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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政协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翔区政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临翔区政协2018年预算项目概况汇总表
十一、临翔区政协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十三、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翔区政协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政治协商。对全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方针、重大政策、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专题协商;就重大决策执行过程的重要问题进行重点协商;二是民主监督。对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区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三是参政议政。对全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视察、评议,通过调研视察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和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组织委员开展学习、考察视察和调查研究活动;组织指导各专门委员会、各乡(镇、街道)政协小组贯彻落实全国政协、省政协和市政协的重要决议、决定,以及帮助区政协委员反映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五是承办区政协和市政协交办的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区政协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着力在资政建言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在创新中出经验,在履职中求实效,推动政协工作向纵深发展,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使命、新担当、新作为、新风貌。
1、强化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政协各项工作
常委会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主席会议、常委会议、专委会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全国、省、市两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全国、省、市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协章程》、统战理论、政协业务知识等,坚持政协党组织学习全覆盖、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政协委员学习全覆盖,全年区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集中学习8次,常委会集中学习2次,开展4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学习活动,机关党支部学习12次,会议学习7次。
2、强化履职担当,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推进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政治协商成效显著
全会协商成果丰硕。在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期间,组织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法检两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和计划报告进行了协商讨论。在协商中,委员们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共112条,形成报告报送区人民政府,提供区政府研究参考。
专题协商富有成效。组织常委会和有关委员,就全区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议政性协商,形成了高质量的协商报告,并就有关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对策。
对口协商联系更加紧密。进一步完善各专委会与区直有关部门对口协商联系制度,通过互邀参加会议、联合开展调研等形式,促进与党政部门的有效衔接。年内,组织部分委员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了对口协商,形成意见建议4条。
界别协商专业性更加突出。坚持经常性、突出专业性,积极推进界别协商工作。年内,依托各专委会和委员活动小组,围绕宗教场所依法治教工作情况进行了界别协商,形成意见建议 6 条。(2)民主监督步伐加快
制度建设有新进展。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我们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草拟并报区委审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为深入推进民主监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提案办理监督力度加大。继续开展提案“回头看”工作,采取视察、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针对2013至2016年办理结果为“B”类的105件提案办理进展进行“回头看”,把监督工作和提案办理工作更加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截止2018年11月30日,所有105件提案全部进行了“回头看”办复,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80 件,占76.2%,列入计划解决的12 件,占11.4 %,因客观条件所限,无法解决的有13件,占12.4%。
民意监督渠道更加畅通。进一步健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机制,发挥“直通车”优势,充分调动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委会、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积极性,组织政协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注经济发展、关心民生福祉,真实反映群众诉求,全年共编辑了12期社情民意专刊,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同时群众关心关注的许多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
专项监督逐步完善。积极回应委员呼声,把组织委员视察作为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努力在查找问题上下功夫,在促进工作措施落实上求实效。先后就文明礼让斑马线、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使用等工作进行了专项视察。视察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将民主监督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民主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在对民主评议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的基础上,采取听、查、看、访、评等多种形式对区环保局、区水务局的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形成了评议报告,有力地促进了部门的各项工作。
其它监督形式有序开展。按照区委的安排,区政协对澜沧江水系涉及5个乡(镇、街道)河长制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并形成了督察报告上报区委;积极支持政协委员参与部门行风评议工作,发挥评议员、监督员、陪审员的作用,助推全区民主法治建设。
(3)参政议政成果丰硕
列席重要会议。区政协领导积极参加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就全区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发挥提案作用。提提案,为民代言;办提案,为民谋利。提案工作始终是政协履行参政议政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期间,共提交提案材料91件,经审查立案87件。立案的提案中,委员提案85件,集体提案2件。经济建设类49件,教科文卫体类18件,社会保障政法类20件。这些提案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期盼,体现了广大政协委员的智慧和担当,为党政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在提案办理过程中,87件提案明确到主席会成员和相关专门委员会进行跟踪办理,并将7件提案列为重点提案,强化提案的办理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底,提案已全部办复,提案面商率、面复率、委员满意率均达100%。提案所提意见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6件,占64.4%;列入计划解决的28件,占32.2%;因受客观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3件,占3.4%。
