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9800101000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紧紧围绕巩固“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成果,充分调动大队所有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局党组确定的各阶段工作重点,全力以赴,踏踏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1、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
为巩固创卫成果,大队持续抓好“门前五包”责任制,一是全面整治中心城区违规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行为,取缔沿街门面出店经营,在沿街两侧搭建各类棚点、堆放物料,占用人行道(含盲道)、消防通道的行为;二是积极引导流动摊贩到划定临时摊点经营,对销售初加工食品的摊贩劝导进入市场、商铺规,范临时占道经营行为14000余户次;清理流动摊点23000余户次;暂扣各类占道物品130余件,对暂扣物品到期未处理的,如水果、蔬菜等食物,送给临沧市儿童福利院进行赠送处理。查处占道经营382起,处罚金额83380元;乱堆乱放杂物4起,处罚金额800元;擅自破挖人行道4起,处罚金额3000元;未按要求施工5起,处罚金额1000元;乱泼污水1起,处罚金额200元;擅自损毁绿化树木18起,处罚金额7200元;整治沿街门店、橱窗、电线杆、墙体等乱粘、乱贴小广告13000多张,查处擅自在公共区域散发小广告10起,处罚金额4700元。
因管理对象的特殊性,城区内的流动摊贩多数是失地农民或进城务工人员,均是“一辆三轮车养活一家人”情况,如果没有一个疏导的地方,一味只是取缔,可能会出现群体性事件。经各片区执法人员实地踏勘后,合理设置疏导点,在不影响交通、行人且人员集中的空闲区域,设置17个临时点位,计划分时段为流动摊贩提供经营场所,目前正在引导水果摊贩到划定摊位售卖,实现既方便市民生活,又不影响城市形象的目标。
2、规范户外广告设置
大队按“一楼一标准、一店一招牌”的要求,严格规范门头招牌及开展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整治,加大违章户外广告的治理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制度,严防出现反弹,对破损掉字、褪色陈旧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督促业主按要求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大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拆除,同时,大队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执法监察力度,凡未经报备、擅自设置的广告、店牌店招,一经发现,一律拆除或收缴;截至目前,共报备门头297份,处罚擅自在公共区域设置广告牌2起,收缴、拆除破旧广告灯箱、广告牌及违规设置的广告牌100余块,配合街道拆除背街小巷违规广告牌330余块,拆除私拉乱挂布标80余幅。
3、扎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责任河段和“两河”支河流域的管理。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生态保护有关要求,积极主动推动生态环保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对责任河段的治理,加大对市一中小河、纸厂小河、部队大门外排洪沟、部队小河、小箐河等几条小河、沟道的管理,各片区每周至少对责任河段进行巡查两次,要求巡查人员及时填写河道巡查记录表,做到巡有记录,查有依据。同时加大对河道口,河堤上乱倾倒垃圾的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源头污染;二是抓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大队立即部署,召开举报件专项整治会议,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坚决把督察反馈问题如期整改到位,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结果经得起中央督察和群众监督。三是持续抓好扬尘治理工作。对重点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整治运输建筑垃圾弃土车辆未密闭运输、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偷倒乱倒等突出问题,通过日夜蹲点守候与不定时巡查,2022年共查处运输渣土、粪土等未密闭运输车辆26起,处罚金额21300元,泼洒7起,处罚金额7000元,乱倾倒建筑垃圾弃土10起,处罚金额177000元;擅自设置弃土受纳场2起,处罚金额4000元;拉运渣土未按规定路线行驶3起,处罚金额600元;私人建房,带泥上路1起,处罚1500元;并要求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巡查检查发现易整改问题口头告知施工方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不按期整改或屡教不改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对8家施工工地未严格落实“六个100%”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220000元,1家在建工地乱排污水给予行政处罚,处罚金额3000元。
4、车辆乱停乱放整治
为扎实推进创卫工作,切实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提升城市品位,大队持续开展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采取劝阻喊话方式劝车主及时驶离或停到泊车位;对于拒不配合者,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于暂时无人认领车辆,采取拖离等方式处置。同时,执法人员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市民在泊车位按指示箭头规范停车,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和盲道。截至目前,共处理违停车辆7090辆。
5、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执法人员没有丝毫畏惧和退缩,大队长亲自带队,先后在临沧北、汀河西路与世纪路交叉口、汀河西路与南天路交叉口、汀河西路与沧江路交叉口设置卡点,从容有序做好进出车辆信息登记和人员劝返工作,做到用心服务人民群众,用情传递温暖力量;路段执法人员耐心劝说流动摊贩,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居家隔离防护工作,引导市民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做到保持1米间隔,不插队,不扎堆,不恐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大队办公室、城东片区办公室、城西片区办公室、城南片区办公室、城北片区办公室、夜班中队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本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具体是: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2年度收入合计11465516.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65413.69元,占总收入的99.1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103.17元,占总收入的0.8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491.59元,增长0.47%,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提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4714.91元,增长0.5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11223.32元,下降10.08%。