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5)10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 年6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翔区迎宾路113号临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83-2133135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刘开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临翔区凤翔街道圈掌社区文德路 | 530902001018JC02650F00010001 | 土地面积235.68㎡/房屋面积206.50㎡
| 农村宅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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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临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