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引号
czj22/2022-00398
发布机构
临翔区财政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10-12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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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落实“门前”责任制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推进创卫工作顺利开展,2021年6月底开始,与城区沿街门店重先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在签订的过程中,执法人员以宣传教育为入手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释“门前五包”的相关内容、规定,让广大商户认真学习责任书内容并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截至目前,共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 3000余份,粘贴门前五包责任牌3000余块;清除乱粘、乱涂、乱画小广告350余处6300多张,查处在城区乱散发小广告行为3起,覆盖黑体电话号码广告6处共计30余个。

2.加大占道经营整治力度。结合“7个专项行动”,全面整治中心城区违规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行为,取缔沿街门面出店经营,在沿街两侧搭建各类棚点、堆放物料,占用人行道(含盲道)、消防通道的行为,严格占道活动审批,共审批经营性占道活动17次,施工占道118次;积极引导流动摊点进入交易市场和固定店铺经营,规范临时占道经营行为19000余户次;清理流动摊点18000余户次;暂扣各类占道物品200余件,对暂扣物品到期未处理的,如水果等食物,送给临沧市儿童福利院进行赠送处理。经过集中整治,各种违章占道、店外经营及流动摊点得到有效控制,市场也得到了有效的规范。截至目前,共查处占道经营49起。因管理对象的特殊性,我局对全城流动三轮车进行登记及材料收集,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不影响交通、行人且人员集中的空闲区域,划定170个摊位,计划分时段、经营项目为流动摊贩提供经营场所,目前正在引导水果摊贩到划定摊位售卖。

3.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按“一楼一标准、一店一招牌”的要求,严格规范门头招牌及开展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整治,加大违章户外广告的治理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制度,严防出现反弹,对破损掉字、褪色陈旧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督促业主按要求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我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拆除,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占道(占绿)非交通指示牌、导引牌、老旧路名牌、超期设置的楼顶广告、立式平米广告等大型广告、简易喷绘广告、破、残、旧广告等一律拆除处理,同时,我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执法监察力度,凡未经报备、擅自设置的广告、店牌店招,一经发现,一律拆除或收缴;年内共报备门头389份,处罚擅自在公共区域设置广告牌2起,收缴、拆除破旧广告灯箱、广告牌及违规设置的广告牌100余块,约600平方米,拆除私拉乱挂布标200余幅。

4.持续抓好扬尘治理工作。一是严格审批。凡需要运输建筑垃圾弃土的施工(运输)单位,必须按要求填写《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书,提交相关资料,对运输车辆进行审批,严格按批准的车辆、路线和时间段进行密闭运输,2021年共提交行政审批服务股审批运输单位11个,涉及运输车辆135辆;审批破挖城市道路57起,破挖新开车辆通道口12起;二是加大建筑工地巡查检查力度。各片区对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要求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六个100%,坚持裸土覆盖、湿法作业、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密闭运输等措施,有效降低扬尘污染,确保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的同时,认真做好牵头“X2YN202104170016(冏味家油烟、噪声污染)、D2YN202104220041(滨河路扬尘污染)”两次督办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它督办件的办理工作。今年对17家施工工地未严格落实“六个100%”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62万元。

5.加强市政公共设施维护。一是加大巡查发现破损、残缺的下水道设施,及时维护或更换,同时定期对城区主要街道下水道进行清掏,保障排水设施畅通,更换窨井盖117个、落水栓68个、铸铁落水栓7个、铸铁井盖24个、井盖预制板1个、水泥落水栓1个,修复井盖板4处,清掏南塘街、汀旗路、南天路、东环线临沧印象至火车站段等路段下水道约10公里,清掏并疏通城区堵塞下水井 164座,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二是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主管局安排,牵头组织与区住建局、深圳燃气、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广电网络、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等8家单位开展窨井盖摸底排查及编号工作。共排查并编号5142个窨井盖。

