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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驮乡)
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提技能工作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30 19:25 信息来源:章驮乡 浏览次数:96 字体:【

各参保企业、失业人员:

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落实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3〕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2023年稳岗扩岗提技能工作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

(一)对象及范围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不区分行业和企业类型。

(二)政策标准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单位缴费费率为

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的政策。

(三)办理方式

参保单位可在缴费时直接享受。

(四)执行时间

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4年底。

二、稳岗返还政策

(一)对象及范围

参保企业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2022年底前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 个月(含12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且不属于“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的企业。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是指实际缴纳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保险费,不包括补缴以前年度保险费。

(二)政策标准

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按2020年减免企业失业保险费划型办法执行。享受过2022年失业保险缓缴政策的企业,足额补缴后方可享受稳岗返还。在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三)办理方式

参单位信息齐全,符合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单位通过“免申即享”方式进行申领(即:免除申报确认程序、返还资金直接拨付)。经办机构根据系统筛查、数据比对具备实施稳岗返还条件的单位,核实完善单位名称、银行账户等相关信息,在当地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直接返还参保单位对公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四)返还资金用途

返还资金企业只能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四项支出。

(五)执行时间

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一)对象及范围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 个月)以上的参保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取得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同一参保人一年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 (工种)同一等级不得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支持的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超过12个月的不予受理。

(二)政策标准

全省范围内统一补贴标准,按照五级(初级)1000元、四 级(中级)1500元、三级(高级)2000元的标准发放。

(三)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或者在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http://222.221.228.231/)、“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领待遇。对于2022年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到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22日前达到申领条件的人员,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线下窗口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并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贴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审核不通过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四)执行时间

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四、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对象及范围

2023年1月1日后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及以上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僵尸企业”不能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在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在审核企业资质时应与当地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录库进行比对;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同一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历年身份信息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

(二)政策标准

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

(三)办理方式

采取“免申即发”方式,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名单和发放金额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单位的对公户。

(四)执行时间

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五、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对象及范围

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申领人先缴后补)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对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符合启动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条件时,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二)政策标准

按规定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三)办理方式

采取“免申即发”的方式,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四)执行时间

达到条件启动。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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