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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调查
标题
国有自建房拆除重建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5-06-11
联系人姓名
孔**
身份证号
5335**********2159
手机
182****1030
性别
女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发言内容
本人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临圈国用(2006)第012号,证载使用权面积903.77㎡,房屋所有权证:临沧市房权证临字第107002号证载面积903.77㎡,该土地和房产为供销社出让所得,坐落于临翔区圈内乡圈内街。本人购买后一直用于住宅及化肥出售使用,目前房屋年久失修,房顶漏水,墙壁脱落,墙壁开裂,已威胁到家人及来往购买化肥客户的生命安全。 现想申请对原有房屋进行拆除重建并不改变用途,但目前各部门给的答复为乡镇国有房屋没有拆除重建政策,本人想咨询一下合法持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并且房屋所在位置也符合村庄规划,为何不能拆除重建,本人及家属、客户的安全该如何保障。
回复单位
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5-06-1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同志: 您好!您在临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言献策”栏目上的留言已收悉,临翔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交办区自然资源局,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目前,圈内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未批复,详细规划暂未编制,待圈内乡政府在圈内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实施后,在详细规划中对该地块建设规划作具体要求,方可按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如您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可向临翔区自然资源局咨询,咨询电话:0883-2123199。 感谢您对临翔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