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2.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年度管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维护资金、维修资金、专项整治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行政性费用和有偿性服务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4.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综合考评。负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负责研究部署全区城市市容和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等重大事项,解决城市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和部署。负责全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后的验收和移交工作。
5.承担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授权行使针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工作。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区无证犬、流浪犬的处置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监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内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制造影响周围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行为及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的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履行《云南省城市建设监察规定》城建监察的职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7.承担城市道路、市容市貌、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责。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渣土处置场地设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事项;负责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事项。
8.承担推进全区长效化、数字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责任。负责依托全区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调度、监督、考核和评价。
9.承担全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定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负责市容、市政公用设施等行业运营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
10.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组织、宣传、统战及群团等工作。
11.承担《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划转的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路灯队、市政设施等管理职能职责。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行政执法监督股、政策法规股、临沧市临翔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加挂临沧市临翔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临沧市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沧市临翔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按时按质完成规定动作,提升管理服务执法水平。
一是认真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保密、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加强机关作风效能革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并逐一抓好工作落实;二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721工作法”,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城市管理宣传工作,及时回应市民群众关切,提升舆论引导力和传播力;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加强城管执法业务学习培训,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四是抓好日常城市管理工作。加强建筑施工临时占道、破挖城市道路及新开车辆出入口行为的规范管理工作,推进工地扬尘治理,打好临翔区“蓝天保卫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河道巡查治污打好“绿水保卫战”;持续开展好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整治提升户外广告、门头招牌、路名牌及其他公共设施;加大对流动摊点的管理,实现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流动摊点存量为零的目标;推进“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
2.提升环卫保洁精细化水平,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保洁力量配置加大日常保洁力度,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完善快速保洁、门店垃圾上门收集和机械化清扫、冲洗作业模式,不断提升环卫保洁质量和服务水平。配强环卫监管考核力量,完善环卫信息化监管系统,加大日常巡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的频次和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同时,完善对业务监管人员的考核奖惩机制,加强绩效考核,充分调动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监管效能。二是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四分类工作,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收运车辆等设施设备,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逐步扩大垃圾分类区域,制定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成效。
3.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管理功能。
一是对市政设施进行常态化维护,保持城市道路无缺损、无沉陷,人行道铺砌平整、无松动、无破损、无井盖缺失;二是定期对雨水管网进行疏通清淤,对有意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加大对城市照明设施加强日常排查、维修,使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四是抓好城区防汛工作。对全区易涝(堵)点排查及现场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小微型改造予以解决或纳入集中改造,确保安全度汛;五是试将临沧城区太阳能、市电路灯推向市场化,使亮灯率达100%,进一步加强临沧城区路灯设施长效化、常态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路灯照明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六是对临沧主城区内的所有地下管网进行排查更换,建5条可以行驶拖拉机的雨污管网,让汛期来临时,城区内无积水,同时对我们的清掏工作提供保障,确保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4辆。车辆超编制的原因是根据临翔编发〔2022〕3号,将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临翔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临翔区园林管理中心、临翔区路灯队及市政管理等职能职责划转我局,转入的车辆无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641867.8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586511.7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00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3855356.10元。
财务总收入与上年25319004.28元对比增加3322863.59元,增长13.1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增加原渠道发放离退休费和单位退休人员新增4人,事业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增加;二是由于城市绿化管护区域和路灯设施增加,城市绿化用水经费预算和城市路灯电费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三是本年增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代理征收服务项目,预算经费增加;四是上年部分项目经费未完成支付,本年结转结余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441867.87元,其中:本年收入24586511.77元,上年结转收入3855356.1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586511.7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25119004.28元对比增加3322863.59元,增长13.2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增加原渠道发放离退休费和单位退休人员新增4人,事业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增加;二是由于城市绿化管护区域和路灯设施增加,城市绿化用水经费预算和城市路灯电费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三是本年增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代理征收服务项目,预算经费增加;四是上年部分项目经费未完成支付,本年结转结余收入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8641867.8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8441867.87元,其中:基本支出9496511.77元,与上年9182473.32元对比增加314038.45元,增长3.42%,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原渠道发放离退休费和单位退休人员新增4人,事业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18945356.10元,与上年15936530.96元对比增加3008825.14元,增长18.88%,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城市绿化管护区域和路灯设施增加,城市绿化用水经费预算和城市路灯电费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二是本年增加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代理征收服务项目,预算经费增加;三是上年部分项目经费未完成支付,本年结转结余收入比上年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0502“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80593.4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原渠道发放离退休费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83344.6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园林管理中心、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3.2080506“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365364.80元。主要用于本年新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部分支出;
4.2089999“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3954.83元。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机关、园林管理中心、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缴纳支出;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80352.97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34131.21元。主要用于园林管理中心、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97950.9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机关、园林管理中心、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15281.8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6041.80元,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9240.00元;
