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5)124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 年7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翔区迎宾路113号临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83-2133135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龚美书 龚世国 姜林 龙瑞豪 龙瑞琪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临翔区南美乡南华村山里半组34号 | 530902203003JC00065F00010001 | 建筑面积261.37㎡/宗地面积198.08㎡
| 农村宅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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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临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