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区自然资源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热点,紧紧围绕自然资源中心工作,加强组织保障,及时调整充实临沧市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履行领导协调职能,落实组织保障工作;落实人员保障,在办公室专门设立了政务公开岗位,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改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报送量力度;完善发布渠道,以新媒体、互联网等形式为抓手,通过临翔新闻、临翔手机报、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发布信息,有力拓宽了受众面,增强了影响力,为更好实现政务信息公开职能提供坚实保障。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积极扩大公众参与,规范公开程序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为尽职尽责保护自然资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3件 | 增加19件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5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目前主动公开较侧重于信息公开,与全面推进“五公开”还有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2019年共参加2次政务信息公开专项培训,但仍存在政务信息拟写不规范、收集信息不全面等问题,培训的内容及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改善加强。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意见》和《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推进“五公开”;认真落实区政府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结合部门的职责,持续落实好公开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规范利用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发布征地信息,持续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切实做好地质灾害信息发布,继续做好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市场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查处类)试点工作,加大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和土地督察信息公开,提高自然资源保障能力、创新耕地保护机制、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维护群众资源权益、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等信息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临沧市临翔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