9.211030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支出146200.00元。主要用于临翔区大气污染源识别及精细化管控治理项目经费支出;
10.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763028.6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3458029.00元;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一般公用经费支出10850.00元;工会经费支出54931.6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88800.00元;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等支出4002768.00元。
11.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办案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12.212039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107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区绿化管护经费支出6500000.00元;玉龙湖及城区市政公园、广场运行成本专项经费支出700000.00元;城市城区路灯电费支出2100000.00元;城市绿化用水经费支出700000.00元;城区市政公共设施修缮维护经费支出700000.00元。
13.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3390000.00元。主要用于临翔区城市公共厕所管理维护服务经费支出2000000.00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代理征收服务项目经费支出1390000.00元。
14.212999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3709156.10元。主要用于临翔主城区城市管理运营管理相关经费支出。
1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62508.4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9013686.65元(基本支出9013686.65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387956.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支出428700元,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支出959256.00元;30102津贴补贴606072.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津贴补贴支出540912.00元,事业人员津贴补贴支出65160.00元;30103资金221245.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奖金及绩效考核奖励支出;30107绩效工资1242756.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支出;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3344.6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纳支出181077.12元,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纳支出302267.52元;3010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5364.80元,主要用于本年新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4484.1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支出80352.97元,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支出134131.21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7950.9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3951.96元、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56675.16元、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7323.8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9236.6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伤保险费缴费支出2263.46元、失业保险费缴费支出730.63元、大病保险缴费支出2640.00元,用于事业人员工伤保险费缴费支出3778.34元、失业保险费缴费支出13224.20元、大病保险缴费支出5544.00元,用于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支出1056.00元;30113住房公积金362508.4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支出135807.84元,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支出226700.64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02768.00元,主要用于支付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经费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9034937.78元(基本支出302231.68元,项目支出18732706.10元),主要用于一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及单位正常履职、开展各个项目工作所需的项目经费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602120.00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征订报刊、单位网络专线服务费、电子政务网服务费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案、绿化管护、玉龙湖及城区市政公园、广场运行等办公用品、办公费支出;30205水费709600.00元,主要用于绿化用水及单位用水支出;30206电费2320999.60元,主要用于城区路灯电费和沧江园、玉龙湖、违停处理中心及办公区电费支出;30207邮电费45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电话费支出;30211差旅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出差差旅费支出;30213维修(护)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玉龙湖及佤文化广场水电路设施修缮维护费用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44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相关费用支出;30218专用材料费2522350.00元,主要用于绿化管护用品(化肥、农药、绿化机械耗材等)、玉龙湖天鹅饲料、城管制式服装等费用支出;30226劳务费6165221.95元,主要用于绿化管护及玉龙湖水面保洁人员和天鹅饲养员临时工工资、绿化管护垃圾清运费、违停处理中心场地管理劳务费、路灯维护费及市政设施修缮维护费等支出;30227委托业务费6012072.29元,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代理征收服务项目经费、城市公共厕所管理维护服务经费、西河园及市政府广场和玉龙湖、佤文化广场绿化管护服务费等支出;30228工会经费54931.68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会经费缴纳支出;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油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路费等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458742.26元,主要用于绿化洒水车辆、路灯作业车辆、巡查摩托车及租用车辆等车辆油料费、修理费、保险费、租车费等支出和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593.44元(基本支出180593.44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原渠道发放退休费。其中,30302退休费支出180593.44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发放退休费支出。
4.310资本性支出212650.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12650.00元),主要用于购置绿化管护园林机械设备。其中,31003专用设备购置212650.00元,主要用于绿化管护园林机械设备购置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镇、街道)作为区本级部门编制年初预算,所以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32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32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44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元,下降0.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400.00元,较上年减少150.00元,下降3.3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次,共计接待45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规定,坚持务实节约、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压缩公务接待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本年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用于保障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元、事业发展经费支出预算12090000元;其中预算支出5000000元以上的重点项目1个,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具体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详见预算表):
(一)项目名称:临沧城绿化管护经费
(二)立项依据:《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翔编发〔2022〕3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通过实施临沧主城区城市园林绿化管护项目,不断提高临沧城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巩固和提高绿化建设成果,提升城市品位,彰显绿美临翔新形象,助力临沧市创建花园城市、绿美城市。
(五)项目实施内容:(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2)园林植物按二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3)行道树缺株在1%以下;(4)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形二次以上,冷地形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和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5)绿化生产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绿地内无明显的废弃物,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进行突击清理。(6)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善,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6)无较重的人为损坏。对轻微或偶尔发生难以控制的人为损坏,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无明显的钉栓刻画现象,树下距树2米以内无影响树木养护管理的堆物堆料搭棚、围栏等。
(六)资金安排情况:做好项目资金预算,根据项目工作进度,解决资金问题。2024年财政批复临沧城绿化管护经费6500000元,主要用于绿化管护临时工工资及意外伤害保险、行道树意外公众责任险、绿化管护垃圾清运费、绿化洒水车辆运行经费、绿化管护用品(化肥、农药、园林机械耗材等)、园林机械及西河园、玉龙湖、市政府广场、世纪路绿化管护服务费等支出。
(七)项目实施计划:实施临沧主城区城市园林绿化管护项目,不断提高临沧城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巩固和提高绿化建设成果,提升城市品位,彰显绿美临翔新形象,助力临沧市创建花园城市、绿美城市。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2231.68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及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与上年306453.84元对比减少4222.16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在职人员死亡1人,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2922222.78元,其中,流动资产1699923.16元,固定资产1222299.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2590.1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56217.10元,固定资产减少256373.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