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临沧县一中因保管不善,将临国用(2000)字第65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临沧县一中(现临沧市临翔区第一中学)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