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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引号
20220321-191906-366
发布机构
临翔区政府门户网站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0-12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2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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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提高城市社区治理的精细化水平,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抓好乱停乱放、乱占公共道路人行道等问题;在打造世纪路、沧江路等15条精品街区,提升19条普通街区,整治61条背街小巷上持续发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抓好油烟、扬尘、秸秆燃烧等污染治理,力争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均保持在97.8%以上;认真落实“周五全域洁净日”等制度。

  一是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城市管理舆论引导的正能量不断增强。利用执法宣传车,在城区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周边,不定期的宣传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印发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卫生管理“小贴士”向广大业主、私营企业主、沿街门店进行宣传;开展城管宣传日活动。以图片展览、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市民咨询等形式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适时、适当将城管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进行展示,争取得到广大市民、群众对城管工作的认可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监管实行街长制管理,分区域、分路段采用“定岗、定人、定时、定责”管理模式,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通过分片管理、徒步巡查,及时查处各类损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严防死守,并安排人员进行早晚、双休日及节假日值班。按照“门前三包”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后期监管工作,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正面报道与反面曝光相结合,加强乱粘贴、乱涂画、乱散发小广告行为的管理力度。共清理、清除乱粘、乱涂、乱画小广告60000余处,查处乱张贴非法小广告案件16起、涉案人员31人,查处在城区乱散发小广告行为100余起;对门面经营户特别是餐饮业进行爱国卫生知识宣传,并发放粘贴卫生温馨提示小牌子1600余份。

  三是强力推进临翔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确保我区大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打好临翔区“蓝天保卫战”。今年1月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扬尘污染治理的工作要求,对照“六个百分百”标准进行逐个检查。针对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建筑施工扬尘等问题,相应采取了降尘、抑尘、治尘、控尘等措施,组织执法人员对规划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完善相应设施,加强施工工地现场管理,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建筑工地,及时向建设施工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工并限期整改,直至符合文明施工条件才允许其恢复施工。截至目前,已开展280余次巡查,检查在建工地23家,发出整改通知23份。

  四是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按“一楼一标准、一店一招牌”的要求,开展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整治,加大违章户外广告的治理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制度,严防出现反弹,对破损掉字、褪色陈旧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督促业主按要求更新完毕并组织专业人员对违规、破旧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拆除。根据我局集中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要求,大队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执法监察力度,凡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店牌店招,一经发现,一律拆除或收缴;督促广告公司增加公益广告比例,提高公益广告的含金量,营造浓厚文明、卫生氛围。截至9月底,共查处违章设置户外广告行为1000余起,收缴、拆除破旧广告灯箱、广告牌1856余块,规范设置店牌店招380余块,拆除违规设置各类广告牌280余块,发放整改通知书400余份。

  五是加强市政公共设施维护,保障设施安全和功能有效发挥。对主城区柏油路面坑塘进行全面修补,共修补坑塘路面约1200平方米;对主城区损坏人行道、路沿石进行修补、更换,共修补更换人行道小板1500余平方米、路沿石700余米;通过巡查,及时更换窨井盖626块、落水栅342个,加固井盖207块,清掏并疏通城区下水道600余处,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不断加大损坏市政设施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协调相关单位对公共汽车站台、书报亭、路名牌、通信设施、电力设施等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维护,避免公共设施安全事故发生和对市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有效保证了城区市政设施安全和功能发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与上年对比增加5人,增加原因工作需要,安置退伍军人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54人,主要是编外长期聘用人员,其中城建协管员78人、卫生监督员76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与上年对比增加1人,人员正常退休。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0年度收入合计1065.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1.85万元,占总收入的98.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31万元,占总收入的1.25%。总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20.76万元,减少幅度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35.62万元,减少幅度3.28%; 其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51万元,增加幅度12.8%。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是临时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上年减少;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是其他部门安排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0年度支出合计97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09万元,占总支出的96.92%;项目支出30.13万元,占总支出的3.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41.54万元,减少幅度12.65%。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04.58万元,减少幅度9.94%,项目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36.97万元,减少幅度55.09%。主要原因: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原因是临时人员部分社会保险和12月工资未支付;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了前年结转的服装采购经费、市政设施维护费等部分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7.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58万元,减少幅度9.94%,主要原因是临时人员部分社会保险和12月工资未支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7%。平均工资福利支出11.1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1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97万元,减少幅度55.09%,主要原因是上年支出了前年结转的服装采购经费、市政设施维护费等部分项目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城管执法支出21.05万元、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09万元。完成了城区市容秩序、建设秩序、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及下水道清掏、下水道窨井盖、落水栓更换、维护等市政公共设施日常维护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8.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与上年对比减少138.02万元,减少幅度12.47%,主要原因一是临时人员部分社会保险和12月工资未支付,二是上年支出了前年结转的服装采购经费、市政设施维护费等部分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比上年减少1.26万元,减少幅度2.51%。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46.36万元;支付在职人员工伤、失业等其他社会保障单位部分缴费2.48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4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与上年对比减少1.43万元,减少幅度3.24%。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32.31万元,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2万元,支付在职员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补充保险1.21万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4%。与上年对比减少137.34万元,减少幅度14.02%。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和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办公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经费820.66万元,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办公费、市政设施维护劳务费等项目经费21.05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4.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与上年对比增加2.02万元,增加幅度6.1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9.44万元,完成预算的85.82%。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4万元,完成预算的94.4%;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活动支出,二是节约经费开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46%。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节约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4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治、市政公共设施维护、下水道清掏、建筑秩序整治等城市管理日常工作开展、执勤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本单位未发生国内接待费用和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内和国(境)外接待公务接待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资产总额304.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5.93万元,固定资产10.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8.3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未完成临时人员2020年部分社会保险及12月工资的支付,货币资金大幅增加,流动资产增加。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04.93

275.93

10.64


2.48


8.16



18.3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比上年增加0.19万元,增长幅度100%,主要原因是采购复印纸0.1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0年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项目绩效自评金额32.5万元,共3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30万元,支出21.34万元,支出率71.14%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0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城区市容秩序、建设秩序、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及下水道清掏、下水道窨井盖、落水栓更换、维护等市政公共设施日常维护等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200633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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