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人民政府 临翔区人民政府

政务动态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情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临沧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现就对邦东大雪山、五老山等森林高火险区实施全面封山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封山期限2024年4月27日至6月15日(若2024年度森林草原防火期延长,则到防火期结束之日止,不再另行通告)。二、封山范围邦东大雪山...
日期:2024-04-26文章来源:临翔区政府办浏览:264
日期:2024-04-23文章来源:临翔区水务局浏览:124
日期:2024-04-21文章来源:临翔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浏览:110
经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竞争择优、规范管理的原则。二、招聘岗位本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卫生保洁工作。三、招聘条件(一)必须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5.已办理失业登记满一年以上人员;6.连续失业满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7.连续失业3...
日期:2024-04-20文章来源:临翔区人民办浏览:129
经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临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二、招聘岗位本次计划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免疫规划协办员工作。三、招聘条件(一)必须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5.已办理失业登记满一年以上人员;6.连续失业满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7.连续...
日期:2024-04-19文章来源:临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浏览:360
临翔超限运输检测站因检测车道及停车场场地损坏严重,存在安全隐患,需进行施工维修,计划施工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5月19日。施工期间暂停超限运输检测工作。特此通告。临翔区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沧支队临翔超限运输检测站2024年4月18日
日期:2024-04-18文章来源:临翔区交通运输局浏览:1002
根据《云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相关要求,现将我区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对象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一)具有临翔区户籍;(二)持有临翔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三)临翔区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四)临翔区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五)驻临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六)持有临翔区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
日期:2024-04-18文章来源:临翔区教育体育局浏览:1450
日期:2024-04-17文章来源:临翔区自然资源局浏览:83
根据《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临沧市加快培育建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农发[2024]36号)文件精神,为增强临翔区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先进农机化技术使用能力和农机防灾救灾应急作业服务能力,大力加强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队提升发展,通过多途径培育扶持,使农机合作社由小变大、由弱变强,达到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认定要求。通过座谈交流,调查等,拟定临沧市临翔区家兴农机服务合作社为临翔区2024年提升发展农机合作社,2025年将其扶持培育成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现给予公示。临沧市临翔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16日
日期:2024-04-16文章来源:临翔区农业农村局浏览:127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做好信访工作,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办公室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信访工作方案的通知》(临翔办通〔2024〕6号)要求,中共临沧市委常委、临翔区委书记、临沧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蒋世良同志将于近期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接访时间2024年4月22日。二、接访地点临翔区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三、来访须知(一)实行预约制度。需在2024年4月22日向中共临沧市委常委、临翔区委书记、临沧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蒋世良同志反映诉求的群众,请...
日期:2024-04-15文章来源:临翔区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浏览:233
日期:2024-04-12文章来源: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浏览:64
全体市民、广大游客:临沧市临翔区2024年泼水狂欢节于4月13日至14日举办,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保证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节日期间部门道路采取分时、分段、适时的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管制时间2024年4月13日12:30-16:00;4月14日13:30-16:30。二、重点管控路段和区域(一)管制区域:沧江园、西河园、玉龙湖、佤文化广场。(二)管制路段:世纪路、沧江路、旗山路、北塔路、西河北路、汀旗路。三、管制措施(一)严禁酒驾、醉驾,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严禁驾驶无...
日期:2024-04-11文章来源: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浏览:225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将临沧聚医保健有限公司中医诊所纳入临翔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为严把定点医疗机构入口关,保障服务质量,确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现将其基本情况公示如下:药店名称从业人数其中:医师医技人员营业面积(M2)药店地址联系电话临沧聚医保健有限公司中医诊所1226800临沧市临翔区金旭之光13-205号商铺13987038080公示期: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及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问题需要反映的(如:违反物价部门规定收费、出...
日期:2024-04-10文章来源:临翔区医疗保障局浏览:1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12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62号)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决定建立校园周边学生安全区域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建立安全区域。严禁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
日期:2024-04-09文章来源:临翔区政府办浏览:143
为切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7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100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将临翔区气象局涉企行政检查相关信息公示如下: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责任领导:鲍美香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责任人员:戴旭投诉电话:0883-2145491特此公示。云南省临翔...
日期:2024-04-09文章来源:临翔区气象局浏览: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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