开展专项调研。年内,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围绕教育扶贫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意见建议4条。
推行大会发言。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期间,组织5名政协委员在政协全会上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各方面进行大会交流发言,阐述观点,建言献策。
举办工作座谈。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期间,组织召开政协委员座谈会,邀请区委、区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部分政协委员与党政领导面对面沟通交流,直抒工作意见建议。
(4)广泛联谊丰富多彩
召开春节茶话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向他们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通报有关情况,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广泛凝聚人心。
积极参加民族宗教节庆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各民族更加紧密团结在一起,引导他们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积极参加全市政协主席联席会,哀牢山二十三县(区)政协工作交流会,增强与各级各地政协的交流交往,互通有无,增进友谊。
广泛开展政协委员进社区、进企业、进村寨工作,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反映群众呼声,力所能及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年内,列支2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继续支持和鼓励基层政协委员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中积极作为,展示政协形象,彰显委员风采。
3、强化大局意识,紧跟区委工作步伐,在脱贫攻坚战中彰显责任担当
(1)提高政治站位,扛实工作责任
区政协紧扣全区脱贫攻坚总目标,对挂钩乡、挂钩村的脱贫工作早谋划、细研究、快部署。一是及时成立机关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广泛动员,全力投入到全区脱贫攻坚战当中。区政协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分别担任包乡、包村领导,1名副主席兼任脱贫攻坚指挥部副指挥长,另有17名干部参与全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同时,发出倡议书,动员全区181名政协委员在各地、各行业中积极发挥作用。三是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到挂钩的新民村召开党组会、主席会,现场研究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增强机关干部和乡、村、组干部如期脱贫的信心和决心。
(2)形成攻坚合力,倾情倾力帮扶
一是围绕改善基础设施“聚合力”。区政协机关作为蚂蚁堆乡新民村的挂钩帮扶牵头单位,坚持把加强和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帮扶工作的切入点,千方百计争取项目支持,完成新民村12个村民小组25公里道路硬化工程,全力帮扶新民村实现了水、电、路全覆盖和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建起了8个活动场所;同时,区政协积极协调施工单位,完成新民村、曼启村、杏勒村等11个为民服务站建设,完成投资1800多万元;帮助协调建设蚂蚁堆乡群众多年期盼的邦谷大桥和遮奈村那腊田大桥,新征土地10多亩,完成投资800多万元,让干部群众真切感受到脱贫帮扶工作带来的巨大变化。
二是围绕培育富民产业“增动力”。坚持造血扶贫为主,输血扶贫为辅,始终把提升贫困群众增收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放在首要位置。针对新民村茶叶等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积极协调本村致富带头人回乡,发展生态猪、生态鸡养殖、兴办茶厂。采取“致富带头人+专业合作社+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模式,协调农行支持贷款220万元,扶持成立了由59户农户组成的新民村民河养猪专业合作社,并积极协调交通部门投资160多万元建成了功新线至新民上排养猪场的道路1.6公里,同时,协调116万元资金,支持合作社养鸡场、养猪场建设,协调临沧佳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捐资5万元,作为合作社社员种、养殖业发展互助资金,滚动循环使用。同时组织乡村干部和合作社成员外出学习产业发展经验。目前,新民村民河养殖场已养殖生猪500多头。
三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补短板。根据区委要求,我们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以找问题、补短板为目标,帮助群众协调、落实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和教育保障以及增收措施,算清收入明白账,做好农危改、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感恩教育等贫困(县)区退出迎检各项工作。
(3)深入广泛动员,积极开展助推行动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制定了《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助推行动的实施方案》。二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助推行动。积极探索建立“党建引领、集体合力、典型示范、双向监督”的有效助推机制,以“九个一活动”为载体,开展“六个助推”行动,坚持“党建促脱贫,以脱贫带党建”,充分发挥委员联合党委、各党支部和党员委员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本届政协委员深入贫困村,选准助推项目,落实助推举措,主动认领并实施了一批助推项目。区政协委员所在单位强力集团积极响应号召,主动承担全区农危房改造扫尾工作,让贫困群众真正感受到“助推脱贫攻坚,政协在行动”,有力推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截止2018年12月底,区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 11项,为贫困户农产品提供销售渠道12条,投入资金320万元,受益群众1710人;开展文化活动9场次,投入资金9.2万元,受益群众5660人;为贫困地区教育办实事18件,投入资金15.9万元;为贫困村开展义诊6场次,解决健康扶贫问题25个,投入资金6.6万元,受益群众1100多人;为贫困村和贫困群众提供科技服务49次,投入资金5.5万元,受益群众1700多人,为脱贫攻坚工作建言献策130多条。驻临市区政协委员李勇、丁相恒、李定琴的助推行动得到省政协李江主席的肯定。同时,认真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脱贫攻坚知识培训,组织部分政协委员积极参加省级脱贫攻坚评估考核访谈工作,对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4、强化党的全面领导,贯彻从严从实要求,全面加强政协自身建设
着力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一是认真贯彻全国、省、市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协提出的“三个三”工作法,健全党组“总揽统筹、推动落实”等抓党建机制,扛实党组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的建设主体责任,通过实施“三个三”工作法,使机关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组建了区政协委员联合党委,并按“就近就便”原则设立4个委员活动小组党支部,全面加强党的工作覆盖面。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谋划和完成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机关党总支在开展工作中,做到年初有计划、有检查、有奖惩,年终有总结。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了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机关全体党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全年的工作作出全面总结,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在学习和工作中进行整改,真正把思想建党落到实处。五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压实党支部的工作责任。设立机关、老干部支部委员会,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量。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机关党员活动室,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购置党员电教设备,制作党建工作制度、党组织架构公示展板、《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流程和承诺事项。以创建 “区级文明单位”为抓手,积极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和“四德”教育活动,有效增强了机关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
