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索引号
czj22/118-00102
发布机构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9-20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作者:临翔区财政局 浏览次数:15 字体:【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用地、建设活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日常管理,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监管实行街">长制管理,分区域、分路段采用“定岗、定人、定时、">定责”管理模式,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通过分片管理、徒步巡查,及时查处各类损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严防死守,并安排人员进行早晚、双休日及节假日值班。按照“门前三包”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后期监管工作,同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正面报道与反面曝光相结合,加强乱粘贴、乱涂画、乱散发小广告行为的管理力度。

  2.进一步加大城区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力度,推动实施新一轮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开展,保证管理工作成效。

  3.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按“一楼一标准、一店一招牌”的要求,开展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整治,加大违章户外广告的治理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制度,严防出现反弹,对破损掉字、褪色陈旧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督促业主按要求更新完毕并组织专业人员对违规、破旧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拆除。根据市、区集中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执法监察力度,凡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店牌店招,一经发现,一律拆除或收缴;督促广告公司增加公益广告比例,提高公益广告的含金量,营造浓厚文明、卫生氛围。

  4.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按照城市管理标准化要求,通过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定期、定时监督检查、集中清理整治等措施,不断加大对城区各施工工地现场及周边环境、临街">临路建设行为的管理,对施工">占道、道路破挖、工程车拉运砂石、渣土等行为进行规范,要求所有建筑工地施工必须围栏作业、施工">占道不得超出规范控制区域、道路破挖必须封闭施工、拉运砂石、渣土车辆必须密封、包扎、覆盖,规范处置建筑垃圾。

  5.规范和加强城区内砂石、渣土、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宣传。执法人员在对城区建设工地普查的基础上,在城区所有建设工地显著位置张贴通告,印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装潢垃圾处理管理的通知》、《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宣传资料,向城区内建设工地、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城区居民派发宣传资料。 二是加强监管。抓源头管理。重点“抓两头,控中途”,一头抓工地源头,另一头抓渣土倾倒场地,中间抓运输环节。要求处置渣土的工地出入口必须硬化,并安排专人负责清扫,所有建筑工程在开工前,落实防护措施。在日常管控中,加大巡察力度,严控渣土车不包扎覆盖、造成泼撒和污染路面的行为,同时,加强夜间的蹲点守候与不定时巡查,严防城区范围内建筑装潢垃圾运输车辆">偷拉乱倒行为发生,并定期组织开展城区渣土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运输车辆抛洒滴漏、">带泥上路、">偷倒渣土和装潢垃圾等突出问题。

  6.加强市政公共设施维护,保障设施安全和功能有效发挥。对主城区柏油路面坑塘进行全面修补,同时协调相关单位对公共汽车站台、书报亭、路名牌、通信设施、电力设施等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维护,避免公共设施安全事故发生和对市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有效保证了城区市政设施安全和功能发挥。

  7.部门联动,发挥城管执法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城管执法职能作用,与临翔区工商局、临翔区公安交警大队、临翔区路政大队、凤翔街道等部门单位联合对主城区农贸市场、小区、小商品市场无序停车、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现象进行整顿和治理。

  8.切实加强“两河”支河流域的管理,对“两河”流域城区段内各流入支河、沟道进行强化管理,完成对市一中小河、纸厂小河、部队大门外排洪沟、部队小河、小箐河等几条小河、沟">道内垃圾、杂草的清理清除等工作,有效解决了河道的污染问题,进一步巩固“两河”流域城区段内各流入支河源头污染治理工作成效。

  9.积极参与和处置区委、区政府和主管局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城市管理主力军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7年度收入合计9137732.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91759.28元,占总收入的98.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5973.46元,占总收入的1.6%。与上年对比决算总收入增加405182.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633837.37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228654.6元。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主要为人员工资、保险等标准提高;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主要为向外争取的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7年度支出合计9170836.84元。其中:基本支出8249511.08元,占总支出的89.95%;项目支出921325.76元,占总支出的10.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比上年增加435164.41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797760.17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362595.76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主要为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而项目支出有所减少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等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49511.0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7760.17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和临时工工资标准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1325.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2595.76元,主要原因:2017年对市政设施维护项目有所减少,主要是人行道小板修复及路面坑塘修补工程转由住建部门承担和下半年部分市政设施维护工作尚未结算及支付相关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城管执法支出688477.54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市政公共设施修缮)232848.22元;完成了城区市容秩序、建设秩序、环境卫生整治及下水道清掏、下水道窨井修复、更新等市政设施修缮维护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91759.28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8.4%。与上年对比增加633837.37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提高。

