员编制数7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本单位无未移交离退休人员(学生人数和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1)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公开表格及文档金额单位为万元,若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临沧市临翔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829.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9.6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1.45万元,增长43.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1.50万元,增长46.03%;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拨入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增加,故较上年收入增加。本年度本单位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0.05万元,下降100.00%;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残疾人帮扶经费下降,故较上年数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82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84万元,占总支出的25.65%;项目支出616.91万元,占总支出的74.35%;本年度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上缴支出和其他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1.41万元,增长43.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6万元,增长6.48%;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工资基数有所调整,故基本支出较上年数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38.45万元,增长63.01%;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本年度本单位支付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增加,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本年度本单位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未发生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2.8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5.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8%。人均基本支出17.8万元/人/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48万元/人/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6.9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70.00万元。重要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24年财源建设奖励资金项目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支出;
2024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残疾人员相关支出;
2024年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专项资金26.35万元,主要用于,通过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年度工作,为经济困难的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努力提高受助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等相关支出;
2024年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目专项资金30.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残疾人就业相关支出及完成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年度工作,帮助农村困难残疾人提高生产增收技能;
2024年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通过开展残疾人康复、信访解困、残疾证评定补贴、就业扶持等项目实施,为残疾人解决特殊困难问题等相关支出;
2024年残疾人信访解困经费0.05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残疾人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确保残疾人群体稳定及社会安全稳定等相关支出;
2024年临翔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70万元,主要用于可以进一步完善临翔区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功能,有利于推动临翔区残疾人托养事业的顺利发展;
2024年综合业务工作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事业运行支出及提供残疾人就业岗位,让困难残疾人得到就业,保障残疾人家庭基本生活,保障前期残疾人事业运行发展,确保设计残疾人各项工作有效进行;
2024年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229.8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为残疾人生活提供便利;为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发放评定补贴;
2024年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120.06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帮助困难残疾人改善无障碍环境,提高 生活质量,消除和减少障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高中生、残疾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 ,通过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年度工作。
2024年残疾人联合会单位自有资金0.12万元,主要用于输送奖用于残疾人体育事业(苗子选拔、体育集训、培训学习、组织赛事、体育运动器材购买及相关文体宣传活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9.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82%。与上年相比增加136.23万元,增长39.66%,完成年初预算的214.59%。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基本支出工资基数调整及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建设支出增加,故较上年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2024年春节慰问活动经费以及财源建设奖励资金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2024年初预算未做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预算,故与决算有差异。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9.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9%,完成年初预算的229.31%,主要用于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残疾人康复项目;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安家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工资基数调整及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支出增加故较预算有所差异。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社保基数有所调整故较决算有差异。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社保基数调整故住房公积金较预算增加。
除以上几类支出外,本单位未发生其他类型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8万元,决算为2.60万元,决算完成年初预算的97.0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13.33%。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下乡次数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对减少以及公务接待费较上年相对减少。
1.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因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
2.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4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08%,完成年初预算的96.8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2.42%。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下乡次数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对减少。
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8万元,决算为0.1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35万元,下降66.04%。减少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坚持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控制在年初预算数以内。
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8万元,支出决算为2.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13.33%。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下乡次数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对减少以及公务接待费较上年相对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因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度也未发生此类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0%,比上年同期减少0.06万元,同比下降2.42%,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下乡次数较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18万元,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同期减少0.35万元,同比下降66.04%,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坚持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控制在年初预算数以内。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本年度本单位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公务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开展残疾就业工作调研、开展交叉“走访拓岗促就业”工作、开展脑瘫儿童义诊活动、开展“走访拓岗促就业”活动、开展残障人士手工艺和竹艺产业调研、开展残疾人证“网上办”交叉检查、开展全省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调研督导、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督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需要说明特殊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0.00万元,参公事业单位16.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40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相关出差增加差旅费增加以及相关会议及培训增加,故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临沧市临翔区残疾人联合会资产总额407.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8万元,固定资产205.9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0万元,无形资产0.3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300平方米,账面原值120.7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3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临沧市临翔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临沧市临翔区残疾人联合会项目绩效自评金额616.91万元,共11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66.9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财源建设奖励资金项目、春节慰问活动经费、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目、残疾人事业项目、残疾人信访解困经费、临翔区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综合业务工作经费等工作。政府性基金项目349.91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项目及单位自有资金项目,总体分析,基本按照预计进度完成各项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良好(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需说明的特殊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97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