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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动态
航道通告
发布日期:2023-07-20 20:56
信息来源:临翔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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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航运企业、船主:

因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工程(航道整治)施工第标段航道整治工程施工作业,为确保施工水域航道通航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水域:临沧市澜沧江糯扎渡库区秀山码头上延2公里至马台河口段,全长约23公里。

二、施工时间:2023720日起20231231日止。

三、施工单位:中核港航工程有限公司。

四、通航时间:中午1200-1400,下午1900-2000

五、作业船舶:港建18、中核驳03、中核工05

六、注意事项:

1. 施工作业单位应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周密的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在海事部门划定的安全作业区内进行施工作业。

2. 施工作业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

3. 如遇大风、洪水、大雾、能见度不良等突发情况,施工作业及施工设施应停止作业,施工作业船舶和浮动设施应及时卸载并选择安全水域停泊。

4. 施工作业单位应设置相关标志,并落实专人警戒过往船舶进入施工水域要加强瞭望,谨慎操作,减速行驶,在通过施工水域前,应与施工单位和施工船舶取得联系后安全通过。通过施工水域时注意避让,随时采取安全措施,以策安全。

5. 航道整治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瞭望和巡查,做好值班记录和台账痕迹化管理。

6. 通航时段内,施工作业单位应加强与航运企业、涉水单位及过往船舶的沟通联系,在施工河段上下游设置指挥船,密切联系过往船舶,通报施工水域通航环境情况,移除一切有碍航行安全的设施、设备,引导、指挥过往船舶安全通过施工水域。

7. 在禁航水域、禁航时段内,除参与施工的人员、船舶以外,禁止一切其它船舶驶入禁航水域,其它船舶应严格遵守通航管制,服从现场警戒人员的指挥、调度。

8. 各有关单位、船舶若发现其他影响涉水项目安全的情况,请及时向临翔区交通运输局报告,以便及时处置。

临翔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3988352470

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指挥部联系人:杨师傅,联系电话:13035972965

澜沧江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工程(航道整治)施工第标段联系人:潘师傅,联系电话:13631089114




临沧市临翔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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