  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24607.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与上年对比增加666133.81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提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2577.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主要用于工会经费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4351.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及事业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23128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7976392.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城管执法及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元,支出决算为2380元,完成预算的1.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80元,完成预算的1.9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公务用车,只使用一般工作用车,工作用车油料费决算于“专用燃料费”科目,车辆维修费、保险等支出决算于“其他交通费用”科目,而年初预算则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80282.13元,下降97.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0692.13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10元,增长20.8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公务用车,只使用一般工作用车,工作用车油料费决算于“专用燃料费”科目,车辆运行费、保险等支出决算于“其他交通费用”科目,而年初预算则列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38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8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县对口单位来临学习接待3批次,接待人数12人;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接待2批次,接待人数1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收支,所以附表07表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临翔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资产总额3206262.60元,其中,流动资产1867938.60元,固定资产112306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5256.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9872.8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6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206262.60

1867938.60

1123068

200000

485900


437168



21525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 计







174000

174000

174000




货物







174000

174000

174000




工程













服务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7量化评价得分77分,比2016年提高3.5分。得分较低,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特别是非财政拨款收入预算编制不够细致、准确、完整,预算执行有一定差异。但财政拨款收入能按要求执行,并争取部门工作效益最大化。2017年按照区委、政府和主管局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秩序优化整治工作,有效提高了临翔区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清理、清除乱粘、乱涂、乱画小广告30000余处,查处乱张贴非法小广告案件10起、涉案人员22人,查处在城区乱散发小广告行为100余起;对门面经营户特别是餐饮业进行爱国卫生知识宣传,并发放粘贴卫生温馨提示小牌子1000余份。整治中博农贸市场和华旭农贸市场周边秩序及城区重点路段违章占道摊点,整顿早市、夜市摊,规范管理。在主管局的带领下,一是对西大街占道经营、环境卫生脏、乱、差,道路不畅等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拆除陈旧破损的各种牌匾、广告、招牌等41块,政府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建成临时市场解决了西大街多年来卫生差、管理难、路不畅等问题,引入临时摊点300余户,对进入临时市场的摊贩进行规范并形成长效管理;二是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对扎路营批发市场经营的摊点进行宣传、动员,引导蔬菜批发、交易商200余户顺利搬迁至东环线橄榄坡临时蔬菜交易市场;三是取缔扎路营临时市场经营户280余户,并引导进入城区各市场内经营;四是取缔城区夜市摊点180余户;五是进一步规范和取缔城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共取缔临时占道经营300余户,流动摊点51个。暂扣各类占道物品4000余件,教育处罚500人次,处罚金额3万余元。查处违章设置户外广告行为200余起,收缴、拆除破旧广告灯箱、广告牌1000余块、面积5000余平方米,规范设置店牌店招380余块,拆除违规设置各类广告牌80余块,发放整改通知书200余份。督促、规范施工工地设置施工围栏32处,责令整改设置不规范或存在安全隐患施工围栏8处,并责成沿街、沿路所有施工工场对施工围栏、围墙定期进行装饰、粉饰或刷新;清理、规范施工占道作业、占道堆放建筑材料200处,规范道路破挖50起,面积500多平方米,道路开口3起(茶马古镇、百树广场、天有实验中学),面积700平方米,办理建筑施工临时占道80起,面积1000平方米,临时占道120余起,面积1400余平方米。对城区主要工地进行宣传并粘贴区政府关于沙石渣土管理办法通告40余份,对拉运沙石渣土驾驶员进行宣传并发出通告400余份,规范、查处拉运沙石渣土违章行为80起,处罚26起,罚款8000元,进行批评教育80余起。查处车辆抛洒、带泥上路6起,处罚1000元,警告2起。乱倾倒建筑垃圾行为2起,罚款1000元,并投入2万余元集中对乱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除、覆盖20余处,近800余吨,有效遏制了建筑装潢垃圾(渣土)随意清运、偷倒、乱倒、堆放等不文明行为。对主城区柏油路面坑塘进行全面修补,共修补坑塘路面约200平方米;对主城区损坏人行道、路沿石进行修补、更换,共修补更换人行道小板500余平方米、路沿石100余米;通过巡查,及时更换窨井盖326块、落水栅220个,加固井盖107块,投入资金9.6万余元,清掏并疏通城区下水道120余处,投入资金15万元,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不断加大损坏市政设施案件的查处力度。共查处损坏市政设施案件22起,其中结案21起、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处罚款2.3万余元。同时协调相关单位对公共汽车站台、书报亭、路名牌、通信设施、电力设施等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检修、维护,避免公共设施安全事故发生和对市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有效保证了城区市政设施安全和功能发挥。完成了市一中小河、纸厂小河、部队大门外排洪沟、部队小河、小箐河等几条小河、沟道内垃圾、杂草的清理清除,在日常管理的同时请工100余人次对河道内的垃圾、杂草进行清理,投入资金4.5万余元;为巩固治理效果,大队成立了由丁学超副大队长任组长,环卫监察中队具体抓落实的“两河”支河流域城区段巡查监管小组,按每日一查的要求,对“两河”支河流域城区段及各流入支河、沟道进行巡查监督管理,并安排了7名卫生监督员进行河道的日常管护,有效解决了河道的污染问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的部门决算事项中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未使用决算相关专用名词,所以无名词解释。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2018090509220735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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