切实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区委的要求,区政协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充实领导机构,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集中开展作风整顿及各类专项自检自查,确保政协组织清正、廉洁,政协委员亲民、务实。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发挥区政协党组和区政协常委会的领导作用,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情况,牢牢把握主动权,自觉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和机关干部队伍的管理,自觉加强政协组织的舆论管控,切实做好政协网站、政协工作微信群的管理工作,确保政协组织和政协工作始终按照中央和各级党委的要求,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
强化履职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积极探索委员活动的新形式、新方法,为委员知情明政、参政议政创造更多更好地条件。按照界别和区域合理划分委员活动小组,从组织架构、工作要求、经费保障、管理考核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推动活动组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履职活动。凤翔政协小组向李江主席率队的调研组展现了基层政协组织的风采。
深入推进机关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以“政协十个心”工作思路为主线(即:与党同心、与民贴心、民主凝心、监督用心、建言诚心、履职尽心、交友真心、服务热心、奉献爱心、团结一心),强化机关干部教育,扎实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整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要求,机关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注重加强对乡(镇、街道)政协小组的联系与指导,协同推进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开展,实现政协系统的上下联动,不断提升政协工作整体效能。加强政协宣传工作,充分展现政协工作新成效和委员履职新风采,年内,上报信息150条,被省级媒体采用47条,市级媒体采用90条;制作了政协年度工作专题片,政协机关脱贫攻坚专题片。
扎实推进政协文史资料工作。完成《纪念临沧改革开放40周年史料文集(临翔篇)》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深入调研挖掘,做好“临翔美食”收集整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宣传临翔、推介临翔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翔区政协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政协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提案工作委员会、经济和人口资源工作委员会、文史教科文卫体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三胞”外事工作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翔区政协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临翔区政协2018年预算项目概况汇总表
十一、临翔区政协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十三、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政协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8486720.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86720.77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增2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减100%。收入主要原因分析是虽然项目调减,但单位人员调资、补资等增加,故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政协2018年度支出合计8198212.34元。其中:基本支出6631318.22元,占总支出的80.89%,比上年同期增5.84%;项目支出1566894.12元,占总支出的19.11%,比上年同期减40.9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持平。支出增减主要原因分析是虽然减少了不必要的项目支出,但由于单位人员变动、调资、补资等经费的增加,使支出比上年提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政协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31318.22元。比上年同期增5.58%,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单位人员调资、补资等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政协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6894.12元。比上年同期减40.92%,主要原因分析是缩减项目的支出,因此支出比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翔区政协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98212.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同期减8.07%,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单位人员行政运行类的工资类虽然增加,但委员视察类及其他政协事务类相比上年减少的原因使总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0059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9%,比上年同期减14.0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津贴和公用经费支出及政协会议、委员视察,其中:2010201 行政运行支出4933697.12元;2010204 政协会议支出350000.00元;2010205 委员视察支出303954.13元;2010299 其他政协事务支出912939.99元;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8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8%,比上年同期减19.1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抚恤金发放和社会保障类支出,其中: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54328.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9850.60元;2080801 死亡抚恤支出16224.00元;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481.40元。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6147.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比上年同期增85.3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的支出,其中: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17403.1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互助支出126000.0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744.00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3495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比上年同期增100.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4959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翔区政协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2969.00元,完成预算的93.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000.00元,完成预算的48.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969.00元,完成预算的44.8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5203.00元,下降30.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5985.00元,下降42.