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政府制度建设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决定举行《临翔区主城区个人永久违法建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方面对《临翔区主城区个人永久违法建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6年6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第2号公告中公布。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
本次听证会拟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旁听人员等共计42人,其中听证主持人1人,听证记录人2人,决策发言人2人,听证监察人2人,听证代表30人,旁听人5人。
四、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拟定30人,其中:
1.临翔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涉及主城区内永久性违法占地建房、永久性违法建设的公民8人;2016年以后依法认定并被拆除永久性住房的公民2人;不涉及违法占地建房、违法建设的公民3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行业专家学者3人;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2人。
3.临翔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法律工作者2人。
4.临翔区区直有关单位4人:包括区农业农村局1人、区司法局1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1人。
5.临翔区主城区街道代表4人。包括凤翔街道2人、忙畔街道2人。
申请报名人数超过听证代表人数的,由申请人自行推荐产生或者听证机关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听证代表报名数量不足时,由听证机关邀请产生,或由听证机关委托有关组织推荐。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从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中选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主城区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向听证机关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报名地址: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迎宾路113号。
传真:2153358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8:00。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临翔区自然资源局将于2026年5月22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临翔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旁听人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联系人及电话:李孟嫔,0883-2153887,0883-2153358 。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好发言提纲。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附件 :听证会报名表
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