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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驮乡)
四项任务、六条措施!云南将开展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治
日期:2025-09-02 17:18 来源:章驮乡 浏览:808次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

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

《云南省开展“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 

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四项整治重点任务

六条整治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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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开展“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切实落实好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总体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推动整治工作,纠正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持续提升全省城市管理执法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紧紧聚焦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采用超常规举措纵深推进问题整治,健全完善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开门整治、问效于民,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全力实现“案结”、“事了”、“治成”,通过专项整治推动执法规范化、法治化、人性化,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城市管理与社区治理有机融合,不断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整洁、优美、宜居的城市环境。


到2026年底,全省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城管执法队伍素质持续提升,城管执法领域执法监督作用切实发挥,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

 

二、整治重点任务

 

(一)城管执法人员作风慵懒散,着装用语不规范,态度冷硬粗暴等执法不文明问题。聚焦有的城管执法人员作风慵懒散,着装、用语不规范,态度冷硬粗暴等执法不文明方面问题;执法人员未按规定着制服,或制服与便装混穿,标志标识佩戴不完整,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时,存在执法文书填写有误,执法事项有缺漏,法律适用错误等方面执法行为方面的问题;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不适格、处罚程序不当,未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等依法行政方面问题,未贯彻“721”工作法,轻疏导教育,重处罚,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刁难敷衍等问题。

 

(二)执法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职责,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执法不严问题。针对行政执法中劝导不够耐心,方式单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程序不规范,暂扣物品时容易引发拉扯推搡甚至肢体冲突,扩大事态,引发舆情等问题;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执法结果未及时公开,缺乏社会监督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故意不立案,或拖延立案超过法定期限,已立案案件长期搁置,未按规定时限调查取证或作出处理决定;针对执法数字化意识薄弱,信息化应用成效不及预期,数据共享质量不高,主要采用传统的依靠人力、经验驱动的管理模式开展执法办案及城市问题巡查处置,导致执法效率低、执法尺度不统一等问题。

 

(三)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过度执法、暴力执法等执法乱作为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滥施罚款、执法寻租,“一刀切”、过程执法,暴力执法等执法乱作为问题;执法人员廉政意识不足,存在工作作风问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收受财物,办人情案、关系案,不作为或乱作为,执法透明度不足,禁止下达罚没指标、违规截留罚款、以权谋私等行为,在法定幅度之外调整罚款上下限等方式层层加码问题,建立执法案卷评查机制,重点排查行政处罚裁量权滥用问题,甚至踢打、拖拽当事人等问题。

 

(四)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乱罚款、滥收费等违法违纪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治群众观念淡薄“门难进、脸难看”等官僚作风、形式主义问题。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停车秩序、占道经营等“急难愁盼”问题。违反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制度规定,没有按照要求制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不落实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乱检查、乱处罚、乱扣押”等问题。

 

三、整治工作措施

 

(一)深入动员部署,精心组织推动。各州(市)要加强统筹协调,深化拓展城市管理“一委一办一平台”作用,迅速行动,及时传达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细化分解任务目标,明确“路线图”,推动执法“纪律学部队、办案学法院、执法学公安”学习活动,持续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建立机制,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推动转变执法观念、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能力。

 

(二)围绕整治重点,研究落实方案。认真对标对表“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对照整治重点梳理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清单,研究落实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明确整治措施、目标、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通过案卷评查、实地走访等方式监督整改成效,通报典型案例。

 

(三)强化工作落实,抓实问题整治。对照实施方案和整治问题清单,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强化分类整改,推动个性问题点对点解决,共性问题面上整改。对能短期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治的问题,明确时间节点,有计划分步骤推进落实。同时,对工作中发现的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协助办理,推动城管执法质量提升。

 

(四)提升信息质量,推动数字执法。积极顺应法治建设、城市治理现代化趋势,大力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的建设及应用,对于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区,要及时对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通执法系统账号并积极使用。对于已建设信息系统的地区,要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完成执法相关数据的录入、导入和对接工作,有力推动全省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质效大幅提升。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法规数字化、智能执法办案”的执法新模式,通过“制度+科技+教育”多维度手段,逐步破解城管领域的逐利执法与廉政风险问题。

 

(五)开展“三学”活动,强化执法监督。聚焦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纪律学部队—打造“准军事化”执法队伍,开展队列训练、内务管理、纪律条例学习,强化令行禁止作风。设立“纪律督查组”,严查执法过程中“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建立执法人员廉政档案,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杜绝“执法寻租”行为;办案学法院—推行“标准化”执法流程。完善《云南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办案手册》,明确立案、调查、听证、处罚等环节标准,确保程序合法。推广“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案卷电子归档”,杜绝“应录未录”问题。定期组织行政执法培训,减少“法律依据错误”问题;执法学公安—构建“专业化”执法模式学习公安“最小作战单元”模式,组建快速反应执法小队,强化科技赋能监管,推行“柔性执法+严格监管”模式,全面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素质,优化执法效能,增强群众满意度。

 

(六)细化标准规范,促进长效治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城管执法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防止“任性执法”、“粗暴执法”、“小过重罚”等执法乱象广为群众诟病,按照《云南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提升城市管理服务质量实施方案》全面规范执法着装、仪容、行为、用语、程序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纪律等规定,要及时总结城管执法进社区典型经验做法,梳理工作成果,完善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推进全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战,强化统筹、充实力量、分工负责、纵深推进,确保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排查到位、措施到位、纠治到位。聚焦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决心,全面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打造素质过硬、执法规范的城管队伍。

 

(二)压实政治责任。全面开展“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整治工作,做到“年初建账、年中对账、年末报账”,整治进展、先进经验、典型案例等工作信息及时报送。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整改不力或者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的单位和个人,不纳入“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的推荐范围。

 

(三)强化工作调度。强化监督指导,定期调度推进整治的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实现上下贯通、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要在2025年4月16日前上报云南省“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工作组人员名单和云南省“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联络员表;自4月起,每月底前由联络员按照模板报送《整治工作月度情况报告》,云南省开展“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措施清单,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主动接受监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主动接受指导监督,工作中发现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健全监督与公众参与机制,设立多渠道投诉平台,引入社会监督员,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民代表参与执法监督,通过主动接受监督来提升执法公信力、防范廉政风险。引入第三方评估,对执法案卷、群众投诉、纪律执行等进行综合考评。对违规执法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当事人责任,也查领导责任,推动城市管理从“单向执法”向“双向互动”转型,真正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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