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218.00元,下降1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00.00元,占52.03%;公务接待费支出82969.00元,占47.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42.3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购置车辆0辆,与上年同期持平。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0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42.30%,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政协各部门正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2969.00元,比上年同期减10.00%。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29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同期减10.00%,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县(区)市政协相互交流联络等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政协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合计0.0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0.00元的0.00%,与上年同期持平。
临翔区政协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持平;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持平。
支出无增减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临翔区政协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临翔区政协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临翔区政协2018年度财政专户资金收入合计0.00元。完成年初预算数0.00元的0.00%,上年同期持平。
临翔区政协2018年度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支出合计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持平;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同期持平。
支出无增减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临翔区政协2018年度无财政专户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临翔区政协2018年度无财政专户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翔区政协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889.72元,比上年同期减17.94%,主要原因分析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量控制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3638.37元;邮电费9534.23元;差旅费3730.00元;维修(护)费2000.00元;会议费5000.00元;培训费7600.00元;劳务费5078.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61389.1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3411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5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6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临翔区政协资产总额1888148.07元,其中,流动资产387273.07元,固定资产149842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6048.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888148.07 | 387273.07 | 1498424.00 | 992142.00 | 506282.00 | 258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临翔区政协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545.00元,比上年同期增30.94%,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54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政府采购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
合 计 | 58550.00 | 58550.00 | 58550.00 | 58545.00 | 58545.00 | 58545.00 | ||||||||||||||
货物 | 58550.00 | 58550.00 | 58550.00 | 58545.00 | 58545.00 | 58545.00 | ||||||||||||||
工程 | ||||||||||||||||||||
服务 | ||||||||||||||||||||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 ||||||||||||||||||||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临翔区政协全年收入8486720.77元,其中:财政拨款8486720.77元。全年支出8198212.34元,其中:基本支出6631318.22元,项目支出1566894.12元。一年来,区政协常委会在中共临翔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协的有力指导下,在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团结和依靠全体政协委员,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作用,为加快临翔跨越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政协各项工作。全年区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集中学习8次,常委会集中学习2次,开展4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学习活动,机关党支部学习12次,机关干部职工会议学习7次。二是强化履职担当,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推进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截止2018年11月30日,所有105件提案全部进行了“回头看”办复,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80 件,占76.2%,列入计划解决的12 件,占11.4 %,因客观条件所限,无法解决的有13件,占12.4%。民意监督渠道更加畅通,全年共编辑了12期社情民意专刊,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同时群众关心关注的许多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其它监督形式有序开展,区政协对澜沧江水系涉及5个乡(镇、街道)河长制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并形成了督察报告上报区委;积极支持政协委员参与部门行风评议工作,发挥评议员、监督员、陪审员的作用,助推全区民主法治建设。截至2018年12月底,提案已全部办复,提案面商率、面复率、委员满意率均达100%。提案所提意见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6件,占64.4%;列入计划解决的28件,占32.2%;因受客观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3件,占3.4%。三是强化大局意识,紧跟区委工作步伐,在脱贫攻坚战中彰显责任担当。截止2018年12月底,区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 11项,为贫困户农产品提供销售渠道12条,投入资金320万元,受益群众1710人;开展文化活动9场次,投入资金9.2万元,受益群众5660人;为贫困地区教育办实事18件,投入资金15.9万元;为贫困村开展义诊6场次,解决健康扶贫问题25个,投入资金6.6万元,受益群众1100多人;为贫困村和贫困群众提供科技服务49次,投入资金5.5万元,受益群众1700多人,为脱贫攻坚工作建言献策130多条。四是强化党的全面领导,贯彻从严从实要求,全面加强政协自身建设。按“就近就便”原则设立4个委员活动小组党支部,全面加强党的工作覆盖面。年内,上报信息150条,被省级媒体采用47条,市级媒体采用90条;制作了政协年度工作专题片,政协机关脱贫攻坚专题片。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工作计划,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了积极贡献。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临翔区政协决算事项中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13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