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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引号
zhzfj22/2024-00001
发布机构
临翔区综合执法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10-16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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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9800101000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为巩固创卫成果,大队持续抓好“门前五包”责任制,2023年共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200余份,粘贴门前五包责任牌200余块,并跟踪督促落实,压实市民共创美丽城市责任。一是全面整治中心城区违规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行为,取缔沿街门面出店经营,在沿街两侧搭建各类棚点、堆放物料,占用人行道(含盲道)、消防通道的行为。截至目前共规范临时占道经营行为16000余户次;清理流动摊点28000余户次,依法查处占道经营行为233起;暂扣各类占道物品130余件,对暂扣物品到期未处理的,如水果、蔬菜等食物,送给临沧市儿童福利院进行赠送处理;城管大队依据“补齐民生短板”“按需设置”原则,在流动摊贩相对集中且人行道较宽地段设置“三定”临时摊点,方便市民群众就近购物、满足生活需求。暂时设置13个临时水果摊点,可容纳172辆三轮车,2个食品摊点,可容纳80余辆三轮车。后续根据市场需要,可通过一事一议,适当增加“三定”临时点位。经过集中整治,各种违章占道、店外经营及流动摊点得到有效控制,市容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二是对沿街商铺擅自修剪、损毁绿化树木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共查处擅自修剪绿化树木5起;三是露天烧烤治理。大队持续开展临翔主城区夜间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坚决杜绝露天烧烤行为,截至目前制止露天烧烤1起,对烧烤店占道经营下发责改通知书1起。

2、规范户外广告设置

大队按“一楼一标准、一店一招牌”的要求,严格规范门头招牌,加大违章户外广告的治理力度,对破损掉字、褪色陈旧的店招店牌,督促业主按要求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大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拆除,截至目前,共报备门头218份,拆除破残旧广告牌及违规广告牌220余块,拆除私拉布标150余幅,暂扣广告牌66块,清理广告牌140余块。

3、扎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责任河段和“两河”支河流域的管理。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生态保护有关要求,积极主动推动生态环保各项工作落实,加大对责任河段的巡查整治力度,加强对南北河、小箐河等河道治理力度,加大对河道口,河堤上乱倾倒垃圾的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源头污染;二是抓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大队立即部署,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坚决把督察反馈问题如期整改到位,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结果经得起中央督察和群众监督。三是向临街商户发放《关于临翔区沿街商铺禁止乱排、乱倒污水的通知》,要求各临街商户不得在店外洗菜、不得向人行道和街道泼洒污水,污水应统一收集,从室内下水道或室外污水管网倾倒。截至目前,共发放通知2000余份。四是持续抓好扬尘治理工作。重点整治运输建筑垃圾弃土车辆未密闭运输、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偷倒乱倒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共责令整改带泥上路27起;处罚运载渣土污染路面5起;处罚运载渣土未按规定地点处置案2起;处罚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案1起;要求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巡查检查发现易整改问题口头告知施工方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或屡教不改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截至目前检查施工工地258批次,发现问题626个,已整改569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处罚施工工地未严格落实六个100%要求19起;处罚施工工地乱堆乱放1起。

4、车辆乱停乱放整治

一是片区执法人员持续开展人行道违停整治工作,对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绿化带停放的共享单车、摩托车采取拖离的形式,给予50元/辆的行政处罚,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绿化带停放的小车通过上锁的形式给予200元/辆的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共处罚违停车辆2364起,其中处罚共享单车乱停乱放7起;二是督促三家共享电动车加大路面巡查力度,确保乱停乱放现象得到及时整改,截至目前约谈共享单车企业3次;三是排查清理长期占用公共空间且无人使用和维护,车身灰尘遍布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一经发现,及时上报指挥中心,联系车主,尽快处理。

5、扎实开展汛期防涝工作

一是调整充实城区内涝应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好防涝主体责任,确保能及时、快速、有效排涝;二是提前做好汛期防涝工作准备,雨季来临前,要求各片区排查辖区内易涝点,提前做好疏通工作;三是严格执行防涝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强降雨发生时人员值守到位、巡查到位、报告到位;四是及时启动工作预案,有效处置较大降雨造成的涝情,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大队办公室、城东片区办公室、城西片区办公室、城南片区办公室、城北片区办公室、夜班中队办公室。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临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4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7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966.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6.7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9.82万元,下降15.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9.81万元,下降14.94%,收入和与财政拨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编外人员(卫生监督员)76人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0.0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上级主管部门拨付工作经费等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96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73万元,占总支出的98.97%;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总支出的1.0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2.01万元,下降15.8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4.89万元,下降14.70%,总支出与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编外人员(卫生监督员)76人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7.12万元,下降63.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上年结转结余的项目执法办案支出;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6.7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4.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5%。

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为7.65万元/人/年(其中包含在职在编人员44人、编外人员78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城管执法车辆油料及运行费”支出3.00万元;二是“执收执法工作经费”支出7.00万元。完成了城区市容秩序、建设秩序、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6.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69.81万元,下降14.94%,主要原因是减少编外人员(卫生监督员)76人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57.24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7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1.05万元、支付遗属生活补助1.0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24.09万元,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86万元,支付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补充保险和工伤保险1.9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2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3%。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编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经费794.40万元,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保险、其他交通费、办公费、工会经费、市政设施维护劳务费等项目经费32.44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41.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故无因公务费预算及支出。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均为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两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因此无法进行对比分析;另一方面两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均为5.00万元,决算数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次0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执勤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资产总额142.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8.32万元,固定资产3.84万元(净值),无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净值为0,无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80万元,流动资产增加16.83万元。2023年度本单位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处置车辆、无报废报损资产、无实现资产处置收入,也无房屋出租,无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1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2023年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0.00万元,共2个项目,覆盖率为100.00%。财政本年拨付项目经费10.00万元,支出10.00万元,支出率为100.00%。2023年度按年初制定总体目标基本完成,城管执法车辆日常维护及加油、购买保险等按时进行,保障城管执法工作正常履行。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98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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