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是编外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提高;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是因为综合执法局拨款比上年减少、环卫站拨下水道经费比上年增加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比上年减少等原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2年度支出合计11487398.59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6213.69元,占总支出的97.64%;项目支出271184.9元,占总支出的2.3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98869.19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和死亡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抚恤金支出以及减少执法办案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61302.31元,下降4.77%;项目支出减少237566.88元,下降46.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增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是因为上年有结余结转在本年度支出以及减少退休和死亡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抚恤金支出。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主要是本年度减少执法办案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16213.6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61302.31元,同比下降4.77%,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12月份有在职职工死亡1人,相关人员工资待遇、抚恤费及职业年金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13604.31元,占基本支出的50.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02609.38元,占基本支出的49.06%。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26968.9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184.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7566.88元,同比下降46.7%,主要原因是:为节约成本开支,减少城建管理监察经费支出237566.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本年度项目支出具体内容:一是“城管执法车辆油料及运行费”支出63685.00元;二是“市政设施修缮维护费”支出150000.00元;三是“执收执法工作经费”支出57499.90元。完成了城区市容秩序、建设秩序、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及下水道清掏、下水道窨井盖、落水栓更换、维护等市政公共设施日常维护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5413.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4%。与上年相比减少784430.89元,下降6.46%。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是因为上年有结余结转在本年度支出以及减少退休和死亡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抚恤金支出。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主要是本年度减少执法办案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491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516170.88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034.35元、支付遗属生活补助970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6412.72元,同比下降17.37%。主要原因是:2021年12月在职职工死亡1人,故本年度减少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死亡抚恤金比上年减少;其他社会保障支出比上年增加。
2.卫生健康(类)支出47672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358093.44元,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3436.64元,支付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补充保险15190元。与上年同期减少87.92元,同比下降0.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职工比上一年度减少1人,但有缴费基数调整。
3.城乡社区(类)支出9931258.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9%。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经费4279449元,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和住房公积金、保险、其他交通费、办公费、工会经费、市政设施维护劳务费等项目经费5651809.38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97306.25元,同比下降6.56%。主要原因是:一是因在职职工减少1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减少;二是城管执法经费下降;三是减少办公设备购置。
4.住房保障(类)支出4025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376元,同比增长2.38%。主要原因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除以上几类支出外,本单位未发生其他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850元,支出决算为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850元,支出决算为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000元,年初预算数为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48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4850元,为厉行节约,未支出接待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4236.71元,下降46.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4236.71元,下降46.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因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成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执勤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因为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属于综合执法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资产总额1261264.25元,其中,流动资产1214827.32元,固定资产46436.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731.53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00元,增长0.07%,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用电脑1台。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50000元,共3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本年拨付项目经费149200元,支出149200元,支出率为100%。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城区市容秩序、建设秩序、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及下水道清掏、下水道窨井盖、落水栓更换、维护等市政公共设施日常维护等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六、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98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