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8日,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在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镇耿沧大桥314省道原疫情防控卡点从云AK9966(车头)、云F3299挂红色解放牌挂车货箱查获夹藏在青岛啤酒中用白色塑料方形桶盛装的化学品甲胺616桶,重11205.04千克。
以上查获化学品现场无货主,经询问承运人也未能提供货主真实身份及联系方式。有伪装走私嫌疑,已按法律规定对上述货物实施了扣押。
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政法(2014)53号)、《临沧市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处置操作流程(试行)》(临政打私发(2017)1号)等规定,现予以公告: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