6.加强责任河段和“两河”支河流域的管理。为巩固和维护好“两河”流域城区段内各流入支河源头污染治理工作成效,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责任河段的治理,加大对市一中小河、纸厂小河、部队大门外排洪沟、部队小河、小箐河等几条小河、沟道的管理,各片区每周至少对责任河段进行巡查两次,要求巡查人员及时填写河道巡查记录表,做到巡有记录,查有依据。在开展南北河两侧住户禁止乱倒垃圾、乱排污水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双交河道口,河堤上乱倾倒垃圾的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源头污染。

7.车辆乱停乱放整治。为扎实推进创卫工作,切实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提升城市品位,8月26日起,在主管局的统一部署下,联合区交警大队对临翔主城区及火车站周边开展停车秩序整治。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采取劝阻喊话方式劝车主及时驶离或停到泊车位;对于拒不配合者,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于暂时无人认领车辆,采取拖离等方式处置。同时,执法人员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市民在泊车位按指示箭头规范停车,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和盲道。共处理违停车辆3700余辆。为方便群众,在人员集中且不占用盲道、不影响行人正常通行的人行道划定一定数量三车停放点,共划定9000余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54人,主要是编外长期聘用人员,其中城建协管员78人、卫生监督员76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1,14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0.07万元,占总收入的99.0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13万元,占总收入的0.98%。总收入比上年增加76.03万元,增长7.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78.22万元,增长7.44%;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2.18万元,减少16.38%。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是临时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提高;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是其他部门安排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1,22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75万元,占总支出的95.86%;项目支出50.88万元,占总支出的4.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比上年增加251.4元,增长25.73%;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30.66元,增长24.35%,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0.75万元,增长68.87%。主要原因: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本年临时工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比上年提高。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主要是上年部分项目经费结转至本年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7.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0.66元,增长24.35%,主要原因本年临时工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比上年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8.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7%。2021年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2.4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75万元,增长68.87%,主要原因上年部分项目经费结转至本年支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城管执法支出50.88万元。完成了城区市容秩序、建设秩序、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及下水道清掏、下水道窨井盖、落水栓更换、维护等市政公共设施日常维护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4.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9%。与上年对比增加246.55万元,增长25.4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临时工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比上年提高;二是上年部分项目经费结转至本年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比上年增加16.29万元,增长33.3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51.94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6.74万元、支付病故职工死亡抚恤6.45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47.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比上年增加4.97万元,增长11.64%。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36.08万元,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37万元,支付在职员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补充保险1.23万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1,062.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8%。比上年增加220.86万元,增长26.23%。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办公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经费1025.63万元,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费、市政设施维护劳务费等项目经费37.23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9.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比上年增加4.43万元,增长12.7%,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9.42万元,完成预算的8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为9.42万元,完成预算的94.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活动,故无公务接待费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活动支出,二是节约经费开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11%。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活动支出,二是节约经费开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4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治、市政公共设施维护、下水道清掏、建筑秩序整治等城市管理日常工作开展、执勤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无外事接待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因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资产总额12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49万元,固定资产7.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9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6.33万元,降幅42.17%。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万元,降幅32.89%,流动资产减少172.44万元,降幅62.49%,无形资产减少0.39万元,降幅2.12%;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本年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将无法清偿的“其他应付款”100.25万元作为“其他收入”上缴财政,负债减少,货币资金减少,流动资产减少;二是上年12月未支付的临时工工资、保险及部分项目经费结转于本年支付,流动资产减少;三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8.6

103.49

7.14




7.14



17.97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比上年增加1.96万元,增长幅度1031.58%,主要原因本年因工作需要采购复印机一台,采购金额1.88万元,采购支出大幅增加。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项目绩效自评金额50.88万元,共3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本年拨付项目经费29.49万元,支出29.49万元,支出率为100%。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城区市容秩序、建设秩序、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及下水道清掏、下水道窨井盖、落水栓更换、维护等市政公共设施日常维护等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498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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