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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动态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临翔区 2024年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4-30 21:18
信息来源:临翔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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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云南省防洪条例》相关规定,防汛抗洪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镇、街道)政府领导分工,为切实做好本年度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现将山洪灾害防御行政责任人及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

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要求,逐级落实本辖区的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制,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层层传导和压实防汛责任,确保我区安全度汛


附件:1.临翔区2024山洪灾害防御行政责任人

2.临翔区2024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责任人”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20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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